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親
我國最早的和親事件發(fā)生春秋時期,據(jù)載
,周襄王在位時,想修理不聽話的鄭國,可自己沒兵,又指揮不動中原的諸侯,就讓翟國(赤狄人建立的國家)出兵,條件是娶翟國君主的女兒為王后之后
可凡事總有兩面
,如果說漢初確實是因為國力微弱,在被逼無奈的狀況下,只能通過與匈奴和親來換取邊境安寧的話,到唐朝則完全成為一種政策性的訴求,通過和親謀求利益最大化。唐太宗李世民就將這一手段運用得爐火純青,對和親,他曾經(jīng)說過“朕為蒼生父母,茍可以利之,豈惜一女?”可見李世民的和親政策并非實力不濟
,而是有著很強的功利性的,他認為“北狄風(fēng)俗,多由內(nèi)政,亦既生子,則我外孫,不侵中國,斷可知矣”因此,在他執(zhí)政期間和親既然是作為一項政策
貞觀十六年(公元642年),戰(zhàn)功赫赫的名將契苾何力遭反叛的部下綁架送到薛延陀
東突厥被打敗后
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
但是天可汗李世民警告過他們:“你在磧北
,東突厥居磧南,不要相互抄掠,若有違反,大唐各問其罪!”薛延陀表面遵從大唐的安排:“至尊讓我們莫相侵掠,薛延陀怎敢不奉詔!”暗地里卻做著不惜與唐朝反目的準備。貞觀十五年(641年)
,薛延陀挑戰(zhàn)大唐權(quán)威徹底失敗后新興公主是李世民的第15女
薛延陀舉國歡慶
李世民表面很虛心接受群眾意見,其實骨子里壓根就沒打算讓此事成真
于是
真珠可汗既沒讓李世民失望,又沒讓李世民算準
可有一樣雙方都沒有算到
最終,李世民以“聘禮不足”為理由
貞觀二十年(6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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