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夷 待 訪 錄
余姚黃宗羲梨洲著
目次
原君……………………………………一
原臣……………………………………三
原法……………………………………五
置相……………………………………七
學堂……………………………………九
取士上………………………………一四
取士下………………………………一五
建都…………………………………一九
方鎮(zhèn)…………………………………二一
田制一………………………………二三
田制二………………………………二四
田制三………………………………二六
兵制一………………………………二九
兵制二………………………………三二
兵制三………………………………三三
財計一………………………………三五
財計三………………………………三八
財計三………………………………四0
胥吏…………………………………四一
奄宦上………………………………四三
奄宦下………………………………四五
余姚黃宗義梨洲著
余常疑孟子一治一亂之言,何三代而下之有亂無治也?乃觀胡翰所謂十二運者,起周敬王甲子以至于今,皆在一亂之運;向后二十年交入“大壯”,始得一治
,則三代之盛猶未絕望也。前年壬寅夏
,條具為治大法
,未卒數(shù)章
,遇火而止。今年自藍水返于故居
,整理殘帙
,此卷猶未失落于擔頭艙底
,兒子某某請完之
。冬十月
,雨窗削筆,喟然而歡曰:昔王冕倣周禮著書一卷
,自謂“吾未即死,持此以遇明主,伊、呂事業(yè)不難致也”
,終不得少試以死。冕之書未得見,其可致治與否,固未可知
;然亂運未終
,亦何能為“大壯”之交
。吾雖老矣
,如箕子之見訪
,或庶幾焉:豈因夷之初旦
,明而未融
,遂秘其言也!癸卯
,梨洲老人識。
原君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
;此其人之勤勞必千萬于天下之人
。夫以千萬倍之勤勞而己又不享其利
,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
。故古之人君,去之而不欲入者
,許由、務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
,堯、舜是也
;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
,禹是也
。豈之人有所異哉
?好逸惡勞
,亦猶夫人之情也
。
后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于己
,以天下之害盡歸于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
,不敢自利
,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
。始而慙焉,久而安焉
,視天下為莫大之產(chǎn)業(yè)
,傅之子孫
,受享無窮
;漢高帝所謂“某業(yè)所就,孰與仲多”者
,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于辭矣。此無他
,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
,凡君之所畢世而經(jīng)營者,為天下也
。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
,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
。是以其未得之也
,屠毒天下之肝腦
,離散天下之子女
,以博我一人之產(chǎn)業(yè)
,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chuàng)業(yè)也
。”其既得之也
,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
,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
,曰: “此我產(chǎn)業(yè)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
,君而已矣。向使無君
,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鳴呼,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
古者天下之人愛戴其君,比之如父,擬之如天,誠不為過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名之為獨夫,固其所也。而小儒規(guī)規(guī)焉以君臣之義無所逃于天地之間,至桀、紂之暴,猶謂湯、武不當誅之,而妄傳伯夷、叔齊無稽之事,使兆人萬姓崩潰之血肉,曾不異夫腐鼠
。豈天地之大,于兆人萬姓之中
,獨私其一人一姓乎!是故武王圣人也,孟子之言圣人之言也
;后世之君,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窺伺者
,皆不便于其言,至廢孟子而不立
,非導源于小儒乎!
雖然,使后之為君者果能保此產(chǎn)業(yè)
,傳之無窮
,亦無怪乎其私之也。既以產(chǎn)業(yè)視之,人之欲得產(chǎn)業(yè)
,誰不如我;攝緘勝
,固扃鐍,一人之智力不能勝天下欲得之者之眾
,遠者數(shù)世,近者及身
,其血肉之崩潰在其子孫矣。昔人愿世世無生帝王家
,而毅宗之語公主,亦曰“若何為生我家!”痛哉斯言!回思創(chuàng)業(yè)時
,其欲得天下之心,有不廢然摧沮者乎!是故明乎為君之職分
,則唐、虞之世
,人人能讓
,許由
、務光非絕塵也
;不明乎為君之職分
,則市井之間,人人可欲
,許由、務光所以曠后世而不聞也
。然君之職分難明,以俄頃淫樂不易無窮之悲,雖愚者亦明之矣
。
原臣
有人焉,視于無形,聽于無聲,以事其君
,可謂之臣乎
?曰:否
。殺其身以事其君
,可謂之臣乎?曰:否
。夫視于無形,聽于無聲
,資于事父也;殺其身者
,無私之極則也;而猶不足以當之
,則臣道如何而后可?曰:緣夫天下之大
,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
。故我之出而仕也
,為天下
,非為君也;為萬民
,非為一姓也
。吾以天下萬民起見
,非其道
,即君以形聲強我
,未之敢從也
,況于無形無聲乎!非其道
,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許也
,況于殺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見
,君有無形無聲之嗜欲,吾從而視之聽之
,此宦官宮妾之心也;君為己死而為己亡
,吾從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暱者之事也
;是乃臣不臣之辨也。
世之為臣者昧于此義 ,以謂臣為君而設者也
;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
,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
,視天下人民為人君橐中之私物。今以四方之勞擾
,民生之憔悴
,足以危吾君也
,不得不講治之牧之之術
;茍無系于社稷之存亡
,則四方之勞擾,民生之憔悴
,雖有誠臣
,亦以為織芥之疾也
。夫古之為臣者
,于此乎,于彼乎
?
蓋天下之治亂,不在一姓之興亡,而在萬民之憂樂。是故桀、紂之亡,乃所以為治也 ;秦政、蒙古之興
,乃所以為亂也;晉
、宋、齊
、梁之興亡
,無與于治亂者也
。為臣者輕視斯民之水火
,即能輔君而興
,從君而亡
,其于臣道固未嘗不背也
。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
,前者唱邪,后者唱許
。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
;若手不執(zhí)紼,足不履地
,曳木者唯娛笑於曳木者之前,徙曳木者以為良
,而曳木之職荒矣。
嗟乎!後世驕君自恣,不以天下萬民為事,其所求乎草野者,不過欲得奔走服役之人。乃使草野之應於上者,亦不出夫奔走服役;一時兔於寒餓,遂感在上之知遇,不復計其禮之備與不備,躋之仆妾之間而以為當然
。萬歷初,神宗之待張居正
,其禮稍優(yōu)
,此於古之師傅未能百一
;當時論者駭然居正之受無人臣禮
。夫居正之罪
,正坐不能以師傅白待,聽指使於仆妾
,而責之反是,何也
?是則耳目浸淫於流俗之所謂臣者以為鵠矣,又豈知臣之與君
,名異而實同那!
或曰:臣不與子并稱乎?曰:非也。父于一氣,子分父之身而為身。故孝子雖異身,而能曰近其氣,久之無不通矣;不孝之子,分身而後,曰遠曰疏
,久之而氣不相似矣
。君臣之名
,徙天下而有之者也
。吾無天下之責
,則吾在君為路人。出而仕於君也
,不以天下為事,則君之仆妾也
;以天下為事,則君之師友也
。夫然,謂之臣
,其名累變;夫父子固不可變者也
。
原法
三代以上有法,一二代以下無法。何以言之?二帝
、三王知天下之不可無養(yǎng)也,為之
明夷待訪錄 原法
五授田以耕之;知天下之不可無衣也,為之授地以桑麻之;知天下之不可無教也
,為之學堂以興之
;為之婚姻之禮以防其淫
;為之卒乘之賦以防其亂;此三代以上之法也
,固未嘗為一己而立也。后之人主
,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長也,子孫之不能保有也
,思患于未然以為之法
。然則其所謂法者
,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
。是故秦變封建而為郡縣,以郡縣得私于我也
;漢建庶孽
,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宋解方鎮(zhèn)之兵
,以方鎮(zhèn)之不利于我也;此其法何曾有一毫為天下之心哉
,而亦可謂之法乎?
三代之法 ,藏天下于天下者也;山澤之利不必其盡取
,刑賞之權不疑其旁落,貴不在朝廷也
,賤不在草莽也。在后世方議其法之疏
,而天下之人不見上之可欲,不見下之可惡
,法愈疏而亂愈不作,所謂無法之法也
。后世之法,藏天下于筐篋者也
;利不欲其遺于下
,福必欲其斂于上
;用一人焉則疑其自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
;行一事焉則慮其可欺,而又設一事以防其欺
。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篋之所在,吾亦鰓鰓然曰唯筐篋之是虞
,故其法不得不密,法愈密而天下之亂即生于法之中
,所謂非法之法也。
論者謂一代有一代之法,子孫以法祖為孝。夫非法之法,前王不勝其利欲之私以創(chuàng)之,后王或不勝其利欲之私以壞之;壞之者固足以害天下 ,其創(chuàng)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乃必欲周旋于此膠彼漆之中以博憲章之余名
,此俗儒之剿說也。即論者謂天下之治亂不系于法之存亡
。夫古今之變,至秦而一盡
,至元而又一盡
,經(jīng)此二盡之后
,古圣王之所惻隱愛人而經(jīng)營者蕩然無具,茍非為之遠思深覽
,一一通變,以復井田
、封建、學堂
、卒乘之舊,雖小小更革
,生民之戚戚終無已時也。即論者謂有治人無治法
,吾以謂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即有能治之人
,終不勝其牽挽嫌疑之顧盼;有所設施
,亦就其分之所得,安于茍簡
,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使先王之法而在
,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間;其人是也
,則可以無不行之意
;其人非也
,亦不至深刻羅綱,反害天下
。故曰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置相
有明之無善治 ,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
原夫作君之意 ,所以治天下也。天下不能一人而治
,則設官以治之
;是官者
,分身之君也
。孟子曰:“天子一位,公一位
,侯一位,伯一位
,子男同一位
,凡五等
。君一位,卿一位
,大夫一位,上士一位
,中士一位,下士一位
,凡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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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w自外而言之,天子之去公,猶公、侯、伯、子
、男之遞相去
;自內(nèi)而言之
,君之去卿,猶卿
、大夫、士之遞相去
;非獨至于天子遂截然無等級也。昔者伊尹
、周公之攝政,以宰相而攝天子
,亦不殊于大夫之攝卿
,士之攝大夫耳。后世君驕臣詔
,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大夫
、士之間,而小儒遂河漢其攝位之事
;以至君崩子立,忘哭泣衰至之哀
,講禮樂征伐之治
,君臣之義未必全
,父子之恩已先絕矣。不幸國無長君
,委之母后,為宰相者方避嫌而處
,寧使其決裂敗壞,貽笑千古
,無乃視天子之位過高所致乎!
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
、漢以后,廢而不講
;然丞相進,天子御座為起
,在輿為下
。宰相既罷
,天子更無與為禮者矣
;遂謂百官之設,所以事我
,能事我者我賢之,不能事我者我否之
。設官之意既訛,尚能得作君之意乎!古者不傳子而傳賢
,其視天子之位
,去留猶夫宰相也
。其后天子傳子,宰相不傳子
;天子之子不皆賢,尚賴宰相傳賢足相補救
,則天子亦不失傳賢之意。宰相既罷
,天子之子一不賢,更無與為賢者矣
,不亦并傳子之意而失者乎!
或謂后之入閣辦事,無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實也。曰:不然
。入閣辦事者,職在批答
,猶開府之書記也
,其事既輕
;而批答之意,又必自內(nèi)授之而后擬之
,可謂有其實乎!吾以謂有宰相之實者,今之宮奴也
。蓋大權不能無所寄
;彼宮奴者
,見宰相之政事墜地不收
,從而設為科條
,增其職掌
;生殺予奪出自宰相者,次第而盡歸焉
。有明之閣下
,賢者貸其殘膏剩馥,不賢者假其喜笑怒罵
,道路傳之
,國史書之
,則以為其人之相業(yè)矣
。故使宮奴有宰相之實者
,則罷丞相之過也。閣下之賢者
,盡其能事則曰法祖;亦非為祖宗之必足法也
,其事位既輕,不得不假祖宗以壓后王
,以塞宮奴。祖宗之所行未必皆當
,宮奴之黠者又復條舉其疵行,亦曰法祖
,而法祖之論荒矣。使宰相不罷
,自得以古圣哲王之行摩切其主,其主亦有所畏而不敢不從也
。
宰相一人,參知政事無常員。每曰便殿議政,天子南面,宰相、六卿 、諫官東西面以次坐。其執(zhí)事皆用士人
。凡章奏進呈,六科給事中主之
;給事中以白宰相,宰相以白天子
,同議可否。天子批紅
;天子不能盡,則宰相批之
,下六部施行。更不用呈之御前
,轉(zhuǎn)發(fā)閣中擬,閣中又繳之御
,而后下該衙門,如故事往返
,使大權自宮奴出也。
宰相設政事堂,使新進士主之,或用待詔者。唐張說為相,列五房于政事堂之后:一曰吏房,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此其例也。四方上書言利弊者及待詔之人皆集焉,凡事無不得達。
學堂
學堂,所以養(yǎng)士也。然古之圣王,其意不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學堂,而后設學堂之意始備。非謂班朝,布令,養(yǎng)老,恤孤,訊馘,大師旅則會將士,大獄訟則期吏民,大祭祀則享始祖,行之自辟雍也。蓋使朝廷之上,閭閻之細,漸摩濡染,莫不有詩書寬大之氣;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學堂。是故養(yǎng)士為學堂之一事,而學堂不僅為養(yǎng)士而設也。
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榮之,則群趨以為是;天子辱之
,則群擿以為非
。簿書
、期會、錢殼
、戎(訟)獄,一切委之俗吏
。時風眾勢之外,稍有人焉
,便以為學堂中無當于緩急之習氣。而其所謂學堂者
,科舉囂爭
,富貴熏心
,亦遂以朝廷之勢利一變其本領;而士之有才能學術者且往往自拔于草野之間
,于學堂初無與也
,究竟養(yǎng)士一事亦失之矣
。
于是學堂變而為書院;有所非也,則朝廷必以為是而榮之,有所是也,則朝廷必以為非而辱之。偽學之禁,書院之毀
,必欲以朝廷之權與之爭勝
。其不仕者有刑
,曰:“此率天下士大夫而背朝廷者也
。”其始也學堂與朝廷無與
,其繼也朝廷與學堂相反,不特不能養(yǎng)士
,且至于害士,猶然循其名而立之
,何與
?
東漢太學三萬人,危言深論,不隱豪強
,公卿避其貶議;宋諸生伏闕槌鼓
,請起李綱;三代遺風
,惟此猶為相近。使當曰之在朝廷者
,以其所非是為非是
,將見盜賊奸邪懾心于正氣霜雪之下
,君安而國可保也
。乃論者目之為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
,收捕黨人,編管陳
、歐,正坐破壞學堂所致
,而反咎學堂之人乎!
嗟乎!天之生斯民也,以教養(yǎng)托之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