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員收入有多少,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小編一起往下看
也許在一般人的印象中
,唐朝著名諫官魏征其生活是如此的簡樸,那收入一定不高其實
,若將當時的銀子折合成現(xiàn)在的人民幣,很容易看出當時的購買力。若按實物計算
,唐朝貞觀年間,1兩銀子是1000文銅錢,可以買200斗米在初唐時期,官員的薪俸主要有三部分
按照《新唐書·食貨五》的說法
,糧食的規(guī)定是:“武德元年,文武官給祿……二品五百石……四品三百石……從四品二百六十石……”按年發(fā)放。那土地呢?二品十頃地
,四品七頃地。當時規(guī)定,“度田以步,其闊一步,其長二百四十步為畝,百畝為頃?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再來看看最要的一部分——薪水
。貞觀年間的官員,二品月俸六千五百,食料一千五百,雜用一千,四品月俸三千五百,食料、雜用七百。當時俸祿的貨幣單位是“文”,也就是二品官員一個月的工資到手是9000文,即9兩銀子。再折成現(xiàn)在的錢,57110.4元,是不是好生羨慕?所以,即使是一個四品官,單是薪水每個月也有26651.52元
至于魏征,他的獎勵根本不止這些
。史料記載
,魏征得到賞賜不下于10次,有實物也有現(xiàn)金。626年
,右仆射封德彝上奏要征招未滿18的壯男當兵,唐太宗同意了。敕令傳出,魏征固執(zhí)己見加以反對,不肯簽署。于是,唐太宗大怒,將他召進宮中責備:“中男中魁梧壯實的,都是那些奸民虛報年齡以逃避徭役的人,征召他們有什么害處,而你卻如此固執(zhí)!”當時,魏征以征點兵員、懷疑使詐、失信于民為由,制止了唐太宗征點不滿18歲的男子做兵員。為此,魏征第一次獲得了賞賜
,得到了一只金甕。貞觀二年,有人告發(fā)右丞魏征偏袒他的親屬
唐太宗聽后很是開心
其實,魏征是真的敢于直言
后來,魏征拿出了《十漸不克終疏》
真有人計算過魏征“額外收入”的總價值,說他光絹就有5600匹
于是
其實,這和他的職業(yè)有關(guān)
再說
其實
若是魏征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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