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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zhí)法不阿

      大道家園 2023-08-08 09:56:33

      拼音 : 執(zhí)法不阿 (zhí fǎ bù ā)

      簡拼 : zfba

      近義詞 : 執(zhí)法如山

      、執(zhí)法無私

      反義詞 : 徇私枉法

      感情色彩 : 褒義詞

      成語結(jié)構(gòu) : 補充式

      成語解釋 : 阿:迎合。執(zhí)行法律公正無私,不屈從權(quán)勢

      出處 :

      成語用法 : 作謂語

      、定語
      、賓語
      ;指人公正

      例子 :

      產(chǎn)生年代 : 現(xiàn)代

      常用程度 : 一般

      用在法律上的民俗成語

      Ⅰ 法律相關(guān)的成語

      法律相關(guān)的成語有:目無法紀

      、目無王法、逍遙法外
      、知法犯法
      、作奸犯科。
      1
      、目無法紀
      意思是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
      。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出自:清 李寶嘉 《官場現(xiàn)形記》第四十八回:此番蔣中丞因該匪等膽敢抗拒官軍
      ,異常兇悍,實屬目無法紀
      ,又加了一個札子給他三個
      ,叫他們?nèi)缬鐾练耍^痛剿

      示例:巴金《家》:“今天要檢查日貨
      ,明天又捉商人游街,簡直目無法紀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
      2、目無王法
      王法∶古時指國家的法律
      、法令
      。不把國家的法律放在眼里。指人不受約束地胡作非為

      出自:清·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十三回:“他如何敢拿了去
      ,要起贖身的價銀來,目無王法已極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br>示例:恐怕也只有仗著自己身份的朱游郜了,他目無王法的毆打日本人事件還沒有完,現(xiàn)在又弄出更大的事件,簡直是胡鬧到家了。
      3、逍遙法外
      逍遙法外
      ,指犯罪的人沒有遭受法律應有的懲罰
      ,仍舊自在無事。
      出自: *** 《黨和國家領(lǐng)導制度的改革》三:“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br>示例:巴金《探索集·再說小騙子》:“那些造神召鬼、制造冤案
      、虛報產(chǎn)量
      、逼死人命等等、等等的大騙子是不會長期逍遙法外的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br>4、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
      ,又違反法律
      。指明知故犯。
      出自:清·吳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爺
      !知法犯法
      !”
      示例:我今年八十三歲,他們這樣欺侮老人
      ,是知法犯法

      5、作奸犯科
      為非作歹
      ,觸犯法令
      ;指干違法亂紀的事。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驚奇》卷三十八:今兒子既在你處
      ,必然是你作奸犯科
      ,誘藏了我娘子,有甚么得解說

      示例:此外
      ,在絡繹不絕的自流人群之中,難免泥沙俱下
      、清濁雜陳
      ,有各種各樣的渣滓混跡其中,各種不法之徒在移入地為非做歹
      ,作奸犯科
      ,這在中外人口遷移史上都是屢見不鮮的。

      Ⅱ 有關(guān)法律的成語有哪些

      執(zhí)法如山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執(zhí)法不阿
      、知法犯法、橫行不法
      、斯公罔法
      、舞文弄法
      、以身試法、法外開恩
      、法外施仁
      、徇私枉法、貪贓枉法
      、逍遙法外
      、法出多門、法成令修
      、法出一門等

      一、執(zhí)法如山 [ zhí fǎ rú shān ]
      【解釋】:執(zhí)行法律象山一樣不可動搖

      【出自】:清·李綠園《歧路燈》:“本道言出如箭
      ;執(zhí)法如山;三尺法不能為不肖者宥也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br>【譯文】:本道言出如箭;執(zhí)法堆積如山
      ;三尺法不能為不肖的人寬恕的
      、法成令修 [ fǎ chéng lìng xiū ]
      【解釋】:指有法律為依據(jù),行政命令也恰當

      【出自】:唐·韓愈《曹成王碑》:“法成令修
      ,治出張施?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br>【譯文】:法律要成為命令時常修正
      ,研究好才能張貼實施。
      、法出多門 [ fǎ chū ō mén ]

      【解釋】:門:門徑
      。指各部門各自為政,自立法制
      ,使法令不能統(tǒng)一
      ,無從執(zhí)行。
      【出自】:北宋·歐陽修《新唐書·劉賁傳》:“或正刑于外則破律于中
      ,法出多門
      ,人無所措
      。”
      【譯文】:有人正刑在外就破律在中
      ,方法從多家
      ,人無所措
      四、法外施仁 [ fǎ wài shī rén ]

      【解釋】:舊時指寬大處理罪犯

      【出自】:清·文康《兒女英雄傳》第十三回:“當朝的圣人最惱的貪官污吏
      ,也還算法外施仁,止于把他革職
      ,發(fā)往軍臺效力
      。”
      、法外施恩 [ fǎ wài shī ēn ]
      【解釋】:施:施行
      ,給予。超越法律而給予恩惠
      。指寬大處理
      ,免施刑罰。
      【出自】:清·梁章鉅《歸田瑣記·鰲拜》:“仍照皇祖所降諭旨
      ,給予一等男爵
      ,世襲罔替,已足以示國家法外施恩
      ,舊勛之意矣
      。”
      【譯文】:仍照皇祖所降諭旨
      ,給我一等男爵
      ,世襲罔替,已經(jīng)足以顯示國家法外施恩惠
      ,舊勛的意思了

      Ⅲ 關(guān)于"法律"的成語有哪些

      執(zhí)法如山來

      ;法律無情;法不容情自
      ;法外開恩
      ;網(wǎng)開一面;
      鐵面無私
      ;罪大惡極
      ;罪惡滔天;磬竹難書
      ;罪不致死

      罪刑法定;罪責一致
      ;法網(wǎng)難逃
      ;天網(wǎng)恢恢
      ,疏而不漏;
      身陷囹圄
      ;牢獄之災
      ;鋃鐺入獄;改過自新
      ;法不責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與民同罪

      ……

      Ⅳ 法律相關(guān)的成語有哪些

      關(guān)于法律的成語:

      【罷馬不畏鞭箠】:罷:同“疲”

      ;箠:鞭子
      ,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馬
      ,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會走動
      。比喻極端窮困的人并不害怕嚴厲的法律和刑罰。

      【不法之徒】:對抗或違反法律的人
      ,歹徒或逃犯
      ,流竄或犯有暴力行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
      ,不遵守法律
      。形容為非作歹,仗勢欺人的行為


      【大綱小紀】: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條文


      【法不阿貴】:法:法律;阿:偏袒
      。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
      ,有權(quán)勢的人也不徇情。形容執(zhí)法公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許人情寬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
      ;徇:偏私
      ;情:人情,私情
      。法律不徇私情
      。指執(zhí)法公正,不講私人感情


      【法不責眾】:責:責罰
      ;眾:多數(shù)人
      。指某種行為即使應受到法律的懲罰,但很多人都那樣干
      ,也就不好懲罰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為依據(jù),行政命令也恰當


      【法出一門】:指法律統(tǒng)一
      ,前后一致,不能隨意變通


      【法貴必行】:法律貴在切實執(zhí)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給予
      。超越法律而給予恩惠
      。指寬大處理,免施刑罰


      【法無二門】:指法律統(tǒng)一
      ,前后一致,不能隨意變通
      。同“法出一門”


      【法無可貸】:指按法律不可寬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
      。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
      。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廢教棄制】:教:指政教
      ;制:法律制度
      。廢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護法善神】:宋呂惠卿的別號
      。指法律的維護者


      【化外之民】:化:開化;民:民眾
      。文明地區(qū)以外的民眾
      ,即沒有開化的民眾。舊時統(tǒng)治階級的偏見
      ,指中國教化達不到
      、法律管不著的少數(shù)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漢代公文用語
      ,后來道士或巫師亦用于符咒的末尾
      。如同法律命令
      ,必須立即遵照執(zhí)行。

      【結(jié)繩而治】:原指上古沒有文字
      ,用結(jié)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
      。后也指社會清平,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禁網(wǎng)疏闊】:指法律過于寬容


      【居官守法】:舊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

      Ⅳ 代表法律的成語

      【成語】: 法不阿貴

      【拼音】: fǎ bù ē guì

      【解釋】: 法:法律

      ;阿:偏袒
      。回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答人
      ,有權(quán)勢的人也不徇情。形容執(zhí)法公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出處】: 《韓非子·有度》:“法不阿貴,繩不繞曲

      。法之所加
      ,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
      ,刑過不避大臣
      ,賞善不遺匹夫?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p>

      【成語】: 法無可貸

      【拼音】: fǎ wú kě dài

      【解釋】: 指按法律不可寬恕

      【出處】: 《清史稿·刑法志一》;“強盜分別法無可貸

      、情有可原
      ,殲渠魁、赦脅從之義也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p>

      【成語】: 奉公如法

      【拼音】: fèng gōng rú fǎ

      【解釋】: 奉行公事,遵守法令

      【出處】: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君之貴

      ,奉公如法則上下平?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p>

      【成語】: 目無法紀

      【拼音】: mù wú fǎ jì

      【解釋】: 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

      。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出處】: 巴金《家》:“今天要檢查日貨

      ,明天又捉商人游街
      ,簡直目無法紀?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p>

      【成語】: 執(zhí)法如山

      【拼音】: zhí fǎ rú shān

      【解釋】: 執(zhí)行法律象山一樣不可動搖

      【出處】: 清·李綠園《歧路燈》第八十八回:“本道言出如箭,執(zhí)法如山

      ,三尺法不能為不肖者宥也
      。”

      Ⅵ 法律類成語

      法律類成語及解釋:

      【金科玉律】 科

      、律:法律條文
      。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現(xiàn)比喻不能變更的信條

      【目無法紀】 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形容胡作非為
      ,無法無天

      【目無王法】 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形容胡作非為

      ,無法無天

      【法不阿貴】 法:法律

      ;阿:偏袒。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
      ,有權(quán)勢的人也不徇情
      。形容執(zhí)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徇情】 法:法律

      ;徇:偏私;情:人情
      ,私情
      。法律不徇私情。指執(zhí)法公正
      ,不講私人感情

      【化外之民】 化:開化;民:民眾

      。文明地區(qū)以外的民眾
      ,即沒有開化的民眾。舊時統(tǒng)治階級的偏見
      ,指中國教化達不到
      、法律管不著的少數(shù)民族。

      【結(jié)繩而治】 原指上古沒有文字

      ,用結(jié)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
      。后也指社會清平,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金科玉條】 科

      、條:法律條文
      。原指完美的法律條文。后指不能更改
      、必須遵守的信條

      【居官守法】 舊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

      【口含天憲】 天憲:指朝廷法令

      。比喻說話就是法律
      ,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

      ;正:治罪
      ;典刑:法律。依照法律處以極刑
      。舊時多用于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偷鉤的要處死

      ,篡奪政權(quán)的人反倒成為諸侯
      。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竊鉤竊國】 偷鉤的要處死

      ,篡奪政權(quán)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欺公罔法】 欺騙公眾

      ,無視法律。

      【深文周納】 周納:羅織罪名

      。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
      ,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也指不根據(jù)事實
      ,牽強附會地給人硬加罪名

      【繩之以法】 根據(jù)法律制裁。

      【舞文弄法】 舞

      、弄:耍弄
      ,玩弄;文:法令條文
      ;法:法律
      。歪曲法律條文,舞弊徇私

      【網(wǎng)漏吞舟】 網(wǎng):漁網(wǎng)

      ,比喻法網(wǎng);吞舟:吞舟的大魚
      ,比喻大奸
      。網(wǎng)里漏掉吞舟大魚
      。比喻法律太寬,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網(wǎng)

      【舞文弄墨】 舞

      、弄:故意玩弄;文
      、墨:文筆
      。故意玩弄文筆。原指曲引法律條文作弊
      。后常指玩弄文字技巧

      【逍遙法外】 逍遙:優(yōu)游自得的樣子。指犯法的人沒有受到法律制裁

      ,仍然自由自在

      【言出法隨】 言: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

      。話一說出口
      ,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經(jīng)公布就嚴格執(zhí)行
      ,如有違犯就依法處理

      【以身試法】 身:親身,親自

      ;試:嘗試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殺去殺】 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約法三章】 原指訂立法律與人民相約遵守。后泛指訂立簡單的條款

      【執(zhí)法如山】 執(zhí)行法律象山一樣不可動搖

      【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又違反法律

      。指明知故犯

      【徇情枉法】 徇:曲從;枉:使歪曲

      。曲從私情
      ,歪曲和破壞法律,胡亂斷案

      【作奸犯科】 奸:壞事

      ;科:法律條文。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例直禁簡】 〖解釋〗法律或禁令簡單明了

      ,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法出一門】 謂法律統(tǒng)一

      ,前后一致
      ,不能隨意變通。

      【法無可貸】 謂按法律不可寬恕

      【急急如律令】 本是漢代公文用語

      ,后來道士或巫師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禁網(wǎng)疏闊】 指法律過于寬容

      【目無三尺】 不把法制放在眼里。形容違法亂紀

      ,胡作非為
      。三尺,指法律
      。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
      ,故稱。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
      ,故稱

      【弄法舞文】 弄、舞:耍弄

      ,玩弄
      ;法:法律;文:法令條文
      。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
      ,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深文傅會】 牽強而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深文曲折】 歪曲地援引法律條文

      ,不露痕跡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內(nèi)】 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違條犯法】 違犯法律條文

      【舞弄文墨】 亦作“舞文弄墨”。①玩弄法律條文

      ,曲解其意
      。②玩弄文辭;耍筆桿子。

      【析律貳端】 指曲解法律條文

      ,妄生不實端緒
      ,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 指故意玩弄文字

      ,曲解法律條文

      【逍遙事外】 ①謂犯法者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亦泛指做壞事或與壞事有牽連的人不受追查

      。②謂置身事外
      ,毫不關(guān)心。

      【刑期無刑】 刑罰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

      ,從而達到不用開的目的

      【引律比附】 古代法律用語。援引律令

      ,類比定罪

      【玉律金科】 律:規(guī)章,法則

      ;科:舊指法律條文
      。原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現(xiàn)比喻必須遵守
      、不能變更的信條

      【正法直度】 度:標準。嚴正法律

      ,統(tǒng)一標準

      【執(zhí)法不阿】 阿:迎合。執(zhí)行法律公正無私

      ,不屈從權(quán)勢

      【罪責難逃】 因為犯罪,在法律上應承擔的責任是難以逃卻的

      【血風肉雨】 形容劇烈殘酷的屠殺或性格剛強

      【賣法市恩】 〖解釋〗市:買

      。指玩忽法律而隨意寬恕罪犯以求得好處

      【以法為教】 〖解釋〗以:用;教:教育

      。引用法律條文充當教育的內(nèi)容

      【以殺止殺】 〖解釋〗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試險】 〖解釋〗身:親身

      ,親自
      ;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
      。指明知故犯

      【踴貴屨賤】 “踴貴屨賤”喻指嚴酷的法律

      【石邑深澗】 “石邑深澗”用來形容森嚴的法律

      Ⅶ 法律的成語大全

      【罷馬不畏鞭箠】:罷:同“疲”

      ;箠:鞭子
      ,這里指鞭打。非常疲乏的馬
      ,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會走動
      。比喻極端窮困的人并不害怕嚴厲的法律和刑罰。
      【不法之徒】:對抗或違反法律的人
      ,歹徒或逃犯
      ,流竄或犯有暴力行為罪行的亡命之徒。
      【不公不法】:不公平待人
      ,不遵守法律
      。形容為非作歹,仗勢欺人的行為

      【大綱小紀】:指大大小小的法律條文

      【法不阿貴】:法:法律;阿:偏袒
      。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
      ,有權(quán)勢的人也不徇情。形容執(zhí)法公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不容情】: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許人情寬容。
      【法不徇情】:法:法律
      ;徇:偏私
      ;情:人情,私情
      。法律不徇私情
      。指執(zhí)法公正,不講私人感情

      【法不責眾】:責:責罰
      ;眾:多數(shù)人。指某種行為即使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很多人都那樣干
      ,也就不好懲罰了

      【法成令修】:指有法律為依據(jù)
      ,行政命令也恰當。
      【法出一門】:指法律統(tǒng)一
      ,前后一致
      ,不能隨意變通

      【法貴必行】:法律貴在切實執(zhí)行。
      【法外施恩】:施:施行
      ,給予
      。超越法律而給予恩惠。指寬大處理
      ,免施刑罰

      【法無二門】:指法律統(tǒng)一,前后一致
      ,不能隨意變通
      。同“法出一門”。
      【法無可貸】:指按法律不可寬恕

      【非刑逼拷】: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
      。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非刑吊拷】: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
      。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非刑拷打】:非刑:法律外的殘酷肉刑。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行審訊逼供

      【廢教棄制】:教:指政教
      ;制:法律制度。廢掉政教和法律制度

      【護法善神】:宋呂惠卿的別號
      。指法律的維護者。
      【化外之民】:化:開化
      ;民:民眾
      。文明地區(qū)以外的民眾,即沒有開化的民眾
      。舊時統(tǒng)治階級的偏見
      ,指中國教化達不到、法律管不著的少數(shù)民族

      【急急如律令】:本是漢代公文用語
      ,后來道士或巫師亦用于符咒的末尾。如同法律命令
      ,必須立即遵照執(zhí)行


      【結(jié)繩而治】:原指上古沒有文字,用結(jié)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
      。后也指社會清平
      ,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禁網(wǎng)疏闊】:指法律過于寬容


      【居官守法】:舊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


      【口含天憲】:天憲:指朝廷法令
      。比喻說話就是法律,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口銜天憲】:比喻說話就是法律
      ,可以決定人的生死。同“口含天憲”


      【例直禁簡】:法律或禁令簡單明了
      ,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賣法市恩】:市:買
      。指玩忽法律而隨意寬恕罪犯以求得好處


      【明正典刑】:明:表明;正:治罪
      ;典刑:法律
      。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于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目無法紀】: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
      。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目無三尺】:不把法制放在眼里
      。形容違法亂紀,胡作非為
      。三尺
      ,指法律。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
      ,故稱
      。古代把法律寫在三尺長的竹簡上,故稱


      【目無王法】:不把國家的法律放在眼里
      。指人不受約束地胡作非為。

      【弄法舞文】:弄
      、舞:耍弄
      ,玩弄;法:法律
      ;文:法令條文
      。指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
      ,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欺公罔法】:欺騙公眾,無視法律


      【奇請比它】: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
      ,另引條文進行判案。

      【竊鉤竊國】:偷鉤的要處死
      ,篡奪政權(quán)的人反倒成為諸侯
      。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偷鉤的要處死
      ,篡奪政權(quán)的人反倒成為諸侯。舊時用以諷刺法律的虛偽和不合理


      【人心似鐵
      ,官法如爐】:即使人心像鐵一樣堅硬,也抗不過像熔爐一樣的法律


      【深文附會】:牽強而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同“深文傅會”。

      【深文傅會】:牽強而苛細地援引法律條文陷人以罪


      【深文羅織】:深文:制定或援用法律條文苛細嚴峻
      ;羅織:虛構(gòu)種種罪名,對無辜者加以誣陷
      。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
      ,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

      【深文曲折】:歪曲地援引法律條文
      ,不露痕跡地陷人于罪


      【深文周納】:周納:羅織罪名。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
      ,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
      。也指不根據(jù)事實,牽強附會地給人硬加罪名


      【深文周內(nèi)】: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條文
      ,陷人以罪。

      【繩之以法】:根據(jù)法律制裁


      【十法九例】:十種法律倒有九種是民間的成例


      【王法無情】:王法:封建時代稱國家法律。國家的法律是不講情面的


      【王子犯法
      ,與庶民同罪】:王子:借指有權(quán)勢的人;庶民:平民百姓
      。有權(quán)勢的人犯法
      ,和老百姓一樣處以罪刑。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網(wǎng)漏吞舟】:網(wǎng):漁網(wǎng)
      ,比喻法網(wǎng)
      ;吞舟:吞舟的大魚,比喻大奸
      。網(wǎng)里漏掉吞舟大魚
      。比喻法律太寬,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網(wǎng)


      【網(wǎng)漏吞舟之魚】:網(wǎng):漁網(wǎng)
      ,比喻法網(wǎng);吞舟:吞舟的大魚
      ,比喻大奸
      。網(wǎng)里漏掉吞舟大魚。比喻法律太寬
      ,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網(wǎng)


      【枉法取私】:枉:歪曲,違反
      ;法:法律
      ;取:謀?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私:私利。曲解
      、破壞法律以謀取私利
      。指官吏違法亂紀,包庇壞人壞事


      【枉法營私】:枉:歪曲
      ,違反。指曲解破壞法律以謀私利


      【枉用三尺】:枉:歪曲
      ;用:使用;三尺:古代用三尺長的的竹簡記載法律
      。指為了達到個人不正當?shù)哪康亩馐褂梅伞?br>
      【違條犯法】:違犯法律條文


      【違條舞法】:違犯法律條文。同“違條犯法”


      【舞文弄法】:舞
      、弄:耍弄,玩弄
      ;文:法令條文
      ;法:法律。歪曲法律條文,舞弊徇私


      【舞文玩法】:歪曲法律條文
      ,舞弊徇私。同“舞文弄法”


      【析律二端】:割裂曲解法律條文
      ,隨意加重或減輕罪名。指官吏徇私枉法


      【析律貳端】:指曲解法律條文,妄生不實端緒
      ,以加重人罪


      【析律舞文】:指故意玩弄文字,曲解法律條文


      【逍遙法外】:逍遙:優(yōu)游自得的樣子
      。指犯法的人沒有受到法律制裁,仍然自由自在


      【逍遙事外】:①指犯法者沒有受到法律制裁
      。亦泛指做壞事或與壞事有牽連的人不受追查。②指置身事外
      ,毫不關(guān)心


      【刑期無刑】:刑罰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從而達到不用開的目的


      【徇情枉法】:徇:曲從
      ;枉:使歪曲。曲從私情
      ,歪曲和破壞法律
      ,胡亂斷案。

      【言出法隨】:言:這里指法令或命令
      ;法:法律
      。話一說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
      。指法令一經(jīng)公布就嚴格執(zhí)行
      ,如有違犯就依法處理。

      【言文刻深】:法律條文嚴峻刻薄


      【以法為教】:以:用
      ;教:教育。引用法律條文充當教育的內(nèi)容


      【以殺去殺】: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殺止殺】: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以身試法】:身:親身,親自
      ;試:嘗試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以身試禍】:身:親身
      ,親自;試:嘗試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
      。指明知故犯。

      【以身試險】:身:親身
      ,親自
      ;試:嘗試。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
      。指明知故犯


      【以戰(zhàn)去戰(zhàn),以殺去殺】:去:消除
      。用戰(zhàn)爭去消滅戰(zhàn)爭
      ,用嚴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

      【意指為獄】:意指:意之所在
      ;獄:監(jiān)獄
      。不依據(jù)法律,只以上司的意圖量刑判罪


      【因私枉法】:因:因為
      ;枉:歪曲,破壞
      。因為私人感情而破壞法律
      。指因私不能秉公辦事。

      【引律比附】:古代法律用語
      。援引律令
      ,類比定罪。

      【玉律金科】:律:規(guī)章
      ,法則
      ;科:舊指法律條文。原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F(xiàn)比喻必須遵守
      、不能變更的信條。

      【正法直度】:度:標準
      。嚴正法律
      ,統(tǒng)一標準


      【知法犯法】:知道法律,又違反法律
      。指明知故犯


      【執(zhí)法不阿】:阿:迎合。執(zhí)行法律公正無私
      ,不屈從權(quán)勢


      【執(zhí)法不公】:拒絕公正,在實施法律中的不公正


      【執(zhí)法犯法】:指執(zhí)行法律的人違背法律


      【執(zhí)法如山】:執(zhí)行法律象山一樣不可動搖。

      Ⅷ 形容法律的成語

      1.敗法亂紀

      拼音:bài fǎ luàn jì

      近義詞:違法亂紀 反義詞: 遵紀守法

      用法: 聯(lián)合式

      ;作謂語
      、定語;含貶義

      解釋:?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簹?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摧殘

      ;亂紀:破壞法紀
      。敗壞法令,擾亂紀律

      出處:南朝·宋·范曄《后漢書·袁紹傳》:“便放志專行

      ,威劫省禁
      ,卑侮王僚,敗法亂紀
      ,坐召三臺
      ,專制朝政?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

      2.奉公守法

      近義詞:克己奉公

      、謙潔奉公 反義詞: 貪贓枉法、假公濟私

      用法:聯(lián)合式

      ;作主語
      、謂語、定語
      ;含褒義

      解釋:奉:奉行

      ;公:公務。奉公行事
      ,遵守法令
      。形容辦事守規(guī)矩。

      出處:西漢·司馬遷《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君之貴

      ,奉公如法則上下平
      。”

      3.繩之以法

      拼音: shéng zhī yǐ fǎ

      近義詞:依法從事 反義詞:逍遙法外

      用法:偏正式;作謂語

      、賓語
      ;含褒義

      解釋: 根據(jù)法律制裁。

      出處:漢·馮衍《上疏自陳》:“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

      ,繩之以法則為罪
      ,施之以德則為功?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

      4.嚴刑峻法

      拼音:yán xíng jùn fǎ

      近義詞:嚴刑峻制

      用法:聯(lián)合式

      ;作賓語、定語
      ;含貶義

      解釋:峻:嚴酷

      。嚴厲的刑罰和嚴峻的法令。

      出處: 東漢·班固《漢書·丙吉傳》:“后遭條獄之詔

      ,吉捍拒大難
      ,不避嚴刑峻法?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

      5.以身試法

      拼音: yǐ shēn shì fǎ

      近義詞: 違法亂紀

      、作奸犯科 反義詞: 廉潔奉公、以身作則
      、以身許國

      用法: 偏正式

      ;作謂語、賓語
      、定語
      ;含貶義

      解釋: 身:親身,親自

      ;試:嘗試
      。試著親身去做觸犯法律的事。指明知故犯

      出處: 東漢·班固《漢書·王尊傳》:“明慎所職

      ,毋以身試法?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

      Ⅸ 法律類的成語都有哪些

      “法律”類的成語有:金科玉律

      、目無法紀、目無王法
      、法不阿貴
      、法不徇情、結(jié)繩而治
      、化外之民
      、金科玉條
      、居官守法、口含天憲
      、明正典型……

      1:金科玉律

      【拼音】jīn kē yù lǜ

      【解釋】科

      、律:法律條文。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F(xiàn)比喻不能變更的信條

      2:目無法紀

      【拼音】mù wú fǎ jì

      【解釋】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形容胡作非為,無法無天

      3:目無王法

      【拼音】mù wú wáng fǎ

      【解釋】不把國家法律放在眼里

      。形容胡作非為
      ,無法無天

      4法不阿貴

      【拼音】fǎ bù ē guì

      【解釋】法:法律;阿:偏袒

      。法律即使是對高貴的人
      ,有權(quán)勢的人也不徇情。形容執(zhí)法公正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法不徇情

      【拼音】fǎ bù xùn qíng

      【解釋】法:法律;徇:偏私;情:人情,私情

      。法律不徇私情。指執(zhí)法公正
      ,不講私人感情

      6化外之民

      【拼音】huà wài zhī mín

      【解釋】化:開化

      ;民:民眾。文明地區(qū)以外的民眾
      ,即沒有開化的民眾
      。舊時統(tǒng)治階級的偏見,指中國教化達不到
      、法律管不著的少數(shù)民族

      7結(jié)繩而治

      【拼音】jié shéng ér zhì

      【解釋】原指上古沒有文字,用結(jié)繩記事的方法治理天下

      。后也指社會清平
      ,不用法律治國的空想。

      8口含天憲

      【拼音】kǒu hán tiān xiàn

      【解釋】天憲:指朝廷法令

      。比喻說話就是法律
      ,可以決定人的生死。

      明正典刑】 明:表明

      ;正:治罪
      ;典刑:法律
      。依照法律處以極刑。舊時多用于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

      《先秦散文·晏子春秋·刖跪擊馬(雜上·十一)》原文鑒賞

      《先秦散文·晏子春秋·刖跪擊馬(雜上·十一)》原文鑒賞

      景公正晝被發(fā)

      ,乘六馬,御婦人
      ,以出正閨①
      。刖跪擊其馬而反之②。

      曰:“爾非吾君!”

      公慚而不朝


      晏子睹裔款而問曰:“君何故不朝?”

      對曰:“昔者
      ,君正晝被發(fā)乘六馬御婦人以出正閨,刖跪擊其馬而反之
      ,曰:‘爾非吾君也
      。’公慚而反
      ,不果出
      ,是以不朝?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br>
      晏子入見


      景公曰:“昔者寡人有罪,被發(fā)乘六馬以出正閨
      ,刖跪擊馬而反之
      ,曰:‘爾非言君也。
      ,寡人以子大夫之賜
      ,得率百姓以守宗廟。今見戮干刖跪③
      ,以辱社稷
      ,吾猶可以齊于諸侯乎④?”

      晏子對曰:“君勿惡焉!臣聞:‘下無直辭,上有隱惡;民多諱言
      ,君有驕行
      。’古者明君在上
      ,下多直辭;君上好善
      ,民無諱言。令君有失行
      ,刖跪直辭禁之
      ,是君之福也,故臣來慶
      。請賞之
      ,以明君之好善;禮之
      ,以明君之受諫?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br>
      公笑曰:“可乎?”

      晏子曰:“可
      。”

      于是令刖跪倍資無征⑤
      ,時朝無事也⑥




      【注釋】 ①閨(gui規(guī)):王宮的門。 ②刖(yue月):斷足
      ,古代的一種刑罰
      。跪(gui貴):足。古代受刖刑的人多服役看守宮門
      ,文中即指守門人
      。 ③戮(lu錄):羞辱。 ④齊:讀作“躋(ji機)”
      ,意為升進
      ,登上。 ⑤征:指賦稅
      。 ⑥朝:朝見




      【今譯】 齊景公大白天披頭散發(fā),駕著六匹馬的車
      ,載著女人
      ,馳出王宮正門。守門的刖跪打景公的馬把車趕回去


      刖跪喝道:“你不是我的國君!”

      景公羞慚而不上朝聽政


      晏子見到景公的嬖臣裔款問道:“國君是什么緣故不聽朝?”

      裔款回答:“先前,國君白天披散著頭發(fā)
      ,駕著六匹馬的車
      ,載著女人馳出王宮正門
      ,刖跪打馬把車子趕了回去
      ,喝道:‘你不是我的國君?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瘒呃⒍?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不再出來,所以不來上朝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br>
      晏子進宮請見。

      景公對晏子說道:“先前
      ,寡人有過錯
      ,披散頭發(fā)駕六馬之車馳出正門
      ,刖跪打馬把車子趕了回來,還嚷道:‘你不是我的國君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讶丝看蠓蚰阗n惠輔助,得以率領(lǐng)百姓敬守宗廟
      。當今被 *** 刖跪羞辱了
      ,使國家因此蒙受恥辱,今后我還能夠登上諸侯的位置嗎?”

      晏子回答道:“國君不要厭惡這人這事
      。我聽說:‘臣下不能忠諫直言
      ,那是君上有隱蔽的過失;民眾多忌諱直言,那是國君有驕橫越規(guī)的行動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艜r候賢明的君王在上,在下的臣子多敢直言忠諫;國君在上好善
      ,人們就不再諱言
      。今天國君行為有過失,刖跪敢于直言加以禁止
      ,這是國君的福分哩
      ,所以臣前來慶賀。請求給刖跪賞賜
      ,借此表明國君好善的美德;禮遇刖跪
      ,借此表明國君接受諫言的態(tài)度?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br>
      景公笑道:“這樣使得嗎?”

      晏子答道:“使得!”

      于是下令:賞賜刖跪加倍的費用
      ,免去賦稅,可以隨時朝見國君
      ,不必有事




      【集評】 明·楊慎評《晏子春秋》:“佯為不知,直‘爾
      、汝
      ,之。臣聞句四
      、古者句三
      、今君句一,省合得法
      ,遂洗排套
      。欲賞禮刖而反美公,斯陳善進諫之妙術(shù)也
      。比于明君
      ,自解非君之慚
      ,豈特齊于今諸侯乎!”

      民初·張之純《諸子菁華》:“楚子喪師,鬻拳拒之
      ,不使入(見《左傳》莊公·十九年)
      。齊侯違禮,刖跪擊之
      ,不令出
      。太史公謂刑余之人無足比數(shù),夫豈盡然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br>


      【總案】 這是一篇宣揚“貴法”意識、贊楊“執(zhí)法不阿”精神的生動故事


      故事在人物刻畫與情節(jié)安排方面是頗具匠心的
      。刖跪是刑余之人,為門者
      ,是服賤役的卑微人物
      ,但他卻是嚴厲的“執(zhí)法者”。齊景公自恃尊貴
      ,披頭散發(fā)
      ,駕六馬,擁婦人
      ,闖宮門
      ,成為光天化日下的“觸法者”。通過這兩個人物貴賤尊卑的鮮明比照
      ,以及“執(zhí)法”與“觸法”行為的尖銳對比
      ,揭示出故事中“明法”和“貴法”的主題思想。齊景公因為被“執(zhí)法”的刖跪斥回
      ,羞愧不朝
      ,這反映出貴族傳統(tǒng)的“越法”的特權(quán)觀念與新的“貴法”思想的矛盾。晏子講的道理雖是一般的常理
      ,但他主張“禮賞”刖跪
      ,正是新的“重法”思想的體現(xiàn),也是對“執(zhí)法不阿”精神的贊頌
      。這篇故事反映了戰(zhàn)國時期隨著社會制度的變革
      ,法家思想的傳播,提高了人們對法的嚴肅性的認識
      ,激發(fā)了人們對于“恃尊傲法”的陳舊意識的嘲笑與鄙棄。

      秉公執(zhí)法形容什么歷史人物

      包拯以廉潔著稱

      ,他執(zhí)法嚴峻
      ,不畏權(quán)貴
      。任監(jiān)察御史及知諫院時,為肅正綱紀
      ,懲處貪官贓吏
      ,他彈劾販賣私鹽以牟取暴利的淮南轉(zhuǎn)運按察使張可久、役使兵士為自己織造一千六百余匹駝毛緞子的汾州(今山西汾陽)知州任弁及監(jiān)守自盜的仁宗親信太監(jiān)閻士良等
      ,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彈劾王逵

      擴展資料:
      拯彈劾過宰相宋庠、舒王趙元祐的女婿郭承祐和仁宗張貴妃的伯父張堯佐等人
      。任御史中丞時
      ,包拯又先后彈劾利用職權(quán)賤買富民邸舍的張方平及“在蜀燕飲過度”的宋祁,使朝廷罷免二人的三司使之職
      。由于包拯敢于彈劾權(quán)幸
      ,當時社會上出現(xiàn)了“包彈”的諺語,世人凡見官吏“有玷缺者
      ,‘包彈’之語遂布天下”

      對于有才干有政績者,包拯則能秉公力薦
      ,如楊纮
      、王鼎、王綽三人皆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
      ,曾分別擔任江南東路轉(zhuǎn)運使
      、提點刑獄和轉(zhuǎn)運判官,因任內(nèi)嚴懲貪贓枉法的官吏而有“江東三虎”之稱
      。后受守舊權(quán)臣的忌惡
      ,被降任知州,不得再任轉(zhuǎn)運使等“監(jiān)司”官

      編輯于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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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公執(zhí)法形容哪些古人,他做了什么

      中國古代十大秉公執(zhí)法的好清官 西門豹
      ,春秋戰(zhàn)國時期魏國人。當時鄴地是魏都的重要門戶
      ,且是戰(zhàn)略要地
      ,但天災人禍不斷,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西門豹擔任鄴縣令
      ,治理鄴地。西門豹到鄴地后
      ,微服私訪
      ,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婦”事件
      ,智懲三老
      、廷椽和巫婆,用事實教育百姓
      ,破除迷信
      。同時,修建漳河十二渠
      ,治理漳河水患
      ,發(fā)展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使鄴地百姓逐步富庶起來
      。 趙廣漢
      ,字子都,西漢時期涿郡蠡吾縣人
      。曾任守京兆尹
      、潁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
      ,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quán)
      ,精明強干
      ,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
      ,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
      ;二是加強地方管理
      ,轉(zhuǎn)變當?shù)氐牟涣硷L氣
      。在其治理期間
      ,京兆地區(qū)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
      。 黃霸(
      ?-公元前51),字次公
      ,西漢時期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
      。史學家班固評論說:“自從漢朝建立以來,要講治理百姓的官吏還是數(shù)黃霸第一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贝饲埃瑵}川郡是一個豪強地主稱霸一方
      ,百姓流離失所的地方
      ,他到任后,大刀闊斧
      ,布施恩德
      ,安置流民,重視農(nóng)桑
      ,施行教化
      ,經(jīng)過幾年的精心治理,潁川出現(xiàn)了太平安定
      。 包拯(公元999-1062)
      ,字希仁,廬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
      ,是歷史上最有名的清官
      。他從青少年時代起,就開始立志要為國家出力
      ,“竭忠死義”
      。當過外交使節(jié)出使遼邦;最有名的是做過天章閣待制
      、龍圖閣直學士
      ,“不持一硯歸”;他一生鐵面無私
      ,不避權(quán)貴
      ,執(zhí)法如山
      。對皇親國戚、宦官權(quán)貴的不法行為
      ,一律極力主張繩之以法
      。 陳希亮,字公弼
      ,北宋時期眉州青神(今屬四川)人
      ,原籍京兆(今陜西西安市)。后因辛勞過度而逝世
      ,享年64歲
      。著名文學家蘇軾,自稱平生不為人作行狀墓碑
      ,但他十分敬佩陳希亮的為人
      ,擔心陳希亮的事跡失傳于后世,而破例寫下了《陳公弼傳》
      。 狄仁杰(公元607-700)
      ,字懷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
      ,應試明經(jīng)科(唐代科舉制度中科目之一)
      ,從而步入仕途。從政后
      ,經(jīng)歷了唐高宗與武則天兩個時代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轉(zhuǎn)大理丞
      ,改任侍御史
      ,歷任寧州、豫州刺史
      、地官侍郎等職
      。后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
      ,到任一年
      ,便處理了前任遺留下來的17000多件案子,后人據(jù)此編出了許多精采的傳奇故事
      。 海瑞(公元1514-1587)
      ,字汝賢,海南瓊山縣人
      。他生活的年代
      ,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轉(zhuǎn)折時期。在戶部供職時
      ,以六品小官身份抱著必死決心毅然上疏
      。將徐家仗勢多占的40萬畝良田退還原主
      ,將欺壓良民的徐階的兩個兒子及20多個家人依律問罪?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v觀海瑞為官
      ,歷經(jīng)嘉靖、隆慶
      、萬歷三朝
      ,多次冒死進諫,雖是為了維護封建統(tǒng)治的根本利益
      ,得到了百姓的廣泛擁護
      ,其行為具有不可否認的歷史進步
      。 況鐘(公元1383-1442)
      ,字伯律,號如愚
      ,明朝江西靖安縣龍岡州人現(xiàn)在
      ,只要一提起況鐘,人們立即就會想到《十五貫》故事里那位甘冒風險
      、敢于伸張正義
      、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
      ,他還做了興修水利
      、舉辦學校、推薦賢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況鐘任職十三年間
      ,三次離任三次留任,替蘇州百姓辦了不少實事
      ,最后積勞成疾
      ,病逝于蘇州任上。當?shù)匕傩諡榧o念況鐘
      ,在他死后
      ,蘇州和七個縣都建立了祠堂。 湯斌(公元1627-1687)
      ,字孔伯
      ,別號荊峴,晚又號潛庵
      ,祖籍保南睢州(今睢縣)
      。主要政績在康熙朝,官至內(nèi)閣學士
      、江寧巡撫
      、禮部尚書等
      。湯斌為官一生,始終躬身實踐儒家的“修身
      ,齊家
      ,治國,平天下”的“民本”思想
      ,為變“滿目榛荒
      ,人丁稀少”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做出了一定貢獻
      ,其為官清廉
      ,至死僅遺俸銀八兩,連買棺材的錢都不夠
      ,真正可謂是一代清官

      58贊·789瀏覽2019-11-27
      秉公執(zhí)法形容什么歷史人物?
      公檢法(公安機關(guān)
      、檢察院
      、法院)三大主體,在這其中更是包羅萬象的存在了很多各行業(yè)秉公執(zhí)法的人士
      ,不勝枚舉
      ,總而言之,在自己的位置上
      ,就要做好自己
      ,兢兢業(yè)業(yè),中規(guī)中矩
      ,墨守成規(guī)的去固化事態(tài)

      15贊·508瀏覽2019-12-04
      秉公執(zhí)法的人物有哪些?
      1
      、包拯: 包拯廉潔公正
      、立朝剛毅,不附權(quán)貴
      ,鐵面無私
      ,且英明決斷,敢于替百姓申不平
      ,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
      ,京師有“關(guān)節(jié)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
      。后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
      ,認為他是奎星轉(zhuǎn)世 ,由于民間傳其黑面形象
      ,亦被稱為“包青天”
      。 2
      、任長霞: 任長霞是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的中國警察界先進人物
      ,曾被作為先進典范在全國學習
      。工作期間,被譽為“警界女神警”
      。她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
      ,解決了十多年積累的控申積案。 3
      、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
      ,中專文化,中共黨員
      ,山西省偏關(guān)縣地方稅務局會計師
      。從1994年擔任編關(guān)縣地稅局局長以來,帶領(lǐng)全局職工秉公執(zhí)法
      ,大膽改革
      ,使該局的各項工作走在了全區(qū)的前列。 擴展資料: 秉公執(zhí)法存在問題的原因: 1
      、忽視秉公執(zhí)法的重要性,法治觀念淡薄 公安機關(guān)作為人民民主專政政權(quán)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為國家重要執(zhí)法機關(guān)
      ,在實現(xiàn)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擔負著重要的歷史責任
      。究其原因
      ,是在思想深處沒有牢固樹立秉公執(zhí)法的意識,沒有貫徹實事求是
      、調(diào)查研究的工作方法
      ,一味地沉緬于舊的、不合時宜的觀念和做法之中
      。 2
      、宗旨意識淡薄,特權(quán)思想嚴重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唯一宗旨
      ,也是公安工作的宗旨
      。公安機關(guān)民警執(zhí)法的目的,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維護社會安定和諧
      。這種特權(quán)思想嚴重、宗旨意識淡薄的行為嚴重破壞了警民魚水情
      ,對待執(zhí)法工作采取這種不正確的態(tài)度
      ,極易導致冤
      、假、錯案
      ,影響司法公正
      ,影響公安機關(guān)的形象。 3
      、業(yè)務經(jīng)費不足
      ,外部執(zhí)法環(huán)境差,執(zhí)法監(jiān)督不力 我國是社會主義發(fā)展中國家
      ,人均gdp相對較低
      ,尤其是經(jīng)濟發(fā)展的不平衡性,導致地域經(jīng)濟差距懸殊
      。公安體制改革一再強調(diào)要保障公安業(yè)務經(jīng)費
      ,不給公安機關(guān)下任務、定罰沒指標
      。但是地方財政心有余而力不足
      ,地方財政的工資發(fā)放尚有困難。
      1贊·83瀏覽2021-01-02
      歷史上的秉公執(zhí)法的人物與這些人物的事件
      獨到計策——趙廣漢 寬大教化——黃 霸 斷案如神——狄仁杰 專職法官——徐有功 剛毅清正——寇 準 法醫(yī)鼻祖——宋 慈 為民伸冤——況 鐘 剛直不阿——海 瑞 正直敢言——袁可立 廉吏第一——于成龍 Top1 獨到計策——趙廣漢 【人物簡介】 趙廣漢
      ,字子都
      ,西漢涿郡蠡吾縣(今河北博野縣)人,一代名臣.執(zhí)法不避權(quán)貴
      ,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漢昭帝后期及漢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后)
      。《漢書》說:“廣漢為人強力
      ,天性慧于孝職
      。”他為官廉潔清明
      ,威制豪強權(quán)貴
      ,嫉惡如仇,以強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
      ,處置豪門權(quán)貴
      ,深受百姓愛戴,同時
      ,善于思考
      ,非常講究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辦案和懲惡計策獨到而有效
      ,深得百姓贊頌
      。趙廣漢身為京兆尹,清正廉明,威制豪強
      ,由此得罪了皇親貴戚
      。后來,趙廣漢又因辦案得罪了當朝丞相和司直
      ,他們羅織罪名
      ,誣陷趙廣漢,最終使得趙廣漢慘遭腰斬
      。臨刑時
      ,長安的無數(shù)百姓和官員,自發(fā)聚集在皇家宮殿前
      ,齊齊跪下
      ,他們有的神情肅穆,有的低泣
      ,有的則大哭
      ,前來送別廣漢,出現(xiàn)了萬人集結(jié)為之送行的動人場面
      。其最終遭朝廷腰斬處死的結(jié)局
      ,更為其不平凡的經(jīng)歷增添了一層迷離的色彩。 趙廣漢年輕時做過郡吏
      、州從事
      ,以廉潔和禮賢下士出名,先被推舉為秀才
      ,擔任管理物價的平準令
      ,后又被察廉為陽翟縣令,因政績突出
      ,遷為京輔都尉,不久擢升為守京兆尹(代理京兆尹)
      ,之后調(diào)任為潁川都的郡守
      ,約兩年后調(diào)回長安任守京兆尹、京兆尹
      ,直至被朝廷腰斬
      。 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
      ,他不畏強權(quán)
      ,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
      ,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
      ,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
      ,轉(zhuǎn)變當?shù)氐牟涣硷L氣
      。其威名由此流傳
      ,《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 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
      ,表現(xiàn)出高度的責任心
      ,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
      。并且善于思考
      ,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
      ,京兆地區(qū)政治清明
      ,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趙廣漢為官廉潔清明
      ,威制豪強
      ,深得百姓贊頌?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顿Y治通鑒》所記“京兆政清
      ,吏民稱不容口”,是對趙廣漢最好的評價
      。 【斷案經(jīng)歷】 宣帝登基的第一年(公元前73年)
      ,趙廣漢被調(diào)往潁川郡擔任太守。潁水郡治所大致在今河南省范圍
      ,因境內(nèi)有潁水而得名
      ,陽翟為郡治所,趙廣漢曾做過陽翟的縣令
      ,對那里的情況較熟悉
      。潁川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需要一位政績優(yōu)良
      、作風凌厲的官員前去治理整頓
      ,趙廣漢無疑是一位合適的人選。 誅殺首惡
      ,峻邢立威
      。初到潁川任上,便著手調(diào)查研究
      ,發(fā)現(xiàn)不少豪強貴族勢力交結(jié)龐大
      ,官員與地方富豪結(jié)為朋黨,社會烏煙瘴氣
      。惡名昭著的原氏
      、褚氏兩大家族,更是結(jié)為姻親,胡作非為
      。趙廣漢經(jīng)過明察暗訪
      ,搞清了本郡豪門大族的基本情況,果斷采取“擒賊先擒王”的方法
      ,把原氏
      、褚氏兩大家族中作惡的頭領(lǐng)抓了起來,在公布了他們行盜全賊
      、為害一方的罪狀后
      ,立即斬首。趙廣漢誅殺首惡
      ,一時威震全郡
      。趙廣漢手下的官員杜建,資格老
      ,根基深
      ,為人一向霸道。他參加昭帝陵墓的預建工作
      ,指使門客從中非法牟取暴利
      。趙廣漢根據(jù)舉報掌握了這些事實,他先是警告杜建懸崖勒馬
      ,但杜建當面唯唯諾諾
      ,背后不思悔。趙廣漢見規(guī)勸無效
      ,便將杜建逮捕歸案
      。這下為杜建說情的人便紛至沓來,其中有宮廷太監(jiān)
      ,有豪紳官員
      。趙廣漢知道處置杜建會有很大的阻力,但為了維護國家法紀
      ,他毫不留情
      。趙廣漢通過內(nèi)線掌握了杜家人劫獄的密謀,先派出手下官吏去警告主謀者:“如果你們真的想這樣干
      ,將依法把你們滅門!”然后,趙廣漢在證據(jù)確鑿的情況下
      ,果斷將杜建斬首棄市
      。此招震懾力不言而喻,百姓交口稱贊
      。 發(fā)明了中國最早的舉報箱
      。據(jù)《后漢書》記載:“又教吏為缿筒,及得投書……吏民相告訐,漢得以為耳目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薄榱擞行У匾謴姂蛺?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為民除害
      ,趙廣漢受“存錢罐”的啟發(fā),他令手下人制成瓦質(zhì)的“缿筒”
      ,獎賞告密
      。“缿”筒
      ,類似古代儲錢或接受告密信件的器具
      ,形狀如瓶,有小孔
      ,口很小
      ,投放簡牘,可入而不可出
      ,謂之“受吏民投書”
      ,這種“缿筒”,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舉報箱
      。有了這種舉報箱
      ,官吏、民眾相互揭發(fā)
      ,趙廣漢擴大了視聽
      ,社會上各種消息都能很快地傳到他的耳朵里,根據(jù)得到的線索
      ,組織力量及時查處
      ,極大地穩(wěn)定了社會治安。 巧用“離間”法
      ,瓦解強豪
      。潁川的豪強既與官府勾結(jié),又互相連姻
      ,結(jié)成幫派
      。趙廣漢巧用離間之法,分化瓦解豪強權(quán)貴
      ,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如《后漢書》中所說:“厲使其中可用者受記,出有案問
      ,既得罪名
      ,行法罰之
      ,廣漢故漏泄其語,令相怨咎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壁w廣漢獎勵一些可利用之人,讓他們接受自己的指令舉告不法
      ,在收到告發(fā)信以后
      ,一經(jīng)核實,便依法治罪
      。趙廣漢還故意泄漏一些揭發(fā)材料
      ,同時故意隱去揭發(fā)者的姓名,一旦有人投書揭發(fā)
      ,就削去揭發(fā)者的名字
      ,而假裝成某一豪強大族子弟所寫,讓大族間互相猜疑埋怨
      ,相互告發(fā)
      ,以引發(fā)他們的內(nèi)訌。自此后
      ,豪強內(nèi)部果然出現(xiàn)了分裂
      ,這樣,一個個地擊破
      ,從而使奸黨散落
      ,風俗大改。由于趙廣漢實施了各種強有力的監(jiān)管措施
      ,一些不法分子也因此再不敢頂風作案
      ,因為一旦作案,趙廣漢也很快就能把他們抓獲
      。 公元前72年
      ,宣帝重新任命趙廣漢為守京兆尹,一年后
      ,轉(zhuǎn)為正式京兆尹
      。趙廣漢聲名在外,這次復任京兆尹
      ,京城百姓很是高興
      。趙廣漢精力充沛,辦事認真
      ,接見百姓廢寢忘食
      。趙廣漢治理京兆六年,執(zhí)法如山
      ,連皇親國戚對他也有所畏懼
      ,不敢造次,因而轄區(qū)內(nèi)豪強斂跡
      ,治安狀況良好
      ,政清民和,百姓安居樂業(yè)
      ,各得其所
      。官員及百姓皆稱他“發(fā)奸摘伏如神”“以為自漢興,治京兆者莫能及”。 運用“鉤距”法推問破案
      。他善于運用“鉤距法”尋找線索
      、靈通信息。據(jù)《漢書·趙廣漢傳》記載》:“﹝廣漢﹞尤善為鉤距
      ,以得事情
      。鉤距者,設欲知馬賈
      ,則先問狗
      ,已問羊,又問牛
      ,然后及馬
      ,參伍其賈,以類相準
      ,則知馬之貴賤不失實矣
      。”
      ,所謂“鉤距”就是旁敲側(cè)擊
      ,輾轉(zhuǎn)推問,被問的人都稀里糊涂的了
      ,趙廣漢卻腦子轉(zhuǎn)得飛快
      ,馬上就判斷出打聽出來的結(jié)果是不是合理準確。運用這種方法
      ,使趙廣漢對不軌之人的來歷
      、根基、巢穴都清楚了解
      ,對官吏收取
      、貪污的不義之財?shù)膩須v和數(shù)量,都細致掌握
      。別人都想學他這一招
      ,但沒有一個人能學得像他那樣精通。 趙廣漢最讓人吃驚的是他的信息非比尋常地靈敏
      。經(jīng)常能把藏匿的壞人壞事揭露出來
      ,就連一些隱藏得很深的情況也能了解得非常清楚
      ,上上下下對此都非常佩服。 【斷案故事】 運用“鉤距”法推問
      ,蛛絲馬跡破綁架案 有一次京城發(fā)生了一起綁架案:有兩個劫賊了解到宮中侍衛(wèi)蘇回很有錢
      ,便在半路將他劫持,接著向他的家人敲詐勒索
      。 接到報案
      ,趙廣漢從蛛絲馬跡中尋找線索,最后找到了劫賊的住處
      ,馬上帶著官兵趕去
      。他想到硬沖進去抓人可能使人質(zhì)受傷,為了穩(wěn)住罪犯
      ,趙廣漢自己在庭院站下
      ,叫長安丞龔奢敲門通告。龔奢敲門后對里面的劫賊說:“里面的人聽著
      ,京兆尹趙君要我傳話
      ,勸你們千萬不要殺害人質(zhì)。他是皇帝的侍衛(wèi)
      ,殺了他
      ,你們也完了。如果你們現(xiàn)在自首
      ,將得到良好的待遇
      ,萬一有幸碰到大赦的機會,說不定還可以獲得寬大
      !”兩個劫賊素聞趙廣漢威名
      ,想想也沒其他出路,知道無法逃脫
      ,被迫放了人質(zhì)
      ,開門叩頭請罪。趙廣漢也有禮貌地說:“幸好你們讓人質(zhì)活了下來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彼麄儽魂P(guān)進監(jiān)獄后,趙廣漢實現(xiàn)諾言
      ,叫看守好好對待他們
      ,并送酒肉給他們吃。 按當時法律
      ,犯這種大罪的人要被處死
      ,行刑時間在冬天。趙廣漢就為他們預先安排好了棺材以及安葬用品
      ,并派人告訴他們安心服刑
      。兩個劫賊被趙廣漢的舉動所感動
      ,嘆服:“死無所恨!”表示死后決不怨恨。 Top2 寬大教化——黃霸 【人物簡介】 黃霸(公元前51年~公元前130年)西漢宣帝時大臣
      。字次公
      ,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生活于漢武帝
      、漢昭帝和漢宣帝時代。因為通曉文法
      、明察秋毫
      、為官清廉、文治有方
      ,性情又溫良懂得謙讓
      ,為政外寬內(nèi)明,力勸耕桑
      ,推行教化
      ,治為當時第一。少學律令
      ,醉心仕宦
      ,武帝末補侍郎謁者,任河南太守丞
      。宣帝時
      ,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
      。后為御史大夫
      、丞相,封建成侯
      。 黃霸為人精明聰敏
      ,熟悉文法,性溫良有智謀
      ,善于領(lǐng)導
      ,議處合法,受到吏民的尊敬
      。武帝末年地方官吏多以嚴酷為能
      ,而黃霸獨以寬和知名。宣帝時任揚州刺史
      、穎川太守
      ,在任期間,“使郵亭鄉(xiāng)宦皆畜雞豚
      ,以贍鰥寡貧窮者
      。然后為條教
      ,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
      ,勸以為善防奸之意
      ,及務耕桑,節(jié)用殖財
      ,種樹畜養(yǎng)
      ,去食谷馬。米鹽靡密
      ,初若煩碎
      ,然霸精力能推行之?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薄鞍砸酝鈱拑?nèi)明得吏民心
      ,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見《漢書·本傳》)
      。后為太子太傅
      ,遷御史大夫。宣帝五鳳三年(前55)代丙吉為丞相
      ,封建成侯
      。黃霸長於治民而不善為朝政,任丞相時多不稱意
      。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卒
      ,謚曰定侯。 后世將他與龔遂作為“循吏”的代表
      ,稱為“龔黃”
      。“循
      ,順也
      ,上順公法,下順人情也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斷案經(jīng)歷】 漢武帝后期,為加強中央集權(quán)而制定了極其嚴酷的法令,同時建立了察舉制度,并任酷吏,以嚴刑法
      。昭帝繼位后,朝中嚴格遵循武帝時期的法律制度,以嚴刑峻法來控制各級官員
      。于是一些世俗官吏為迎合皇上旨意,就以在執(zhí)法上能盡量采用嚴刑酷法作為一種有才能的表現(xiàn),以能吹毛求疵作為衡量能力的標準。 反觀黃霸斷案卻崇尚仁政
      ,反對酷刑
      ;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nèi)明,教化為先
      ,把重點放在防患于未然上
      ,所以,黃霸為官
      ,百姓擁護
      ,朝廷滿意,屬下悅服
      ,受人稱頌
      ,并處理了不少疑案,因此官位屢屢上升
      ,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
      ,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黃霸為治理天下
      ,多次頒發(fā)刑律均告之于民,達到家喻戶曉
      ,使犯罪率大大降低
      。同時他還制定安民條款,規(guī)勸黎民遵章守法
      ,棄惡從善
      ,勤事農(nóng)桑,節(jié)約資財
      ,就連平民的家?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嵤拢部紤]得周到得體
      。他常派官員微服私訪
      ,并親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間
      ,了解官吏情況
      ,關(guān)心百姓疾苦。 在潁川仼職八年期間
      ,政治較為清明
      ,故一時間,潁川出現(xiàn)了“太平盛世”
      。朝廷下詔贊揚:“黃霸能上達圣意
      ,下順民心,加強教化
      ,孝子
      ,悌弟,貞婦,順孫增多
      ,耕者讓壟
      ,家庭和睦,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
      ,贍養(yǎng)孤寡,贊助貧困
      ,八年內(nèi)無重大案犯
      。”朝廷下詔稱黃霸可作“國家棟梁之材”
      ,然后給他加俸祿
      ,御史大夫。 【斷案故事】 智斷爭兒案 前漢時期
      ,穎川郡有一家富戶
      ,兄弟倆在一起生活,他們的媳婦都懷孕了
      。兄長的媳婦生了個死胎
      ,但是一直隱瞞著不告訴別人。弟弟的媳婦生了個男孩
      ,兄長媳婦便生了惡念
      ,將孩子強奪過來并聲稱是自己所生。雙方各執(zhí)一詞
      ,一直論爭了3年都未能斷決
      。 穎川太守黃霸聽聞此事后,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間
      ,命令她們妯娌倆上去爭奪
      ,表示誰能把孩子搶過去,便將孩子判給誰
      。兄長媳婦爭奪時用力很猛
      ,一副不管不顧的樣子;反觀弟弟媳婦
      ,既想把孩子爭回來
      ,又恐怕會傷著孩子而不敢使勁兒用力,表情極為悲傷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吹竭@里,黃霸頓時明白了其中緣由
      ,斥責兄長媳婦說:“你只想得到兒子
      ,怎么會顧慮到用力爭奪會使孩子受到傷害呢?孩子是誰所生,這件事已經(jīng)非常明白了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彪S即把孩子歸還給了弟弟媳婦,兄長媳婦只得認罪
      。 Top3 斷案如神——狄仁杰 【人物簡介】 狄仁杰(630-700年)
      ,字懷英,號德英
      ,唐代并州太原府陽曲縣(今山西太原陽曲縣)人
      。為唐朝武周時的著名宰相,剛正廉明
      ,執(zhí)法不阿
      ,以身護法。死后葬于神都---國都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白馬寺中
      ,立有一碑
      ,上書“狄公仁杰之墓”。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
      ,轉(zhuǎn)大理丞
      ,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
      、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
      ,官至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內(nèi)史。 狄仁杰為官
      ,正如老子所言“圣人無常心
      ,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
      ,敢于拂逆君主之意
      ,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quán)勢的本色
      ,始終是居廟堂之上
      ,以民為憂,后人稱之為“唐室砥柱”
      ;他在武則天統(tǒng)治時期曾擔任國家最高司法職務
      ,判決積案、疑案
      ,糾正冤案
      、錯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
      ,到任一年
      ,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1.7萬人
      ,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
      ,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是我國歷史上以廉潔勤政著稱的清官
      。先后舉薦了張柬之
      、桓彥范、敬暉
      、竇懷貞及姚崇等數(shù)十位干練的官員
      ,皆為唐朝中興之臣,朝中政風為之一變
      。狄仁杰曾犯顏直諫
      ,力勸武則天續(xù)立唐嗣,李唐得以維系
      。狄仁杰的一生
      ,可以說是宦海浮沉,狄仁杰每任一職
      ,都心系民生
      ,政績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
      ,輔國安邦
      ,可謂推動唐朝走向繁榮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上承貞觀之治
      、下啟開元盛世的武則天時代
      ,為國貢獻卓著。 久視元年(700年)
      ,狄仁杰病故
      ,朝野凄慟,武則天聞訊泣言之:“朝堂空也
      !”贈文昌右相
      ,謚曰文惠;唐中宗繼位
      ,追贈司空
      ;唐睿宗即位之后又封之為梁國公(所以后世稱其為:狄梁公)。狄仁杰墓地在今孟津老城西二公里的邙山腳下
      ,梁周村
      。 【斷案經(jīng)歷】 因為狄仁杰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懇
      ,特別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積累了將近20年的斷案經(jīng)驗后
      ,上元二年(675年)
      ,也被調(diào)到中央,當上了大理丞
      。這個官職品級不高
      ,只是從六品,但地位重要
      ,負責京師案件拘審判斷罪
      ,同時也復核全國各地的判案。 狄仁杰剛到大理寺上任的時候
      ,積壓的案件已經(jīng)非常多
      。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
      ,筆不停批
      ,整整奮戰(zhàn)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
      ,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
      ,事后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shù)量之多
      ,質(zhì)量之好
      ,在當時傳為佳話,在今天看來也堪稱神奇
      。他明察善斷
      ,循律準確,拆訴冤獄
      ,頗得時人稱贊,一時名聲鵲起
      。狄仁杰的這段傳奇經(jīng)歷
      ,后人據(jù)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荷蘭漢學家高羅佩更是以此為題材
      ,編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
      。經(jīng)后世文人的藝術(shù)創(chuàng)作,成就了狄公的“神探”之名
      。 唐高宗儀鳳元年(676年)
      ,狄仁杰當上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臺官員
      ,屬于監(jiān)察系統(tǒng)
      。狄仁杰非常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
      。侍御史,也是負責審訊案件的
      ,只不過對象不是普通人
      ,而是百官?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梢哉f
      ,御史就是官員中的“憲兵”,御史的別稱就叫“憲銜”
      。在任職期間
      ,狄仁杰很不客氣地彈劾了高宗的兩個寵臣、權(quán)臣
      。一是司農(nóng)卿韋弘機
      ,此人為高宗修了很多宮殿,都特別寬敞壯麗
      。狄仁杰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
      ,韋因此被免職。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為受寵
      ,恃恩用事
      ,也被狄仁杰毫不留情地揭露彈劾,而且狄仁杰對皇帝的說情也一點不買賬
      ,最終將他拉下了馬
      ,“一時朝廷肅然”。從六品的狄仁杰
      ,硬是為朝廷整了一回風
      。當然,這也仰賴高宗對他的支持和寬容
      。 這時期的狄仁杰
      ,給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強,判案如神又鐵面無私
      ,很像后來人們心目中的包公形象
      。這大概就是狄仁杰會被認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今天很多人把狄仁杰當做“神探”
      ,這有一定的民意基礎
      。據(jù)史料載,他長期在政府司法部門工作
      ,主持過很多案件的審理
      。此外,狄仁杰確實愛民如子
      ,也得到老百姓極大的愛戴
      ,是人們心中的青天大老爺
      。最后就是他性格剛強,不畏權(quán)貴
      ,在“危機”面前既有智慧
      ,又善于靈活應變。以上種種
      ,都是“神探”的潛質(zhì)
      。 狄仁杰具備的破案的天賦。敏銳細致的觀察力
      、嚴謹科學的思考力
      、精巧縝密的推斷力、超乎尋常的想象力
      、負責認真的態(tài)度
      。 【斷案故事】 斷指案 據(jù)載,狄仁杰任官期間
      ,屢破奇案
      ,懲兇雪冤,在民間廣為傳頌
      。 傳說
      ,狄仁杰早年在洛陽任洛州刺史,一次他帶著馬
      、喬二人外出微服私訪
      。途中經(jīng)過一個松滕交織、群猴嬉鬧的山坡
      ,他發(fā)現(xiàn)一只猴子在擺弄一只戒指
      。出于職業(yè)敏感,狄仁杰留心察看
      ,在不遠處的一個山洞里發(fā)現(xiàn)一具男尸
      。驗尸結(jié)果發(fā)現(xiàn):男尸左手四指均被切斷,其中一指上留有戴過戒指的痕跡
      。狄仁杰斷定:那只猴子弄的戒指
      ,必與這具男尸有關(guān)。 為查明案情
      ,狄仁杰一行三人沿山路繼續(xù)前行。不久他們到了洛陽城外
      ,狄仁杰猛然看到路邊一家藥材店正在加工藥材
      。他看到一名藥工正在用鋒利的切刀切藥,心里一動就走過去
      ,想試用一下切刀
      ,老板董掌柜立刻說:“別動它!一不小心
      ,就會把手指切斷的!”狄仁杰一驚,直覺告訴他
      ,這切刀可能剛剛切斷過指頭
      ,很可能與男尸的斷指有關(guān)。 于是狄仁杰就在藥店附近展開調(diào)查
      ,逐漸使案情大白:原來
      ,一位在東都賣藝的女藝人,被從長安來的后生賈公子愛上了
      。她要求賈公子斷去小指一截
      ,以表真情。正在兩人談情之時
      ,恰恰藥店老板董掌柜的公子經(jīng)過這里
      。董公子也看上了這位女藝人,便上去調(diào)戲糾纏
      ,賈公子見狀
      ,怒打董公子一頓,兩人從此成了死對頭
      。 幾天以后
      ,賈某來到藥店,請董掌柜為他斷去一截小指
      ,以表達對女藝人的忠心
      。這時恰巧被董公子撞見,出于報復
      。他抓起藥杵從背后猛擊賈公子頭部
      。不想,一下子竟把賈公子打死了
      。黃掌柜在驚慌之中
      ,一刀下去切斷了賈公子的四個手指。他們父子為了掩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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