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湖廣總督指的是哪里,是很多人要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毥獯稹?/p>
在清朝時期,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云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陜甘總督。其中,就湖廣總督來說,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正式簡稱為湖北湖南總督或兩湖總督。
在清朝歷史上,李鴻章、林則徐、張之洞等著名大臣曾擔任過湖廣總督一職。彼時,湖廣總督管的是湖南、湖北這兩個地方,也即湖廣總督的“湖”,指的就是湖北湖南,說到這,很多人就要問了,那么“廣”指的是哪里呢?對此,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廣指的應該是廣東、廣西。不過,當時已經(jīng)有兩廣總督,負責管轄廣東、廣西了。
一
首先,就湖廣總督的廣字,指的確實是廣東、廣西,當然,在清朝時期,湖廣總督?jīng)]有管到廣西、廣東,之所以會有這么一個稱呼,則是因為歷史上有湖廣行省、湖廣承宣布政使司的稱呼,促使清朝也沿用了湖廣這一稱呼了。眾所周知,元朝建立后,推行行省制,這成為中國區(qū)劃歷史上的重要調(diào)整,可謂影響深遠。
其中,湖廣行中書省為全國的10個行中書省之一,轄境包括今長江以南、湖南大部、湖北部分,廣西、海南全省及 貴州大部、廣東雷州半島。在元朝時期,湖廣行省的范圍實在太大了,不僅包含了湖北、湖南、貴州等地,還包含了廣東、廣西、海南等地。在不少歷史學者看來,元朝之所以設立湖廣行省,目的就是為了徹底撲滅南宋的殘余勢力。
二
在南宋末年,南宋勢力在兩廣等地逐漸根深蒂固。等到元朝建立后,為了避免兩廣一帶的南宋勢力恢復,所以,元朝將兩廣一帶和湖南、湖北、貴州等地劃入到一起,設立了湖廣行省。朱元璋建立明朝后,設立湖廣承宣布政使司,也簡稱“湖廣、“湖廣行省”、“湖廣省”,轄湖北、湖南和河南小部分。也即在明朝時期,湖廣的范圍明明不包含了廣東、廣西了,但是,因為稱呼上的習慣,所以明朝依然將其稱呼為湖廣承宣布政使司。
在明朝時期,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稱“行省”。在明朝正式的文件中,避免使用元朝的“行省”一詞,所以在地名下加“等處”。并且,在明朝的各個承宣布政使司中,還設立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合稱為“三司”,這樣有助于避免唐朝時期節(jié)度使權力過大的情況出現(xiàn)。
三
明代分長江以北、大別山、桐柏山以南的河南行省南部并入“湖廣”,長江不再成為區(qū)劃的界限,這一習慣可謂流傳至今,比如安徽、江蘇等省,就是長江貫穿其中。清朝入關之后,依然在江南地區(qū)遇到了南明勢力的激烈抵抗。于是,清朝在一統(tǒng)天下后,就對明朝設立的較大省份,進行了拆分,以此避免南明勢力的恢復。
其中,就大家非常熟悉的江南省,就被康熙皇帝分為江蘇省和安徽省,至于明朝的湖廣承宣布政使司,也被康熙皇帝分為湖南省、湖北省。也即清朝大致以洞庭湖為界限來,來分湖廣為湖南、湖北。在清朝看來,湖廣一帶非常富饒,如果被吳三桂或者明朝勢力所占據(jù),顯然會威脅到清朝的根基,所以需要進行拆分。
四
最后,當然,拆分之后,清朝想要直接管理這么多省份,也就不是那么方便了,于是,總督的設立自然是應運而生了。比如兩江總督來管轄江蘇、安徽兩省。至于本文所要說的湖廣總督,自然管轄的就是湖北、湖南兩省了。在太平天國運動期間,湖廣總督自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職位了,也即清朝用來對抗太平天國大軍的湘軍,就出自湖廣一帶。正是因為沿襲了歷史上的稱呼,所以,湖廣總督?jīng)]有管轄兩廣一帶,依然使用了這一叫法,原因是大家都習慣了,如果改了稱呼,自然就叫不習慣了。
在清朝時期,湖廣總督的地位是比較高的,根據(jù)史料記載,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書。也即在乾隆皇帝在位后期,原本正二品官職的湖廣總督,通過授兵部尚書銜,從而將官職品級提升到了從一品,這促使湖廣總督的官職品階不輸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了。對此,你怎么看呢?
兩廣總督就是指廣東和廣西,明景泰三年首設兩廣總督,之后雖然經(jīng)歷過不少變化,但是只要是叫成兩廣總督,無論是在現(xiàn)代還是古代,他們管轄的就是廣東省和廣西省。明清時期,在全國名字中帶有廣字的省份就只有三個,廣東省、廣西省、湖廣?。ń裉斓暮奔昂希?,清代湖廣那里單獨設有總督,所以現(xiàn)在兩廣總督只能是管轄廣東和廣西。
清朝有九任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湖廣總督、兩江總督、云貴總督、兩廣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東北總督、陜甘總督。名義上,總督并不是正式的地方官員,而是由中央政府“派出”的。但實際上,總督掌管著一個省或管轄范圍內(nèi)幾個省的政治、經(jīng)濟和軍事大權。由上可知,晚清湖廣總督和兩廣總督雖在清代九任總督之列,但兩者之間是有區(qū)別的。首先,就所轄區(qū)域而言,湖廣總督和兩廣總督的官職雖然都帶有“廣”字,但所管地方并不重合。巡撫胡光的官職都叫“兩湖等地總督軍務、俸祿、巡撫”,兩廣總督的官職都叫“兩廣等地總督軍務、俸祿、巡撫”。因此,我們可以從他們的官方名稱中得知,總督胡光主要管理湖北省和湖南省,而總督兩廣省則負責管理。兩廣總督名稱的由來是顯而易見的,那么為什么掌管湖北、湖南兩省的總督被稱為兩湖總督而不是兩湖總督呢?其實湖北、湖南兩省在明代屬于湖廣省,所以這個名稱一直沿用到清代。
兩廣總督林則徐
除了轄區(qū)不同之外,晚清湖廣總督與廣東總督在權力上也有一些微妙的區(qū)別。在清朝,巡撫是二等官員,有官銜的都是二等官員。因此,從理論上講,九個總督的地位是平等的。然而,由于所轄地區(qū)的經(jīng)濟、軍事和地理差異,九位總督的立場有所不同。清朝的總督是直隸總督,因為他管理的地方是在京師周邊,清朝末年他還是北洋大臣,所以權力更大。其次,他是兩江總督,因為他管轄的地區(qū)是清朝重稅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達,人口眾多。然后是湖廣總督和兩廣總督,兩者在清朝的地位差不多。但到了晚清,兩廣總督的地位逐漸高于湖廣總督。這種變化最重要的原因是晚清政府不得不應對越來越多的西化,而兩廣地處沿海,自然地位也相應上升。例如,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期間,與英國的談判大多在兩廣進行,而當時清廷負責談判的大臣,如林則徐、齊善、老臣等,大多擔任兩廣總督。比如清末,與湖廣總督不同,兩廣總督還控制著廣東水師,與北洋水師、南洋水師、福建水師并稱為近代中國的四海水師。湖廣地處內(nèi)陸,所以湖廣總督手里自然沒有比較強大的海軍。
兩廣總督張之洞
1、從雍正二年(1724)設直隸總督到光緒三十三年(1907)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清代共有11位總督。
1)直隸總督:直隸總督的全稱是“總督直隸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河道、兼巡撫事”;雍正二年(1724)設立,管理河北和內(nèi)蒙部分地區(qū),駐保定。乾隆十四年(1749)兼直隸河道總督(北河河道總督);二十八年(1763)兼直隸巡撫。咸豐三年(1853)兼長蘆鹽政;同治三年(1864年)加欽差大臣;同治九年(1870)兼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地位最高,為總督之首。
2)兩江總督:兩江總督的全稱是“總督兩江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 康熙二十一年(1682)設立,管理江蘇、安徽、江西三省,駐江寧。道光十一年(1831)兼兩淮鹽政;同治五年(1866)兼南洋通商大臣。兩江總督地位僅次于直隸總督。
3)兩廣總督:兩廣總督的全稱是“總督兩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順治元年(1644)設兩廣總督,駐廣州,管理廣東、廣西(含海南),光緒三十一年(1905)兼廣東巡撫;兩廣總督權重于湖廣總督。因為兩廣總督管理廣州這一清朝長期唯一的對外口岸,擁有豐厚的稅收,在清朝初期的八大總督中僅次于直隸總督、兩江總督,位列第三。
4)閩浙總督:閩浙總督的全稱是“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順治五年(1648)設浙閩總督,管理福建、浙江,駐福州。光緒11年兼福建巡撫。
5)湖廣總督:湖廣總督的全稱(清末)“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順治元年(1644)設,駐武昌府,管理湖南、湖北。光緒30年兼湖北巡撫。湖廣總督在各大總督中僅高于云貴總督。
6)陜甘總督:陜甘總督的全稱“總督陜甘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管理茶馬、兼巡撫事”, 順治十四年(1675)名陜甘總督,管理陜西、甘肅,駐蘭州,兼甘肅巡撫。光緒十年,新疆建省,兼轄新疆。
7)四川總督:四川總督的全稱“總督四川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順治四年(1647)設四川總督,管理四川,駐成都。乾隆14年兼四川巡撫。
8)云貴總督:云貴總督的全稱“總督云貴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康熙三年(1663)名并為云貴總督,管理云南、貴州,駐昆明。光緒31年,兼云南巡撫。云貴總督在各總督中地位最低。
9)東三省總督:東三省總督的全稱“總督東三省等處地方、兼管三省將軍、奉天巡撫事”
光緒三十三年(1907)改盛京將軍為東三省總督,駐奉天府,管理黑龍江、吉林、奉天三省,宣統(tǒng)二年(1910)兼奉天巡撫事務。
10)漕運總督:漕運總督如加尚書銜與各省總督一樣為從一品,簡稱督漕、總漕,順治二年(1645)5月年設漕運總督,駐淮安,管理魯、豫、蘇、皖、浙、贛、湘、鄂八省漕運,負責江南8省征收米石,由水路轉(zhuǎn)運京師。
11)河道總督:簡稱河督、總河。河道總督為正二品官,雍正七年(1729)二月開始,清朝陸續(xù)設了江南河道總督(簡稱江南河道總督或南河總督),駐清江浦。管理江蘇安徽境內(nèi)的黃河、淮河和運河;山東河道總督(簡稱河東河道總督或河東總督)主管河南、山東境內(nèi)黃河和運河,駐濟寧;直隸河道水利總督(簡稱北河總督),駐天津,管理京畿水利及防洪。雍正八年(1730),北河由直隸總督兼管,南河由漕運總督兼管,東河為專任,名為河東河道總督。
2、總督,通常指一個國家的某片相對自主的區(qū)域中實際或名義上的最高行政長官。許多國家都有或曾經(jīng)有總督這個職位。清朝時對統(tǒng)轄一省或數(shù)省行政、經(jīng)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shù)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云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陜甘總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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