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敕之爭”是怎么回事時隔17年司馬光為何舊事重提
“律敕之爭”是怎么回事?時隔17年司馬光為何舊事重提?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nèi)容。
說到司馬光砸缸的故事
,一直以來都是一件令人拍手叫好的事情
。作為一個有志青年,也應該備受表彰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梢跃褪沁@么一位優(yōu)異的少年,長大之后卻是非常的記仇
,而且還做了一件讓很多人瞠目結(jié)舌的事情
。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這是一件什么事情吧
。

公元1085年(神宗元豐八年)
,67歲司馬光也是高就
,當上了當朝宰相
。
不過當上宰相的司馬光
,卻立即翻起了一樁就案件出來
,重新審理
,而最后審理的結(jié)果是:將案件中原來已經(jīng)釋放回家的鄉(xiāng)下女子有抓回來
,后改判死刑斬首示眾
。
此間故事由來
,也不只是簡簡單單的記仇!
該案件距離發(fā)生的時間也已經(jīng)過了整整17年,當朝宰相卻為何還要一定對此事耿耿于懷?非得與一個鄉(xiāng)下女子過不去?還非得處死人家?要只知道這一件案件本就是一件在平常不過的普通刑事案!
這名鄉(xiāng)下女孩名喚阿云
,在熙寧元年(公元1068年)
,當時13歲的阿云為母親守孝,其叔父見阿云孤苦無依
,心中起了貪財之意
,便將阿云賣給了一名叫韋大的老光棍為妻。韋大生的極丑
,而且性子也粗
,阿云自然是不愿,但其叔父又怎么可能讓阿云不從?只是阿云又拗不過叔父
,于是心中就萌發(fā)了一想法
,如果韋大真要逼迫自己,就殺了韋大
。
阿云被叔父送入韋大家中之后
,適逢韋大正在熟睡,阿云骨起勇氣拿了一把菜刀準備朝韋大砍去
,只是這一砍將韋大輒醒
,嚇的韋大立即用手阻擋
。阿云見狀,也嚇的丟掉菜刀
,又驚又怕隨后跑了出去
。
因阿云年幼,柔弱無力
,對韋大一陣亂砍
,只是將韋大的一個手指頭砍傷,韋大其他地方都是皮外傷
,沒有什么大礙
。但韋大心中就不舒坦了,第一這個媳婦沒有娶到
,第二還被砍了
,于是就準備向其叔父討公道,其叔父哪管得了這么多
,便沒有理會
,韋大最后也只能報官。
官府接到韋大這一樁案子之后
,便將阿云捉了過來
,拷問了此事。13歲的阿云自然是害怕不已
,也都毫不抵賴都說了
。
只不過這一樁殺人未遂的事件,知縣卻以阿云謀殺親夫的罪名判處阿云死刑
。但大宋的律例卻是死刑要經(jīng)過逐級上報
,最后由理寺和審刑院進行復核,復核沒問題的才蓋章對犯人執(zhí)行死刑
,可這案子報到登州知府許遵那里
,許遵一看覺得此事判的有些嚴重了,畢竟這婚還沒結(jié)
,論不上“謀殺親夫”
,其次阿云又在守孝期間的婚約無效,再者阿云又是被迫
,故而這婚約不合法
,再說韋大也無大礙,所以許遵覺得阿云罪不至死
,還將自己的意見與案件一同遞給了大理寺和審刑院
。
最后大理寺和審刑院審查案卷后卻以蓄意謀殺,并對受害人造成人身傷害
,按照大宋律法一樣判死刑
,故而阿云被判死刑
。
許遵得此消息之后,心中疑問不斷
,且徹夜難眠
,畢竟這一樁案件判了實在過于不近人情,還有些不符合理
,便置個人的前途于不顧
,挺身為阿云做主,與大宋最高司法機構(gòu)爭辯
。
也就在此時,宋神宗下詔:謀殺已經(jīng)造成傷害
,但犯人自首對待
,故依照謀殺罪行降低了兩個等級,以此論犯人罪行
。不過宋神宗這一個詔書卻在刑部不管用
,刑部依舊判決死刑。而此時戲劇性的一幕出現(xiàn)了
,許遵對于這件事
,做出了詳細的解讀,以及論由
,于是宋神宗將被許遵調(diào)往大理寺任大理寺卿
,也就是最高執(zhí)法者。所以該案件由許遵掌管了
,自然阿云也就由死刑改判有期
。
但是阿云被改判,御史臺按耐不住了
,因御史臺專門負責督查官服官員的違逆行為
,于是一紙上書彈劾許遵以權謀私,故意包庇阿云
,但誰也不會相信許遵以一個官吏的身份會去包庇一個毫無相見的鄉(xiāng)下女子
,于是宋神宗出于對御史臺的彈劾要有個說法,便將此案件丟給了翰林學士王安石和司馬光
。
王安石正值變法
,且王安石與司馬光兩人本就是勢如水火,于是一時間朝堂上面
,兩人各抒己見
,誰也沒能說過誰。
因為兩人爭論的緣由
,又涉及到了一件事
,那就是阿云的判決是按照大宋的法律來判?還是按照皇帝下的詔書來判?皇帝的詔書言明了死刑下降兩個等級
,而大宋法判決的是死刑,于是這個問題就上身到“皇帝效力大還是大宋法律的效力大?”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律敕之爭”
。
最后神宗皇帝看到兩人相持不下
,就將案子交給了其他官員商議,讓他們決定
,最后一眾官員都支持了王安石的建議
,宋神宗這才在御批下面簽下了“可”。只不過這一“可”審刑院的官員又不干了
,他們聯(lián)名上書皇帝
,要重申此案,并稱王安石此法不行
。(當值正是王安石實行變法
,一時間許多官員與王安石都背向而徑,所以以此為武器
,打壓王安石變法一派
。而司馬光卻不以為然,覺得皇權不能高過于宋法
,強烈反對王安石變法
,力圖要將王安石的變法扼殺在搖籃之中)
然!審刑院這邊還在鬧騰宋神宗,樞密院
、中書省的官員也來攪局
,紛紛帶著自己的意見匯報。結(jié)果一時間
,這一樁不起眼的民間案件就將整個大宋的朝堂弄的天翻地覆
,兩方人馬各不相讓,勢必要爭高低
。
宋神宗見狀也是頭大得很
,于是就對犯人自首的界定和量刑做出詳細解釋,接著就讓翰林院按自己的解釋擬寫詔書
,發(fā)往中書省
,讓中書省按照自己的意思辦。但是這個中書省卻不給皇帝面子
,直接給駁回了
,理由:詔書違背宋法!
這一下宋神宗的面子都掛不住了,直接怒了
,然后直接下令免除阿云死刑
,改判有期。后來大赦天下,阿云也就自然被釋放回到家中
,最后尋了一副好人家
。
看到了這里,本以為案子已經(jīng)結(jié)束了
,可是宋神宗駕崩
,宋哲宗繼位,司馬光被升任為宰相
,司馬光就撩起袖子將那一樁17年前的案子又翻出來
,最后還親自審理此案,以謀殺親夫的罪名將30歲的阿云緝拿歸案
,并斬首示眾
。
今觀之,司馬光等了17年
,終于熬出頭
,將那份已經(jīng)輸?shù)舻臓幷摚K于在一個30歲的婦人身上找回
。但阿云又真的命該如此?這是司馬光的記仇還是司馬光對王安石的報復?相信后來之人也定有言語論及。
司馬光究竟有沒有殺掉阿云 ?
并沒有明確的史料記載阿云最終的結(jié)果,但是很多人相信
,宋神宗死后
,保守派司馬光上臺后罷盡新法,再審阿云的可能性很大
。
一
、登州阿云,歷代爭論不休
。
一個名為阿云的女子被許配給了他人
,但嫌其貌丑,動了殺心
。于是乘夜持刀跑到對方屋舍
,砍了十余刀,不料卻只砍斷一根手指
。
這看起來是一個殺人未遂案
,但是還有人認為這是“謀殺親夫”案。
加上大宋官員對于阿云事后的自首情節(jié)的爭執(zhí)
,這成為一個影響深遠的奇案
。
阿云案最終以宋神宗下詔,王安石之議得勝,定為“謀殺傷首原法”
,阿云免死定案
。
也可以說司馬光等主張定阿云死刑的一派失敗了。
阿云案
,有著很復雜的因素
,既有改革派和保守派的爭斗,也有慎刑派和重刑派的爭執(zhí)
,還有刑律禮法的之變辯
。
雖然當時是王安石獲勝,但是支持司馬光的還是大有人在
,數(shù)百年后仍是如此
。
清代乾隆皇帝曾對此事進行過御批:
“婦謀殺夫,悖惡極矣
!傷雖未死
,而謀則已行,豈可因幸而獲生以逭其殺夫之罪
?又豈可以按問即服遂開以自首之條
?許遵率請未減,已為廢法
,即科以故出而罷之
,亦不為過。劉述身為刑官
,執(zhí)之誠是
。安石乃袒遵而詆述,且定謀殺首原之令
,不特兇婦因曲宥以漏網(wǎng)
,非所以飭倫紀,且使奸徒有所恃而輕犯
,尤不足以止辟
。安石偏執(zhí)妄行,不復知有明罰
。敕法公議而貶逐正人
,尤逞其無忌憚之心。小人肆毒
,乃至是哉
!”
乾隆無疑是支持司馬光的,主張?zhí)幩腊⒃啤?/p>
乾隆的御批還是帶有對王安石的貶低之意
,并非純粹從法律角度來看待的
。
清末法律名家沈家本也曾詳論此案
,他也是支持司馬光的。
“阿云謀殺未婚夫
,刀斫十余創(chuàng)之多
,并斷其一指,情形極為兇惡
。殺而不死
,乃不能,非不為也
。初無追悔之心
,未有首陳之狀。許
、王所議
,顯與律意相違。此獄關系倫紀
,當日劉述諸人龂龂辯論
,實非得已。邱文莊衍溫公之說
,固足以斷斯獄
。”
還是那句話
,阿云案已經(jīng)不單是刑律之爭了
,是法與禮之爭,更涉及改革派與守舊派之爭
。
二、司馬光罷盡新法
,以高太后名義
,以“母改子”,很可能重審阿云案
當年
,由于神宗的支持
,王安石之議戰(zhàn)勝了司馬光之議。
十幾年后
,神宗去世
,司馬光拜相,保守派主導朝政
。
以司馬光幾乎罷盡新法的實際作為
,重審阿云案并非不可能。
雖然沒有明確記載司馬光重審阿云案
,但是很多人相信司馬光會翻案的
。
因為司馬光不光是政治上的保守者,更是封建道德的衛(wèi)道者。
司馬光經(jīng)歷了怎么樣的過程寫出的資治通鑒
“儉樸”是中華民族的優(yōu)良傳統(tǒng)
,它的主要功績在于積有限之社稷資財
,以興家業(yè),繁吾中華
。故此
,我國歷史上眾多有識之士在生活土都十分注意自身的儉樸,也十分重視對后代的“儉樸”教育
。這種身教言傳之精神
, 成為后人正身教子的楷模。 北宋杰出史學家司馬光
,進士出身
,屢官天章閣侍兼侍講、御史中丞
、尚書左仆射
,后追封為溫國公。他著述宏豐
,其名著《資 治通鑒》是我國一部很有價值的歷史著作
。他的生活十分儉樸,工作作風穩(wěn)重踏實
,更把儉樸作為教子成才的主要內(nèi)容
。 在司馬光的一生中, 流傳著許多動人的故事
。 據(jù)有關史料記載
,司馬光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十分注意教育孩子力戒奢侈,謹身節(jié)用
。他在《答劉蒙書》中說自己“視地而后敢行
,頓足而后敢立。 為了完成《資治通鑒》這部歷史巨著
,他不但找來范祖禹
、劉恕、劉斂當助手
,還要自己的兒子司馬康參加這項工作
。當他看到兒子 讀書用指甲抓書頁時,非常生氣
,認真地傳授了他愛護書籍的經(jīng)驗 與方法:讀書前
,先要把書桌擦干凈,墊上桌布
;讀書時
,要坐得端端正正
;翻書頁時,要先用右手拇指的側(cè)面把書頁的邊緣托起
, 再用食指輕輕蓋住以揭開一頁
。他教誡兒子說:做生意的人要多積蓄一些本錢,讀書人就應該好好愛護書籍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睘榱藢崿F(xiàn)著書立說治國鑒戒的理想,他15年始終不懈
,經(jīng)常抱病工作
。他的親朋好友勸他“宜少節(jié)煩勞”,他回答說:“先王曰
,死生命也
。”這種置生死于不顧的工作
、生活作風
,使兒子同僚們深受啟迪。 在生活方面
,司馬光節(jié)儉純樸,“平生衣取蔽寒
,食取充腹”, 但卻“不敢服垢弊以矯俗于名”。他常常教育兒子說,食豐而生奢, 闊盛而生侈
。為了使兒子認識祟尚儉樸的重要
,他以家書的體裁寫 了一篇論儉約的文章。在文章中他強烈反對生活奢痱
,極力提倡節(jié)儉樸實
。 在文中他明確指出:其一,不滿于奢痱陋習
。他說
,古人以儉約為美德,今人以儉約而遭譏笑
,實在是要不得的。他又說
,近幾年來
,風俗頹弊,講排場
,擺闊氣
,當差的走卒穿的衣服和士人差不多,下地的農(nóng)夫也腳上穿著絲鞋。為了酬賓會友“常數(shù)月營聚”, 大操大辦
。他非常痛惡這種糜爛陋習
,為此
,他慨嘆道:“居位者雖不能禁,忍助之乎
!”其二
,提倡節(jié)儉美德。司馬光贊揚了宋真宗
、仁宗時李亢
、魯宗道和張文節(jié)等官員的儉約作風,并為兒子援 引張文節(jié)的話說:“由儉入奢易
,由奢入儉難”
,告誡兒子這句至理名言是“大賢之深謀遠慮,豈庸人所及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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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又衷呵飼r魯國大夫御孫說的話:“儉
,德之共也
;侈,惡之大也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苯又麑Φ赖潞蛢€約的關系作了辯證而詳盡的解釋
。他說:“言有德者皆由儉來也
。夫儉則寡欲。君子寡欲則不役于物
,可以直道而 行
;小人寡欲則能謹身節(jié)用,遠罪豐家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狈粗俺迍t多欲
。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
;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敗家喪身?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其三,教子力戒奢侈以齊家
。司馬光為了教育兒子警惕奢侈的禍害, 常常詳細列舉史事以為鑒戒。他曾對兒子說過:西晉時何曾“日食萬錢
,至孫以驕溢傾家”
。石祟“以奢痱夸人,卒以此死東市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近世寇準生活豪侈冠于一時
,“子孫習其家風,今多窮困”
。 司馬光還不斷告誡孩子說:讀書要認真
,工作要踏實,生活要儉樸
,表面上看來皆不是經(jīng)國大事
,然而,實質(zhì)上是興家繁國之基業(yè)
。正是這些道德品質(zhì)
,才能修身、齊家
,乃至治國
、平天下。司馬光關于“由儉入奢易
,由奢入儉難”的警句
,已成為世人傳誦的名言。在他的教育下
,兒子司馬康從小就懂得儉樸的重要性
,并以儉樸自律。他歷任校書郎
、著作郎兼任侍講
,也以博古通今,為人廉潔和生活儉樸而稱謄于后世
。 今天
,我們的生活比我們過去的任何時代都富裕多了。但我們才剛剛擺脫貧困
,剛剛踏上富裕的臺階
,并沒有真正的富裕起來。 而在現(xiàn)實生活中
,一些年輕家長擺闊氣
、講排場,揮霍無度
,這種無節(jié)制的浪費風氣正像傳染病那樣在社會上擴散
,已深深影響著下一代?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皟€樸”是我們興家繁國的法寶,揮霍無度必將禍害家業(yè)
, 殃及國家
。所以
,為了家業(yè)興旺,國家強盛
,我們必須努力培養(yǎng)
、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樹立勤勞、儉樸的高尚情操
。只有這樣
,我們才 能擁有明天,我們的民族才能興旺發(fā)達
。
司馬光(1019—1086年)
,字君實,世稱涑水先生
,北宋陜州(今山西夏縣)人
,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歷史學家。他經(jīng)過19年的不懈努力終于在元豐7年(1084年)完成了《資治通鑒》的通史巨著
,內(nèi)容以總結(jié)歷史統(tǒng)治者的正反兩方面經(jīng)驗教訓為主
。在政治上,司馬光守舊
,竭力反對神宗支持的王安石變法
,長期辭官退居。宋神宗死后
,他被召入京
,主持國政,廢除了王安石變法的新政
。司馬光死后被追封為溫國公
,葬于家鄉(xiāng)夏縣。入朝為官
司馬光出生于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十一月
,當時
,他的父親司馬池正擔任光州光山縣令,于是便給他取名“光”
。據(jù)史書記載
,司馬光幼年聰穎好學,尤喜《左氏春秋》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笆植会寱敛恢嚳屎睢?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他不僅能夠熟練地背誦《左傳》
,而且可以把二百多年的歷史梗概講述得清清楚楚。他好讀書
,求甚解
,又有選擇
,他不喜佛、老
,對歷史有著十分濃厚的興趣
。
宋仁宗寶元初年(1038年),司馬光二十歲的時候
,中進士甲科
,初任奉禮郎、大理評事一類小官
,后經(jīng)樞密副使龐籍的推薦
,入京為館閣校勘
,知同禮院
,改并州通判。嘉佑六年(1061年)升遷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神宗即位后拜翰林學士
。
在政治上,司馬光是保守派領袖
,他頑固地堅持“祖宗之法不可變”的教條
,竭力反對、阻撓王安石變法
。當神宗準備任命他為樞密副使時
,他堅持不受,并以廢除新法為條件相要挾
。他還以故交舊友的面目三番五次給王安石寫信
,攻擊其變法是“侵官、生事
、征事
、拒諫”,致使“天下怨謗”
,遭到王安石的嚴厲批駁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看到新法已勢在必行
,便自請離京
,出知永興軍,第二年至洛陽
,任兩京御史臺
。清廉簡樸
司馬光政治保守,無可諱言;但他襟懷坦白
,居官清廉
,恭謙正直,不喜華靡的品格卻也是公認的
。史書上記載著他這方面的許多小故事,一直傳為美談
。就連他的政敵王安石也很欽佩他的品德
,愿意以他為鄰。
司馬光敢于直諫
,不阿諛奉承
;他舉忠斥奸,不為身謀
。在一篇《諫院題名記》上
,他要求做諫官的“當志其大,舍其細
,先其急
,后其緩;專利國家
,而不為身謀
。彼汲吁名者,猶汲吁利也
。其間相去何遠哉
!”他曾經(jīng)說自己平生所作所為,沒有一件事是不能對人講的
。他廉潔奉公
、以節(jié)儉為樂的品德更是一直被眾傳頌。仁宗皇帝臨終前曾留下遺詔
,要賞賜司馬光等大臣一批金銀財寶
,司馬光領銜上書,陳述國家窮困
,不愿受賞
。但幾次都未被批準,最后他將賞賜自己的一份交給諫院
,充作公費
。他在洛陽任職時,曾買地修筑了一所居住
、讀書
、游覽的“獨樂園”,幽雅簡樸,他非常滿意
。但當皇上的使臣到這所宅院來向他問政時
,卻為這低矮的瓦房、間隔的陳設暗暗發(fā)笑
,他不能相信名揚天下的“司馬相公”會這樣寒磣
!司馬光的妻子死后,沒有錢辦理喪事
,兒子司馬康和親戚們主張借些錢
,也該把喪事辦得排場一點,司馬光不同意
,并且教訓兒子處世立身應以節(jié)儉為可貴
,不能動不動就借貸。最后還是把自己的一塊地典當出去
,才草草辦了喪事
。這就是民間流傳的所謂司馬光“典地葬妻”的故事。嘔心瀝血著《通鑒》
司馬光在中國歷史上最突出的貢獻
,是他主持編寫了不朽的歷史巨著《資治通鑒》
,他的名字將和這部著作一起永遠留在中華民族的文化史上。
司馬光從小勤奮好學
,博通經(jīng)史
,出仕后也一直堅持讀書,尤其留心研討歷代史書
。他在館閣校書以及任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官時
,看到滿架滿架的都是史書,幾間屋子都放不下
,如此浩翰的朝野史籍
,一個人窮畢生之精力也是看不過來的。于是他逐漸產(chǎn)生了一個編寫一本既系統(tǒng)又間明扼要的通史
,使人讀了之后能了解幾千年歷史的興衰得失
。他的想法得到了他的好友、歷史學家劉恕的贊同和支持
,于是在嘉佑年間
,司馬光便在公事之余開始了《通志》的編寫和工作。
治平三年(1066年)
,司馬光將他寫好的《通志》進獻給英宗皇帝
。《通志》共八卷
,記述了從周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到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共一百九十五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