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guī)砹艘黄P(guān)于明朝貪腐盛行的文章,歡迎閱讀哦~
在歷史上有這樣一個奇怪的朝代,中國朝代懲治貪官的措施最嚴厲,然而腐敗現(xiàn)象卻最嚴重,這就是明朝。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極其痛恨腐敗,制定了嚴厲的刑罰懲治貪官。甚至為懲治貪官創(chuàng)造了很多酷刑出來,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數(shù)十種之多,凌遲、極刑、剝指、墨面等等。依據(jù)明太祖頒布的《大誥》,凡是敢貪污的人,別管貪污多少,一律在臉上刺字,并且挖去膝蓋骨。并且明確規(guī)定,官員受贓數(shù)目到達八十貫就處以絞刑。他還開列了一些懲治貪婪官員的典型事例,讓官員以此為戒。到了洪武后期,反貪律法更是變的嚴苛,不管到不到六十兩,只要貪腐了立即處死,而且朱元璋還規(guī)定在各地的官衙都要建一座土地廟,當然這座廟可不是用來供奉土地的,而是把那些貪腐的官員處死后,再剝皮充草掛在土地廟前面,用以警示后來的官員所用的。
可惜即時都已經(jīng)如此的嚴厲,朱元璋統(tǒng)治的這30年,每年都還是有貪官被殺,洪武朝歷經(jīng)30年,貪官被殺數(shù)十萬人,可是我們都知道貪官是越殺越多。只不過相對明朝永樂之后的朝廷,洪武一朝還算清明,貪官較之要少得多,不像明未崇禎帝一朝,滿朝文武皆是貪官,可以說朱元璋時期的清官比例占到整個明朝的六分之五,真可謂是“中堅力量”。
然而自永樂之后,明朝卻是一代更比一代腐敗。到1644年,李自成馬上就要攻陷皇城,崇禎皇帝一心想要重振大明朝,可是國庫中居然連足夠的軍費都拿不出。崇禎皇帝只好發(fā)起大臣們給國家捐款,幫自個渡過難關(guān),按理來說此刻現(xiàn)已到了國破家亡的境地,大臣們應(yīng)當與國家同命運共危險,可是令崇禎皇帝沒有想到的是這些老油子最終的捐款只要幾萬兩,有些大臣捐一百兩,還有一些就捐幾十兩,然后就開始哭窮,最終李自成攻下了北京??梢哉f明朝盡力治理腐敗,卻最終因腐敗而滅亡。
那么有人會問,為什么朱元璋殺了那么多貪官,就連“剝皮充草”這樣殘酷的行刑方式都出來,明朝的腐敗還是沒有得到遏制,甚至明朝的腐敗可以說是歷朝歷代最為嚴重的呢?個人覺得有以下幾點原因:
第一、朱元璋并沒有為后世留下一套完整、嚴格的行之有效的反腐律法,雖然洪武帝設(shè)置了御史臺來監(jiān)察天下官員,也制定了嚴酷的律法和考核措施,可是這些都沒有形成一個良好的循環(huán),可以說整個明初的反腐工作,全憑朱元璋一個人說了算,朱元璋說這個人貪了就是貪了,甚至有時候連官員辯駁的機會都沒有,直接殺了,朱元璋完全就不按照其所制定的律法來,要抓要殺完全就是朱元璋一個人說了算,那你說這套反腐的法律有何用,誰會信服呢?
久而久之,這種殘酷但毫無權(quán)威的反腐法律自然就會被人拋棄,朱元璋忘記了他是開國皇帝,是踏著敵人的鮮血登上帝位,他可以完全不計后果,完全不用看別人的意志做事,所以對于貪官他才能想殺就殺,而不用在乎其他百官的看法。但是他的后代不行啊,朱元璋的后代不可能像朱元璋這樣的“任性妄為”,他們要想坐穩(wěn)這個皇帝寶座,要想維持好這個大明王朝,他們就必須要考慮百官的感受,他們就必須要去考慮各方面的因素,所以他們對于貪官的處置絕對不能自己一個人說了算,想殺就殺。
再者朱元璋之后對于什么才算是貪官并沒有嚴格的定義,朱元璋也沒有留下一個切實可行的律法,所以對于如何判定這個人是貪官,完全就是皇帝和百官說了算,再加上朱棣之后的皇帝,全部都是生長于深宮之中,他們絕對不會如他們的祖宗朱元璋那樣,采取鐵腕的政策去反腐,他們要想殺這個貪官,很多時候都是會受到百官意志的左右,那么這個時候“官官相護”就來了,所以結(jié)果自然而然就知道啦,官員之間互相拉幫結(jié)派一起貪污,底層官員剝削百姓錢財,然后拿著這些錢財去討好上層的官員,而上層官員就收下這份錢財,然后充當?shù)讓庸賳T的保護傘,在朝堂上保護著這些底層官員,以此可以讓他們繼續(xù)剝削百姓,而借此自己也就可以收到更多的錢財。
第二、明朝的皇帝自己造成明朝的大規(guī)模腐敗,明朝自明宣宗之后的皇帝,就很少有“正?!钡幕实?。明英宗開啟宦官專權(quán)的先例,王振明朝第一個專權(quán)宦官,在當時官員只要有錢財孝敬王振,立馬就能升官,若無則很有可能會被貶官,甚至是丟了性命,所以這個時候的官員只要想升官就必須給王振送錢,后來王振被抄家的時候僅金銀就有60余庫,玉盤100多個,珊瑚樹高六七尺者20余株,其它珍玩則不計其數(shù),足見其貪污受賄的程度;明世宗二十年不上朝,朝中之事盡交付太監(jiān)和內(nèi)閣負責,期間出了一個明代六大奸臣之一的嚴嵩,嚴嵩擅專國政達20年之久,期間嚴嵩和他的兒子嚴世蕃敗壞朝綱,大肆排擠異己,收受賄賂,在嚴嵩一伙的把持下,“政以賄成,官以賂授?!泵恳婚_選,視官之高下而低昂其值,及遇升遷,則視缺之美惡而上下其價。
如七品州判,售銀三百兩,六品通判售銀五百兩;刑部主事項治元,用銀一萬三千就可轉(zhuǎn)任吏部稽勛主事,貢士潘鴻業(yè)用銀二千二百兩,就當上了臨清知州,武官中則指揮售銀三百兩,都指揮七百兩,奪職總兵官李鳳鳴出銀兩千兩,起補薊州總兵,老廢總兵官郭琮出銀三千兩,使督漕運。你說明朝出了這么幾個皇帝,即使他們的祖宗朱元璋再怎么樣治理貪腐,殺貪官,明朝也還是會貪腐成行,所以我說明朝有那么嚴重的腐敗問題,很大程序在于明朝皇帝自己,哪怕明朝的皇帝稍微勤政一點,明朝也不至于腐敗到如此地步。
第三、明朝官員的工資真的太低了,低到什么程度呢?明代俸祿以品級制度為基礎(chǔ),共分九品十八等,朱元璋時期,明朝官員俸祿以米的形式計算,其中正一品官員年俸900石,從一品750石……正七品140石……正九品米60石,從九品米50石。到了明成祖時期,才出現(xiàn)“以米折銀”,而且俸祿有所增加,但相比唐宋依然極低。用米的形式說明俸祿,其實還不夠直觀,那我們以相同購買力的形式進行換算,直接換算成我們現(xiàn)在的人民幣。
明朝一石米經(jīng)換算大約是90公斤,按照如今的米價5元/公斤換算,上文我們說到朱元璋時期官員的年俸,正一品官員的年收入換算人民幣約為40余萬元,從一品30余萬元……正七品4、5萬元……正從九品2、3萬元,這么一看,是不是的確很低。那么肯定會有人說一年四五萬足夠一家普通百姓一年的生活了,但是別忘記了,這是官員的工資,官員一家可不只有四口,即時是明朝第一清官海瑞,一家包括母親、妻子、小妾、孩子、奴仆也多達數(shù)十口,還有別忘記了這些人都是要靠海瑞一個人養(yǎng)的,奴仆你的發(fā)工資、孩子上學你的付錢、妻子和小妾買胭脂水粉你的付錢、母親買衣服你的付錢,就這樣下來,試問一年四五萬夠嗎?顯然不夠。
再加上明朝的官員和其家屬明令不得從事商業(yè)的事情,也就是說你的錢只能是你做官的工資,那么可想而知,明朝的官員如果你不貪污,如果你遵紀守法,那么你可能都要揭不開鍋了。顯然朱元璋雖然一直用重典來治理明朝的貪腐,但是他卻忘記了,他給官員的工資連養(yǎng)自己一家人都不夠,你更就不用說,官員之間還要“禮尚往來”,親戚之間還要送人情這些事情了,所以明朝的官員如果不貪還能如何?當然,我這并不是說官員沒錢就可以貪,這是對的,只是我想說的是朱元璋應(yīng)該要想到再用殘酷的刑法的時候,也應(yīng)該給予明朝官員更高的工資,畢竟你打了人家一巴掌,也要稍微給點甜頭吃吧!但是無奈的是朱元璋從小就仇視當官的,他覺得當官拿這份工資足夠了,而后代的皇帝也不太敢違背朱元璋的祖訓(xùn),也就一直沒有給官員漲太多的工資,而這樣也在某一種程度說明了,為什么明朝的官員腐敗如此厲害了,只能說高薪不一定能養(yǎng)廉,但薄俸一定能致腐。
第四、當然歷朝歷代的官員哪有不腐敗的,不管哪個朝代只要他要用到當官的,并給了當官的權(quán)利,那么不管這個王朝實施如何強有力的反腐措施,也會有貪官的存在的,比如清朝不是還專門設(shè)立了“養(yǎng)廉銀”來養(yǎng)官員嗎?可是事實上呢?貪官還是有,和珅這樣的巨貪也都還存在,只能說只要我們這個世界還有“官”,只要我們這個世界還有“民”,那么腐敗問題是絕對得不到徹底的根治的。而明朝之所以被人那么重視其官員的腐敗問題,無非就是明朝剛建國的時候,朱元璋有別于其他的開國皇帝,他大力的反腐,大力的整治貪官,并用“剝皮充草”這樣的殘酷刑法來治理貪官,所以我們都特別的奇怪,為什么如此的殘酷的刑法,明朝還是貪腐成行。但是我們誰都知道,不管哪朝哪代官員腐敗問題都是時刻存在的。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明朝這二百七十六年以來,除了洪武這30年,清官比例要比貪官多少,之后的明朝廷可謂是一代不如一代,直到大明王朝后期的腐敗已經(jīng)到了淪肌浹骨的地步,侵蝕了社會肌體的每一個細胞,在這個時候每一件事需要多少賄賂,都有公開的標價,官員,如果不賄賂就當不了官,如果不賄賂你就升不了官;百姓,如果不賄賂就斷不了案,如果不賄賂就做不了事,只能說那個時候的大明王朝已經(jīng)無可救藥,與其說明朝毀于李自成,毀于滿清,倒不如說明朝是毀于自己,毀于腐敗。
反腐倡廉是經(jīng)久不衰的話題,不僅現(xiàn)在提倡,古時候也有很多反貪反腐的故事。其中明太祖朱元璋就是個很注重這一問題的皇帝,甚至定過貪污超60兩就是死罪的嚴苛規(guī)矩。那么他為什么如此痛恨貪污?反貪的最終成效又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來講一下朱元璋的?反腐之路?。
我們都知道,朱元璋是一個草莽皇帝,在登上皇位之前,他曾做過:放牛娃、和尚、乞丐等工作,可以說是生活在底層中的底層。那時,正值元朝末年,旱災(zāi)和瘟疫頻發(fā),但腐敗的統(tǒng)治者仍在殘酷的剝削百姓,巧立各種名目向人們收取苛捐雜稅。過節(jié)要收?追節(jié)錢?,生辰要收?生日錢?,實在想收又找不到名目的,就說要個?撒花錢?。
朱元璋就是其中被迫害的一分子,他的父母兄長都是困餓而死的。
可以說,太祖皇帝是有?童年陰影?的,估計小時候沒少罵?狗官?之類的粗話。他反貪的決絕來源于對官僚集體的不信任,認為只有嚴厲懲罰才能杜絕貪官欺壓底層百姓,也就能避免底層出一個像自己一樣的牛人揭竿起義,威脅到王朝的統(tǒng)治。
于是,他在上位后,頒布了有史以來最嚴厲的反貪法:貪污超過60兩的官員,立殺!
《明史?食貨》中記載,當時的一兩白銀,可以買兩石米。明清時期,一石大概相當于現(xiàn)在的140斤(參考:《中國科學技術(shù)史?度量衡卷》),也就是說一兩銀子能買280斤米,60兩就是16800斤?,F(xiàn)在的米價各地各時節(jié)不太一樣,基本上是3元左右,這么簡單算下來,明朝洪武年間貪污60兩銀子,大概相當于侵吞了5萬人民幣。貪污五萬,殺無赦,你敢想嗎?
而且立殺,也不僅僅是砍頭那么簡單,為了增強威懾力。據(jù)傳聞,朱元璋下令在各地的縣衙中增設(shè)一土地廟。這可不是普通廟宇,它有個專屬名詞叫?皮場廟?,凡貪污被殺的官吏,死后的人皮都會被剝下來,塞滿稻草供在廟里。繼任者走到此處,看到前任官員的慘狀,心理陰影面積可想而知
吏守貪酷,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以為將來之戒。
《稗史匯編》
但是這么嚴厲的規(guī)定,卻沒有取到多好的成效,貪污不見止住,當官的卻越來越少,甚至出現(xiàn)一個滑稽的記錄:某年派官364人,殺6人,戴死罪和徒流罪的358人。一年總共收了那么多官,一個不漏,全是重刑犯(注:此處的戴死罪指應(yīng)該判死罪但暫時不執(zhí)行的犯人,因為殺的官員太多,人手不夠,所以部分死刑犯還得在行刑前戴著鐐銬上一陣子班)
究其原因,除了人性貪婪這種老生常談的話題之外,還跟當時明朝的薪俸水平有關(guān)。老朱搞反腐倡廉,但是發(fā)下去的工資實在不多。按規(guī)定,明朝一品大員的月俸是八十七石米,等級低的逐步遞減,到了知縣一級,只有7.5石。
套用購買力平價理論,按照之前說的一石=140斤,一斤米三元換算,明朝知縣的月薪大概相當于現(xiàn)在的3000元人民幣比如今縣長的基本工資都要低出很多。
朱元璋定的這個薪資水平應(yīng)該是經(jīng)過仔細計算的,他從貧農(nóng)一路坐到皇帝的位置,深刻了解底層民眾都過著什么樣的生活。站在他的角度上,可能還覺著給這樣的薪水算是優(yōu)待了如果把這么多錢發(fā)給普通老百姓,他早就感恩戴德了,你要是還貪,我就治你的罪!
但是官員們拖家?guī)Э诘模緛砣粘i_銷就比老百姓多,還得給身邊的辦事員:親信、常隨、奴仆發(fā)工資。到什么節(jié)日慶典,迎來送往,搞個社交也得燒錢,這么點工資,哪夠啊?
所以,明朝的官吏面對著一個很現(xiàn)實的問題低級官員靠俸祿不夠維持基本生活,高級官員靠俸祿不夠維持豪華生活(不豪華一些怎么體現(xiàn)高級?)
于是,高級官吏要豪華,得靠各地方送禮;低級官吏怎么才有閑錢送禮呢?得靠搜刮百姓。
那有沒有真的高風亮節(jié),一點都不貪的人呢?
有,但都過得很慘。
比如明英宗時期,被構(gòu)陷冤殺的大臣于謙于少保,他可是從一品官。但朝廷抄家時,發(fā)現(xiàn)他家里除了生活必需品之外,什么都沒有(家無余財),翻箱倒柜也沒找到他半點貪污證據(jù)。
歷史劇《海瑞罷官》里面的那個海瑞,也是一生清廉,家里窮的叮當響,死的時候連棺材都買不起,棺材本都是別人給湊齊的。給他料理后事的僉都御史王用汲看到他家里的樣子,當場失聲痛哭。
于謙和海瑞這樣的人,值得被歷史記住。
但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這樣,絕大多數(shù)都是普通人,都想過好生活,吃好東西。
所以說,老朱的鐵血手腕,對當時的腐敗分子還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但可惜不注重為政的寬柔相濟,一邊嚴厲打壓貪腐行為,一邊又用苛刻的薪資條件造就了貪腐的風氣,效果不好也在常理之中。于是,朱元璋逝世之后,這些不合時宜的嚴厲規(guī)定很快就被廢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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