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了解明朝文官挨打的事情,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欣賞
。在明朝
,有一個很奇怪的現(xiàn)象,很多大臣主要是文臣這事還要從明朝一個奇怪的制度說起。這個制度叫做“廷杖”
朱元璋當皇帝時
關(guān)于行杖的具體情況《叔子文集》中有如下記載:
“眾官朱衣陪到午門外西墀下
,左中使,右錦衣衛(wèi),各三十員,下列旗校百人,皆衣臂衣,執(zhí)木棍。宣讀畢,一人持麻布兜,自肩背以下束之,左右不得動,一人縛其兩足,四面牽拽,惟露股受杖,頭面觸地,地塵滿口中。”說的直白一點
,就是脫了褲子當眾打屁股。但同樣是廷杖,打起來也有很大區(qū)別,主要是掌握在行刑的錦衣衛(wèi)手中。據(jù)說想干這個活,那得經(jīng)過考試,過程是這樣的:拿一張紙包住塊磚頭廷杖發(fā)展的巔峰是在嘉靖年間
,在著名的“大禮議之爭”中,曾有二百多名大臣為“爭大禮”,跪在紫禁城的左順門請愿,惱羞成怒的嘉靖皇帝于是下令錦衣衛(wèi)伺候,凡是五品以下官員有一百三十四人被杖,當時就有十六人被打死。后來帶頭的楊慎等八人又被打了一次,又打死了一人。按說這樣一種羞辱人格的酷刑
,本該是百官躲避不及的才對,但明朝的士大夫們思想很是奇葩,他們奉行的是“生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當然這里的“節(jié)”是指的“氣節(jié)”,而不是“貞節(jié)”。在他們看來,只要我能青史留名,就算被打死也是值得的。第一撥從“廷杖”中獲得名聲的人是在成化年間,當時的翰林院官員章懋等四人上書勸誡憲宗朱見深取消元宵節(jié)例行的花燈煙火晚會
,節(jié)約開支。不料,朱見深十分惱怒,章懋等四人全部被流放邊疆,其中三人在流放之前被廷杖二十以示羞辱。但是讓朱見深想不到的是,這四人隨后卻因秉公立言得到了當時輿論的褒揚
,獲得“翰林四諫”的美名。從此之后,明朝的官員找到了一條簡捷的成名之路:用一屁股的傷痛換一輩子的美名。他們的邏輯是這樣的
,如果皇帝是明君,我隨便上書怎么說都沒有事在這種邏輯的推動下
因為這種風氣
,在明朝有不少關(guān)于廷杖的趣聞。萬歷年間,因“張居正奪情案”,御史趙用賢彈劾張居正被責以廷杖,當時打得他屁股上的肉一塊塊脫落。但是打完之后,他老婆把趙用賢被打下來的肉撿拾起來,回家腌制成了臘肉,從此代代收藏,成了老趙家標榜正氣的傳家寶。到張居正死后第二年,趙用賢果然被重新啟用,當時的朝廷大臣爭相接見他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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