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天使還是惡魔?李自成的贊歌是誰寫的?感興趣的小伙伴快來看看吧。
李自成就是個悲劇。他從放羊娃和殺豬佬干起,經(jīng)過千難萬險好不容易當了幾天皇帝,很快就被逼上九宮山,有人說是上吊自殺,也有人說是被鋤頭砸死??傊?,闖蕩江湖十幾年,落得與明皇帝同歸于盡,讓東北滿清主宰了中國二百六十年。
死了就死了,但名字卻留在《明史》的《流賊傳》上,再也不能脫身。
悲哉!
歷史由勝利者書寫,那真相又在哪里?
也只能由史料來說話了。
有人說,李自成是拯救農(nóng)民的天使,他讓千萬農(nóng)民擺脫被餓死被奴役的命運。
有贊歌為證。
“迎闖王,不納糧?!崩铌J王來了,就不用繳納糧食了。政策好,所以,“從自成者日眾”,自成的隊伍越來越有吸引力。這句簡單又押韻,最好記,所以流傳最廣。
“闖王仁義之師,不殺不掠?!边@句更有高度,上升到了儒家的主流價值——“仁義”。
“吃他娘,穿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边@兩句很有鏗鏘的節(jié)奏。不知這個“他娘”,是他自己的娘,還是他人的娘,如果是別人的娘,那誘惑力就大了:吃穿都不用自己花錢啦。
這些民謠贊歌有一個共同點,以否定詞、“不作為”結(jié)尾:不納糧,不殺不掠??梢姡习傩盏囊笥卸嗟?
這一首,比較有文化氣息:
朝求升,暮求合,近來貧漢難求活。早早開門拜闖王,管教大小都歡悅。
雖然不太順口,但高度提升了,沒有“不”了,保證讓大大小小都歡呼雀躍,這就是一個全面美滿的前景了,這才是他們的最高理想嘛。
不過,這些贊歌雖然都是農(nóng)民群眾眾口傳唱,但卻不是他們自發(fā)創(chuàng)作的,它們的作者是同一個人,李自成的高級謀士——李巖。
把贊歌唱出新高度的,是現(xiàn)代作家姚雪垠,他的300萬字的長篇小說《李自成》于2019年9月入選“新中國70年70部長篇小說典藏”,可見作品中李自成的英雄形象已經(jīng)深入人心。
其實,即便在《明史》中,李自成的光輝也是遮不住的:“不好酒色,脫粟粗糲,與其下共甘苦。”不好酒不好色,吃粗糧淡飯,還能與部下同甘共苦?!睹魇贰肥前阉敺疵嫒宋飦碛涊d的,這一句則更顯出他作為農(nóng)民領(lǐng)袖的偉大之處了。
如果說李自成一定是天使的話,那他也是“折翼的天使”,讓人幾多感傷。
但在《明史》的記錄里,他更多是以殺人魔王的形象出現(xiàn)。
年輕時“斗很無賴,數(shù)犯法”。
在車箱峽與陳奇瑜的戰(zhàn)斗中,他采用詐降法?!霸S之,檄諸將按兵毋殺,所過州縣為具糗傳送。賊甫渡棧,即大噪,盡屠所過七州縣”。明軍停止戰(zhàn)斗,還要求經(jīng)過的州縣為李自成軍隊提供伙食,但李自成一脫離險境,就大開殺戒,他所經(jīng)過的七個州縣都被他殺光了。不僅殘忍,還有點忘恩了?!岸猿擅贾印?,他的名氣從此大起來了。
崇禎八年,義軍大會于滎陽之后,李自成發(fā)言權(quán)大增?!八瞥且兀优癫┚?。眾如自成言。”大家依照李自成的提議,攻破城池后,女子和財富都平均分配。問題是,這些平均分配的女子的丈夫和父親跑哪兒去了?細思極恐。
崇禎十二年,“官軍圍自成于巴西、魚復諸山中,自成大困,欲自經(jīng)?!辈铧c自殺的李自成,卻抬出了“人言我當為天子”的預(yù)言,嚇得他的手下“宗敏還,殺其兩妻,謂自成曰:‘吾死從君矣?!娭袎咽柯勚?,亦多殺妻子愿從者?!贝蜩F佬劉宗敏本來要投降明軍的,聽到他要當皇帝,把兩個妻子殺掉以表決心,結(jié)果部下紛紛仿效,不僅殺老婆,連兒女也殺掉,以表忠心。天地人倫,蕩然無存,這不是李自成的責任嗎?
“自成為人高顴深(幽加頁),鴟目曷鼻,聲如豺。性猜忍,日殺人斫足剖心為戲。”鷹眼仰鼻,發(fā)聲如豺狼,性格好猜忌,殘暴無情。每天都喜歡殺人、砍斷腳、剖開心臟來玩。
不僅如此,他還釀造了一種世間獨一無二的酒:“福祿酒”。福是“福王”朱常洵,祿是野生動物——“鹿”,把福王殺掉,用他的血浸泡上好的鹿肉,就釀成了美酒,比“人血饅頭”還有過之。
他還“剖人腹為馬槽以飼馬,馬見人,輒鋸牙思噬若虎豹?!逼书_人的胸腔腹腔,用來當作喂馬的食槽。馬喝多了人血,吃多了帶人肉味的草料,看見人就磨牙齒,像虎豹一樣想吃人。連素食主義者都要吃人了。
他在攻打襄城的時候,由于戰(zhàn)斗不順,“自成劓刖諸生百九十人”。把190個讀書人的鼻子割掉,腳砍斷,讓儒生生不如死。要知道,秦始皇“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后?!钡目尤澹且驗檫@些人犯了禁,妄議了朝政,而這小縣城的儒生,能有多大影響力呢?況且,肉刑是比死刑還更慘無人道的。
他的殘忍,有時候莫名其妙?!皣潯冉?,獻文翔鳳妻鄧氏以媚自成。自成惡其傷同類,殺之?!睆垏澩督岛?,把同事的老婆送給李自成,本來是想討好他,結(jié)果他看不慣,把送性賄賂的人殺了。
其實,最殘忍的,還是屠城。無論大小老弱,格殺勿論。
攻城,迎降者不殺,守一日殺十之三,二日殺十之七,三日屠之。凡殺人,束尸為燎,謂之打亮。
在敵城里守了一天的,殺十分之三,兩天就十分之七,達到三天的,全殺。殺完之后,他還發(fā)明了一個詞,叫“打亮”,把尸體捆成一束束的,當火炬燃燒。
《明史》的記載:“盡屠所過七州縣”、“屠密縣”、“南陷西華,尋屠陳州”、“再屠南陽”、“鳳翔不下,屠之”、“屠慶陽”。共屠城12次。
贊歌是自己人創(chuàng)作的,殺人記錄是勝利者書寫的。李自成,也許,既不是拯救蒼生的天使,也不是殺人不眨眼的惡魔,也許,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無奈。
想起李自成,也許,更應(yīng)該且行且珍惜,美好的日子,愛與被愛,管與被管,都不要太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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