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令人發(fā)指的職業(yè),一旦抓住就是死刑
在《隋唐演義》中曾經(jīng)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
,說是隋朝的開河都督護麻叔謀吃人的丑聞。小說中麻叔謀是隋煬帝時期的運河大都督
,此人監(jiān)管運河的督運,但是卻貪贓枉法
,最終因吃人而被隋煬帝斬首
。
麻叔謀是開鑿運河的功臣,因為能干
,隋煬帝便提拔他為開河總督
。但是麻叔謀此人奸詐無比,他有一個喜好
,就是喜歡吃人肉
,而且是孩童的人肉。
,一旦抓住就是死刑.png" />
麻叔謀聽說吃人肉可以延年益壽
,于是做起了這般禽獸的勾當。他私底下與人販子進行勾結(jié)
,并趁機換取孩童供自己食用
。后來,麻叔謀為李密告發(fā)
,最終為隋煬帝下令處死
。
關(guān)于麻叔謀和人販子合作拐賣兒童的事情,這只是小說的一面之詞
,在隋書中根本查無可據(jù)
。再者,麻叔謀此人的真實性也有待可查
,正史中根本就沒有此人的姓名
,可能是作者為了渲染隋朝的殘暴才不得不構(gòu)造這樣一個人物,以此來描述隋朝政府的腐敗和人民起義的合法性
。
雖然麻叔謀事件有很大可能是虛構(gòu)的
,但是它反映的社會現(xiàn)象卻是真實的
。自古以來,社會上都有拐賣兒童的問題
,不管是隋唐
,還是現(xiàn)今,這種現(xiàn)象在中國的黑暗角落依舊昌盛
。
封建時期
,統(tǒng)治者們往往都遵循仁德的理念,所謂仁
,就是對民眾仁義
,上下一心,所謂德
,就是教化百姓
。
在封建統(tǒng)治者心目中,社稷是第一位的
,民眾的訴求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有人違背仁德的理念,那將會徹底動搖統(tǒng)治者的耐心
,他離死期也就就不遠了
。
那么,關(guān)于拐賣兒童的事情
,它是否違背了仁德的理念呢?
不用說
,拐賣兒童這種惡心自然是違背了仁德的理念,封建時代
,拐賣兒童者將要面臨很大的輿論譴責
,除此以外,他們還要面臨性命之憂
,因為君主是絕不允許這種惡心滋長的
。故而,在古代
,一旦發(fā)現(xiàn)有拐賣兒童的現(xiàn)象
,涉案者必死無疑。
對于人販子
,封建統(tǒng)治者都會用最嚴酷的刑法
,他們更多的會被千刀萬剮。漢代的律法明確規(guī)定
,拐賣兒童或食用人肉都會被處以梟首之刑
。
雖然文景之治時期是漢代比較清明的時期,但是遇到這種事情
,漢文帝也不是不能容忍
,因為它實在有悖人倫
,是地地道道的禽獸行徑。
隋唐時期
,關(guān)于對人販子的刑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
,但是這也不能排除統(tǒng)治者會袖手旁觀。不管是盛唐
,還是中唐
、晚唐時期,唐朝中央政府對于這種事情依然很認真
,對于人販子
,唐朝中央政府更多的會采用絞刑。雖然唐與漢相比減輕了一些
,但是人販子依然是死刑無疑
。
元朝和清朝是少數(shù)民族政權(quán),他們在入駐中原后就已經(jīng)接受了中原文化
,元政府和清政府也注重仁的理念
,前期他們雖然采用高壓的政策,但是一旦局勢穩(wěn)定
,他們依然會接受中原理念。
對于拐賣兒童這種現(xiàn)象
,元中央政府和清中央政府同樣不會坐視不理
,一旦發(fā)現(xiàn)有這種事情發(fā)生,肇事者往往會被處于極刑
。
另外
,清政府相比較于元朝要比較嚴酷
,關(guān)于這種有悖常理的惡心,清政府直接會將肇事者凌遲處死。
清政府對人販子的打擊力度非常大
,嘉慶年間,江浙一代的人販子猖獗
,嘉慶帝曾專門派出御史查理此事
,后來,清政府又干脆派出兵甲來直接抓獲這些人販子
。由于江浙一代人販子團體已成勢力
,他們官民相護,最終兵士抓獲者只是少數(shù)
,很多人仍然逍遙法外
。
人販子問題由來已久,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決了的
。一般來說
,戰(zhàn)亂年間人販子最為猖獗
,因為這一時期人口流動浮動很大,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又無力管轄
,這也就造成了他們肆無忌憚
。民國時期,軍閥混戰(zhàn)
,土匪橫行
,在那一段時期內(nèi),人販子又重新浮出了水面
。
雖然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曾明確規(guī)定不許拐賣兒童
,但是這種現(xiàn)象依然是屢禁不止。
自古以來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在嚴厲打擊拐賣人口
,甚至還動用酷刑來嚴厲鎮(zhèn)壓這種現(xiàn)象。不過
,徹底解決拐賣兒童的問題還需要長時間的準備
,只有保證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
,這種危害人民身心安全的問題才能夠完全解決
。
關(guān)于古代動用酷刑懲治人販子的做法,雖然殘忍
,但也不失是一種正義的舉措
。
古代死刑劊子手一般是由什么人擔任的?
古代死刑劊子手擔任人首先的條件就是膽識超群
,即便是面對一個沒有頭的尸體,也不會有什么過激行為
。其次就是身上一定是帶有特別強的煞氣
,在當時的人們看來,如果想要有滿身的煞氣的話
,一定就是特殊職業(yè)的人
,比如殺豬的就可以,這所說的意思就是屠戶通常都是可以的
,畢竟屠戶他基本上每一天都在殺生
,因此這樣的人身上通常都是有很強的煞氣的,是能作為劊子手的
。
這同樣也是一門祖?zhèn)鞯氖炙?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需要豐富經(jīng)驗的同時還得有強大的心理素質(zhì),另外劊子手在砍腦袋的時候,往往都是一刀起落
,犯人就喪命了
,如果手法不準,兩三次都沒有使得犯人斃命的話
,估計這犯人想死的心都有了吧
,所以說這方面的訓練還是不能忽視的。
劊子手在砍頭之前都會先喝酒
,然后用口中的酒水噴在刀上
,其實這么做也是別有深意。據(jù)說劊子手所噴的這個酒可不是一般的酒
,它是專門制作的軀鬼
,遮擋怨氣的酒,主要的成分有烏鴉血
,童子尿
,黃牛乳等等,這些東西混在一起能夠預(yù)防被冤魂纏身
,也就是那些死在劊子手刀下的人即便是被冤死的
,到了陰曹地府也不會找劊子手尋仇。
歸根到底
,劊子手的本命工作
,便是奪人性命。這是極損陰德的一門行當
,因為不論這是犯了法的死刑犯
,還是被錯判了的冤大頭,終歸是一條人命擺在眼前
。所以便有了做滿九十九個人頭就一定要停手
,否則便可能會遭來報應(yīng)的說法
。雖然這樣迷信的說法在信奉唯物主義的今天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jù)的
,但為了求得內(nèi)心的安慰,卻是寧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無
。
古代太監(jiān)凈身,是哪個部位啊
。
古代太監(jiān)凈身是割掉生殖器。
凈身即是對正常男子進行閹割使之成為太監(jiān)的過程
,也叫做宮刑
,平常的老板姓要想成為太監(jiān),就必須先要去勢力,也就是割掉生殖器
,這被稱之為凈身
,意思是使這些人成為六根不全的人。
凈身這種方法最早起源于古埃及
。閹割最開始源于祭祀
,是一種最古老的民俗,至今已經(jīng)被人淡忘
。
擴展資料:
據(jù)記載
,我國先秦和西漢時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閹人。自東漢開始
,才全部用閹人
。這是由于在皇宮內(nèi)廷,上自皇太后
、太妃
,本朝后、妃以及宮女等
,女眷較多
,如果允許男侍出入,難免會發(fā)生穢亂宮帷的事
。
所以絕不允許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宮內(nèi)當差
,清朝改革了明代臃腫的太監(jiān)機構(gòu),并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即宮規(guī)宮法
,將明崇禎末年的9萬多太監(jiān)
,削減為9000人。
清朝太監(jiān)的等級極其嚴格
,清朝宮廷內(nèi)設(shè)有管理太監(jiān)的機構(gòu)稱敬事房
。秦漢以后,宦官制度更加詳備
,宦官作為一種特殊政治勢力
,對許多朝代政局產(chǎn)生重大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凈身
求古代行刑者的各類叫法和刑法各類資料越全越好
中國古代的挺全了
,我找點國外的吧
一
、動物行刑
這是羅馬的暴君Nero Claudius Caesar時代的一種殘酷的刑罰。這些女人都是給斗獸場的獅子
、豹子等野獸作為食物的
。
二、割喉刑
割喉始終是古羅馬所特有的刑罰
,因此有"羅馬刑"之稱
。它的要旨就是割斷喉嚨。與砍頭刑不同的是:在此刑中,頭和軀干并不分離
,但這兩種刑的行刑原則是一樣的
,因為犯人主要是由于窒息、失血過多以至腦部失血而死
,其直接原因在于頸動脈和主動脈被切斷
。割喉刑用的是匕首。但羅馬的刑罰中卻從未將“割喉刑”列為主要的死刑手段
。
三
、剖腹刑
該刑是用利刃刺入犯人的肚腹并拉開口子,導(dǎo)致內(nèi)臟受損而死
。希臘和羅馬僅是整死人便罷手了
,但在古波斯,割開肚腹之后
,還要從中揪出六到八米的腸子
,纏在絞車上,而日本的割腹刑則是由自己來執(zhí)行
,用于證明自己的忠誠
、找回失去的榮譽。在剖腹的同時
,一頂有英雄特征的桂冠便戴到了死者的頭上
。所以,并非一般的市井之民也有資格剖腹
。他們一般是被砍頭的
。在日本,砍頭不僅意味著剝奪生命
,還有污辱靈運魂魄的意向
。
四、投擲刑
該刑的關(guān)鍵在于讓犯人從高處跌落
。當然
,在沒有高處的地方,便不能夠執(zhí)行
,例如沙漠里……
五
、餓刑
如果單純讓犯人饑渴致死
,便體現(xiàn)不出施刑者的創(chuàng)意與匠心了
。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常使用的是"饑餓面具"
,當面具扣到人臉上后
,犯人的口腔里會被塞進一條鐵舌頭,用于強迫他進行呼吸,如此
,即便滿地食物
,犯人也無法進食,直至餓死
。圖片說明:立枷
,犯人多有被活活餓死的。
六
、十字架刑
該刑在古埃及時便有
,在地中海沿岸及中東國家運用得十分普遍。一般說來是用于懲罰社會地位較低的人
,如奴隸
、乞丐。為了羞辱罪大惡極的犯人
,有時也用十字架刑
。
七、活埋
活埋一般用于大規(guī)模屠殺
。在中國的戰(zhàn)國時期
,秦將白起一次便活埋了趙國降卒四十萬,秦始皇的坑儒行動只是小巫見大巫
。圖片說明:日本的水刑——剛開始人還可以勉強將頭探出水面
,到后來……
八、木樁刑
對于此刑
,19世紀的《大百科全書》下了這樣的定義:"將人類的殘忍性發(fā)揮到極致的創(chuàng)造之一"
。行刑方法在于將木樁插入犯人身體,最常見的是插入肛門
,任其死去
。1958年,伊拉克國王的舅舅因同性戀被處木樁
。
九
、活剝
活剝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
、也可以是全部
。 在古印度,活剝又稱"小火去細毛"
,即用火把灼燒皮膚
,把身體烤熟到三分。這時
,活肉徹底附著在身體上的皮膚分離
。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顧
,將他的皮整個地揭下來……他的肌肉完全呈現(xiàn),血管清晰外露
,可以看見內(nèi)臟在搏動
,光線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纖維熠熠生輝”
。
十
、肢解
該刑意味著干脆地剁下四肢。但發(fā)展到一定時期后
,
施刑者認為“干脆”太便宜犯人
,于是,有了許多種花樣
波斯人別出心裁的做法是先從手指下刀
,然后切腳趾
,再砍手、臂
、踝
、腿、耳朵
、鼻子……
中國人的玩法是截去四肢后用金創(chuàng)藥止血
,用布包住傷口、再塞入一只大甕中
,置放在廁所里
,犯人要痛苦很久才會死去。到了漢以后
,凌遲刑代替了肢解刑
,也許在行刑者看來,凌遲刑更痛苦也更精妙……
如今
,某些國家依然規(guī)定
,對小偷可以采用截肢刑,巴基斯坦的法典規(guī)定:"第一次犯偷竊罪者將被從手腕關(guān)節(jié)處砍去右手
;第二次犯者將被砍去左腳
。"但藉此刑剝奪犯人性命的事幾乎沒有了。
亞洲和中東的民族尤為偏好此刑
。該刑的關(guān)鍵在于將人體零敲碎打
,直至死去。
十一
、碎身刑
這是典型的西方死刑
,與西方人酷愛擺弄機械密切相關(guān)。犯人赤裸著身體被固定在一只帶鐵釘?shù)拇筝啽P上
,通過搖動手柄
,輪盤可以繞軸旋轉(zhuǎn),輪盤每轉(zhuǎn)一圈
,固定在地面上的鐵刺就會剮下一條肉來
,轉(zhuǎn)個十來圈,犯人基本上就被扯碎了
。圖片說明:解剖刑——從聲帶至乳房
,一塊塊地切割,與中國的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
。
十二
、碾刑
碾刑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用一種固定的重物壓死;二是將犯人放在中間
,兩邊同時用力并逐漸加碼
;三是用帶有利物的東西軋碎或扯爛。在羅馬和埃及
,常會把犯人鋪在尖刺上
,然后用巨石碾過,如此犯人決無活機
。圖為夾棍刑
。
十三、壓杠子
日耳曼人的碾刑用的是沉甸甸的木頭大盤
,由馬拖著來回地碾壓
,直到犯人變成血肉模糊的 一片醬沫。在波斯
,犯人則被塞入那種用來榨葡萄和橄欖的壓榨機中
,被這般處理過的犯人,形狀全無
十四
、火刑
用火燒人是最原始蠻荒的做法
,古代的西方和東方都對火刑津津樂道。
十五
、烤刑與炙刑
這兩種刑均為常用的處死方法
,它們與火刑的區(qū)別在于:對犯人一定要用"小火"來處理。將爐火控制在某種范圍內(nèi)
,其目的在于讓犯人在清醒狀態(tài)下斃命
。
十六、鋸刑
這是一種特別的分解具是鋸
。據(jù)說東方人喜好橫鋸
,而西方人酷愛直鋸。在基督教傳入日本后
,日本人也熱衷于直鋸
,他們慣常是從頭頂開鋸
,而西方施刑者則倒行逆施,從兩腿之間腹股溝的位置開鋸
,這樣做的后果最可怕
,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
。為了延長受難過程
,往往會讓犯人保持頭沖下的姿式,這樣腦部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
,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鋸刑史上最后的"杰作"是由某些患有狂躁癥的蓋世太保來完成的。他們有各種型號的鋼鋸
,在他們手里
,人變成一棵可以恣意妄為的樹,想鋸那個部位都成
。圖片說明:16世紀德國多見的一種酷刑——鋸刑
,在到達要害之前受刑者絕對意識清醒。
十七
、箭刑與貫穿刑
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感覺是什么
?說出她的用途你大概就會倒吸一口冷氣了,這就是有名的紐倫堡之“鐵處女”
。她是一個可以開合的容器
,內(nèi)部布滿銳利的鐵釘,人只要被放到里面
,隨著她的關(guān)閉
,那將會是地獄的風光。
*鐵處女
致命的擁抱:鐵處女(Iron Maiden)
翻開拷問史
,在眾多關(guān)于拷問器具的記載當中
,以人體形狀為模型制作的器具最多。這種器具往往都有左右對開的兩扇門
,門里面裝置有尖銳的釘子
,一關(guān)上門,里面的人就會體會到鐵釘刺穿身體的疼痛
。在這類刑具中最為有名
、而且不得不提的就是德國的“紐倫堡鐵處女”。
讓人意外的是
,這種怪異的處刑工具竟然擁有相當久遠的歷史
。最早的記載是一名西元前二零五年至一九四年,統(tǒng)治斯巴達的暴君那比斯(Nabis)
。他經(jīng)常會說:“如果我無法說服你
,或許我美麗的愛琵加(Apega)可以
。”然后
,這個倒楣的家伙就會被領(lǐng)到一個以暴君美麗妻子為外型的雕像面前
,雕像的雙臂上有尖利的刀刃,受刑者就會在這致命的擁抱中被殺死
。
接著
,西班牙人為了拷問那些不愿意改信天主教的異教徒
,也研發(fā)出了類似的工具來
。這具雕像通常是由僧侶所雕刻,外面會披上薄紗
,手中則拿著象征信仰的旗幟
,外型則是代表著圣母瑪麗亞。由於大多數(shù)的拷問室都在地窖中
,受刑的異教徒必須走過一段長長的陰森
、黑暗、潮濕的走廊之后
,才會看到這個恐怖的刑具
。行刑者會大聲的念誦一段句子,其意為即使你是異教徒
,圣母依舊愿意擁抱你
。然后,裝有尖刺的雙臂同樣會收攏
,讓受刑人的上身被刺穿
。在這樣的狀況下,行刑人會繼續(xù)審問犯人
,要求他認罪
,否則就會繼續(xù)收攏雕像的手臂。
起初這種刑具只用來懲罰叛教或是污辱圣人的犯人
,但稍后它也被用來當作處罰叛國和圖謀不軌的刑罰
。在這之中最有名的就是德國紐倫堡的鐵處女了!至今大部分的鐵處女外型都是仿造這臺原型機所創(chuàng)造的
,唯一可惜的是在同盟國一九四四年二次世界大戰(zhàn)轟炸德國時將它毀掉了
,因此目前并沒有保留下來。德國人的手藝果然是最精巧
,整個刑具可說是當時工藝的結(jié)晶
!
由于史書中對該種裝置的使用情況記載得不是很多,所以很難判斷這種刑具的存在是傳說還是事實
。因為關(guān)于拷問的史料文獻都是以19世紀的研究為基礎(chǔ)
,而當時的研究受浪漫主義思想和民間傳聞的影響較深
。而有關(guān)“鐵處女”使用的記載很少,從1515年8月15日第一次使用該裝置起
,只有幾十年的時間
。當天,法官把受刑者關(guān)入“鐵處女”中
,門只是“稍稍”地關(guān)了一下:“釘子尖銳的前端慢慢刺入了那男子的身體
,先是手腕,然后是腳等其他幾個地方
,接著是小腹
、胸、膀胱和局部肌肉
,接下來是眼睛
、肩膀和臀部?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瓷先ルm然很疼
,但還不至于立刻要了犯人的命。這期間那男子不停地發(fā)出凄慘的叫聲
,顯然他非常痛苦
,就這樣連續(xù)哀號了兩天他才死去?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备鶕?jù)這篇文章的記載
,恐怕當時的“鐵處女”內(nèi)側(cè)各個地方都裝有鐵釘,靠改變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
,而且鐵釘還是可以活動的
,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執(zhí)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向外拔了一點
,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
。
18世紀后,紐倫堡逐漸取消了審訊時實行拷問制度的習慣
,在1784年出版的旅游指南中
,明確記載有“‘鐵處女’這一可憎的、令人戰(zhàn)栗的拷問器具
,成為了弗雷德利克_巴爾巴羅薩時代的古董”的字樣
。雖然該書把時代弄錯了將近400年(弗雷德利克_巴爾巴羅薩時代比中世紀還要久遠),但由此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的“鐵處女”已經(jīng)成為博物館中的收藏品了
。
鐵處女的外表像個人型棺材
,內(nèi)側(cè)各個地方都裝有可活動鐵釘,靠改變釘刺的不同部位進行拷問。尤其是會引起劇烈疼痛的地方和靠近致命處的鐵釘是可活動的
。執(zhí)行人故意把這些地方的鐵釘稍稍向外拔了一點
,這樣可以延長受刑人的痛苦。該刑具有四個基本特征
,這四個基本特征也充分顯示了其非人道的特點
。
一,若從小孔向里面釘入長釘會把受刑者的身體打通
。為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
,還特地避開了受刑者的致命要害。由於該刑具是垂直放立的
,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內(nèi)完全是被鐵釘懸掛起來的
。
二,桶棺內(nèi)的空間極其狹窄
,這會不斷地帶給受刑者的肉體和精神上的痛苦
。
三
,這種刑具雖然四面也有對開的門
,但即使把所有的門都打開,受刑者也跑不掉
。
四
,該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不開門的話在外面是聽不到受刑者的呻吟聲和慘叫聲的
。而且假如中途把門打開
,再關(guān)上時,鐵針還會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樣的傷口之中
,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夠減輕臨死前的痛苦
。
如果只有這樣,德國其實也不配被稱作世界工藝技術(shù)最先進的國家
。在經(jīng)過剛剛的一番折騰之后
,很顯然鐵處女內(nèi)部已經(jīng)一片狼籍,要把尸體處理掉就成了很惡心的一件事情了
。但是
,德國人在鐵處女底下安置了一整條垂直的地道,行刑者只需啟動機關(guān)
,打開暗門
,尸體就會直直落下。在地道的盡頭則是一連串轉(zhuǎn)動的刀刃
,結(jié)合上尸體從高處落下的沖擊和銳利的刀刃
,這倒楣家伙的尸體就會被切成碎片,正好落入紐倫堡中的培革尼茲河,最后流入萊茵河中
。行刑者最后只需要把血水沖入隧道中就可以保持乾爽清潔
。
十八、毒刑
從很早的年代始
,服毒致死就是執(zhí)刑方法之一
。
有記錄本案的早期毒殺是對哲學家蘇格拉底的死刑執(zhí)行。蘇氏因得罪雅典的權(quán)貴而被毒死
。當毒藥送到后
,他問劊子手:"好吧,我的勇士
,告訴我該怎么做?"后者告訴他
,喝下毒藥后不要在房間里走動,因為運動會減緩毒藥的發(fā)作
,延長死亡的時間
。也要盡可能地少說話,否則就需喝下兩倍以上的劑量
。據(jù)說蘇氏都接受了
。那時的希臘,多是用歐洲普遍可見的毒芹中提取出來的毒芹堿來做毒藥
。(芹葉鉤吻)
而在古中國
,則多用從動物、昆蟲
、礦物
、植物中的提取毒物,似乎比起西方
,毒死人的渠道要多得多
。
現(xiàn)代社會出于對有效性和人道的考慮,又開始使用先民的方法了
。毒氣室
、安樂死注射似乎都是一種延續(xù)。
十九
、吊刑
它有別絞刑
,方法是將犯人雙手反剪,再用繩子捆住手腕吊升到行刑架的頂端
,然后
,驟然松開繩子使其下落,停頓在高于地面僅數(shù)十公分處
。在降落停止產(chǎn)生的沖力作用下
,犯人的雙臂會被拉得脫臼
。
經(jīng)過重量設(shè)計的吊刑則更為殘酷,有記錄表明
,如果受刑人腿上捆上超過60公斤的重物受刑
,就會連雙腿都會拉脫臼。如果超過100公斤
,那么在沖力作用下
,全身的骨頭都會碎裂,就算是肚皮綻開
,五臟六腑溢出的現(xiàn)象也并不罕見
。
19世紀中葉,中國的清政府曾用吊刑處罰過天主教的傳教士
,并將吊刑作為一種合法形式的刑罰普遍運用
二十
、鞭刑與棒刑
鞭刑存在于歷史上的各個時期。現(xiàn)代社會文明程度高而鞭刑狠的國家首推新加坡
。
二十一
、車輪刑
這是一種將人綁在車輪上活活打死的刑罰。
二十二
、磔刑
就是中國的“五馬分尸”
,該刑的特殊之處在于犯人的四肢要同時遭受"力的作用"……
二十三、扼殺
扼殺即勒死
,它和絞刑一樣是一種使人窒息的刑罰
。但它不主要依賴犯人本身的重量
,而是通過某種作用在脖子上的外力來致死
。扼殺曾被亞洲和歐洲的許多民族所施用,但在歐洲若干地方有規(guī)定
,不允許處女遭受扼刑
,于是劊子手在用繩索或其他刑具套住犯人的脖子之前,要先使處女失身
。
二十四
、絞殺
絞殺并非絞刑。它與扼殺的原理十分相似
,可以說是一種手工死刑的機械化
。
最初的絞殺是讓犯人坐在一塊平臺上,手系在腹前背靠著一根豎著的木樁
,劊子手從木樁上的窟窿中放進去一根麻繩
,編成環(huán)將犯人脖子套住,再將麻繩的兩端在樁的另一面打結(jié)
,從中插入一根棍
。當轉(zhuǎn)動棍子時,環(huán)收緊使犯人被勒死。這種方式絲毫不傷頸動脈
,卻造成人慢慢窒息而死
。
后來,出現(xiàn)了用金屬制造的絞殺機
、鐵項圈代替了繩套
,可以旋轉(zhuǎn)的螺絲讓鐵環(huán)的收縮更加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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