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三年
,清政府在琿春設置八旗駐防清軍入關之后
以上就是政策的大背景。
,為何還是阻止不了呢.png" />
琿春與朝鮮交界
在封禁政令下達前,琿春社會實際上已經處于封禁之中了
“去歲允許雇人種糧
這一段記載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xù)到乾隆二十四年,琿春正式允許民人居住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琿春社會與傳統(tǒng)社會的不同,軍事化的管制非常明顯
一
雇傭關系
既然雇傭
,自然要支付報酬,當時有兩種方式,其一是分成,其二則是付給工資,具體看雙方如何約定。雇民的興盛
,和旗人的生計困難息息相關除去雇傭來種地的民人,琿春還允許各類商人匠人進入
有趣的地方在于,這部分商人
二
因社交活動而形成的關系
首先是債務關系,有很多旗人與民人交易之時,因一時困窘或其他原因
這類記載
乾隆四十年,民人沈英與旗人伊蘭保之婢女通奸
。遺憾的是史料并未記載后續(xù)處置。但按定例,旗人之女及家奴之女不得嫁與民人
,違者治罪。恐怕這位沈英相對較少。更新鮮的是曾有旗人認民人為義父
,并與另一民人結為兄弟。他們之間的故事我們不得而知?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通過這些資料
,可以得知,民人與旗人的交往也都是有血有肉的交往,他們的交際并不限于經濟一方面,而是滲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上列舉出的少數資料背后,能證明旗人與民人的社交關系并不鮮見。不過,當地旗人的文化面貌并未因此而發(fā)生明顯的流變。直到清朝中后期
,這里的生活面貌仍然是“(旗人)皆熟國語,捕打海參、海菜為生,少耕作,春夏秋冬,射獵無虛日,尤嫻于槍?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p>這里出現了一個很明顯的對比
這其中的原因
,主要就在于清政府對東北地區(qū)的人口管理,始終保持著旗人在人口結構中的優(yōu)勢地位,從而保證了滿文化的主體地位。總而言之,琿春作為東北封禁政策的“禁中之禁”
,仍然出現了旗人與民人之間的互相依賴,并且在經濟交往的基礎上,雙方還產生了較為深厚的感情,建立起了社交關系。琿春尚且如此,其他地區(qū)更是可想而知
。這一點
,對于我們今天的民族交往,應該是有其思考價值的。本文地址:http://m.mcys1996.com/lishitanjiu/30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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