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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宋官員的丑行:下屬獻(xiàn)小妾孝敬上司(宋朝包青天的有關(guān)故事)

      華里士 2023-07-22 23:53:53

      宋朝在我國歷史上是第一個由文人主導(dǎo)的朝代

      。由于歷代皇帝均刻意提倡文事
      ,選拔孔儒出身的官員
      ,所以官場的文化氣息非常濃郁,很多官員同時也是享譽(yù)一方的學(xué)者
      ,極富名望的詩人?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蛇@些飽讀詩書的風(fēng)雅之士為官
      ,卻沒能消除歷代官場奔競阿諛的痼疾,此類風(fēng)氣有增無減

      早在宋初

      ,太祖朝的名宦陶穀,堪稱文壇好手
      ,曾歷仕后晉
      、后漢、后周三朝
      。宋太祖趙匡胤受禪之時
      ,因沒有來得及準(zhǔn)備禪文,正焦慮間
      ,置身階下的陶穀趕忙從懷中掏出早已準(zhǔn)備好的禪讓詔書
      ,交給趙匡胤化解危機(jī),陶穀此舉
      ,無疑是希望借機(jī)博取上位而已
      。又如當(dāng)時科舉出身的宰相馮道,則更是經(jīng)歷四個朝代
      ,且代代顯達(dá)
      ,至其死后仍遭人嘲諷,認(rèn)為其足已“與孔子同壽”

      從宋朝第三任皇帝宋真宗時起

      ,官場奔競惡習(xí)全面抬頭,致使真宗皇帝不得不于咸平二年(999)專門下詔
      ,令“百官比周奔競有弗率者
      ,御史臺糾之”。但是此法并沒有能夠遏制住這股勢頭

      及至宋神宗時期

      ,有一大批官僚
      ,借著變法之機(jī),附和新法
      ,投靠執(zhí)政的王安石
      。史書記載說,當(dāng)時的官員們找王安石辦事
      ,“有日至而夜不出者
      ,有間日而至者,有安石據(jù)廁而見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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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庇袀€叫崔公度的小官,為得到升官機(jī)會
      ,特獻(xiàn)《熙寧稽古一法百利論》一文以邀功
      ,甚至王安石上廁所亦尾隨,輕執(zhí)安石衣服尾帶
      ,王安石大惑不解
      ,他反倒落落大方言道:“相公帶有垢,敬以袍拭去之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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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闭媸菬o恥至極。

      到了宋哲宗元祐以后

      ,官場的奔競習(xí)氣更是到了無以復(fù)加的地步
      。蔡京東山再起,以童貫為背景
      。王黼官居相位
      ,以梁師成為后臺。王安中作詩吹捧梁師成
      ,“師成讀之
      ,大喜”,“薦之于上
      ,不數(shù)年
      ,登禁林,入政府”
      。李邦彥因為討好宦官而平步青云
      ,直至拜相。

      南宋時

      ,宋高宗朝的權(quán)臣秦檜
      ,孝宗朝的權(quán)臣趙汝愚,光宗、寧宗朝的韓侂胄
      ,以及后來的史彌遠(yuǎn)
      、賈似道等人,無一不是官員們爭相投靠的對象
      。特別是秦檜執(zhí)政時
      ,很多官員入其門庭,“凡投靠者以皋
      、夔
      、稷、契為不足
      ,必曰‘元圣’”
      。秦檜則來者不拒
      ,“開門受賄
      ,富敵于國,外國珍寶
      ,死猶及門”
      。而韓侂胄時期,有官員為了巴結(jié)他
      ,不惜學(xué)狗叫
      。有個叫程松的,為討韓侂胄的歡心
      ,甚至甘愿將自己小妾獻(xiàn)出
      ,并為其取名“松壽”,取祝愿韓侂胄長壽之意

      更為滑稽的是

      ,整個宋朝,因為奔競
      ,官員們還發(fā)明了不少新的官場專用語
      。“托身之初
      ,腹心盡布”
      ,這叫作“納忠”;“被用之始
      ,先加約束”
      ,這叫作“受記”;“前出某氏之門
      ,一不滿意
      ,又轉(zhuǎn)而之他”,這叫作“投換”;“陰與之合
      ,而陽背之
      ,以陷害異己,使之不測
      ,則叫作“擺蹤”
      。總之
      ,趙宋一朝
      ,諸如此類的荒唐言行,數(shù)不勝數(shù)

      宋朝包青天的有關(guān)故事

      包拯出身于廬陽一個官宦家庭

      。二十八歲考上進(jìn)士。按照宋朝的制度
      ,考中進(jìn)士就可以當(dāng)官
      ,但包拯是個孝子,他信守圣人所謂「父母在
      ,不遠(yuǎn)游」的教誨
      ,直到三十六歲才正式出山,當(dāng)了知縣這樣的小官
      。在知縣任上
      ,他斷了一個奇案,聲名遠(yuǎn)播
      。三十八歲升任知州
      ,清明廉潔,受到上司重視和世人稱贊
      ,之后
      ,便開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家庭簡介 包拯是楚國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孫(《包拯墓志》《宋史·包拯傳》《通志》卷八之五)
      。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
      ,讀書耕田。父令儀
      ,太平興國八年進(jìn)士
      ,官至刑部侍郎,與文彥博的父親文洎同供職閣中
      ,遂結(jié)為世交
      。所以包拯與文彥博“方業(yè)進(jìn)士,相友甚厚”
      ,后來還結(jié)為兒女親家
      。父后來致仕返回原籍,贈太保。母宣氏
      ,贈馮翔郡太夫人
      。 包拯兄弟三人,長兄包瑩
      、二兄包穎均早前去世
      ,只有他一個傳支接代。他家境殷實
      ,所以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傳統(tǒng)知識教育和熏陶

      刻苦讀經(jīng)
      包拯的父母是農(nóng)民,以耕作為生
      ,對子女有很高的期望
      ,希望他們能夠出人頭地。包拯五歲開始識字
      ,十三歲讀完四書五經(jīng)
      。農(nóng)忙時,他幫助父母下田做農(nóng)活
      ,農(nóng)閑時
      ,就寄居在城南的一座古廟 ,埋頭鉆研學(xué)問
      。他對儒家治國安邦的思想和歷代清官賢臣的事跡最有興趣,常常一卷在手
      ,廢寢忘食
      ,三更燈火五更雞,從來不知疲倦
      。十年寒窗苦讀
      ,到二十八歲去考進(jìn)士時,他已經(jīng)是一個滿腹經(jīng)綸
      、飽讀詩書的學(xué)者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歲
      ,考中了進(jìn)士
      。朝廷任命他為「大理評事」,大致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法院陪審員
      ,級別很低
      。接著,又任命他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縣
      。由于父母年事已高
      ,不愿意隨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棄官職,留在家里
      ,侍候父母
      。 后來,朝廷又委派他到家鄉(xiāng)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縣)做官
      ,負(fù)責(zé)管理稅收錢糧
      ,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
      ,但是因為實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
      ,只堅持了幾個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繼去世之后
      ,包拯才離開鄉(xiāng)村
      ,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職。他住在小客棧里
      ,夜晚守?zé)艨嘧x包青天
      ,寫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
      。秀干終成棟
      ,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
      ,草盡狐兔愁
      。史冊有遺訓(xùn),無貽來者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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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勾笠馐钦f,做人要光明正大
      ,就像秀挺的木材應(yīng)該做房屋的棟梁
      ,精煉的鋼料決不應(yīng)去做鐵,我應(yīng)該做一個無愧史書教誨的清官
      。 景祐三年(1036年)
      ,包拯被任命為天長(今安徽天長)知縣。在那里
      ,他公正地斷了好多積案
      ,博得了清官的好名聲。
      編輯本段包拯 - 仕履表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評事
      ,知建昌縣(不赴)
      ,監(jiān)和州稅(不赴)。 嘉佑六年(1061年):給事中
      ,禮部郎中(后禮部侍郎)
      ,三司使
      ,樞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禮部尚書(五月卒贈)

      拒收端州名硯
      不久
      ,包拯升任端州(今廣東省肇慶市)知州。端州出產(chǎn)一種名硯
      ,是朝廷欽定的貢品
      ,和湖筆、徽墨
      、宣紙一道
      ,并稱「文房四寶」中的絕品。以往在端州任職的知州
      ,總要在上貢朝廷的端硯數(shù)目之外
      ,再多加幾倍,作為賄賂京官的本錢
      。包拯上任之后
      ,一改陋習(xí),決不多收一塊
      。離任時
      ,就連他平時在公堂上用過的端硯,也造冊上交了
      。 后來
      ,包拯升任,離開端州
      ,他的船在羚羊峽口遇到一陣奇怪的大風(fēng)雨
      ,他親自下艙檢查,發(fā)現(xiàn)船艙里私藏了一塊端硯
      ,這是當(dāng)?shù)匕傩涨那乃徒o他的。包拯一言不發(fā)
      ,將那塊名貴的端硯丟入江心
      。民間傳說,那里有一個名叫「墨硯沙」的沙洲
      ,就是當(dāng)年包公擲端硯的遺跡

      編輯本段以魏徵為師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饋待制
      ,擔(dān)任了諫官的職務(wù)
      。一上任,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諫官魏徵為師
      ,精心選定魏徵的三篇奏議
      ,用蠅頭小楷抄寫了一遍
      ,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夠從中吸包拯雕像
      取經(jīng)驗教訓(xùn)
      。 包拯在做諫官時
      ,對朝政發(fā)表許多意見,讓皇帝在許多重大的決策中避免了嚴(yán)重的失誤
      。包拯對于自己的這一段經(jīng)歷曾做過十六字的總結(jié):「披肝瀝膽
      ,冒犯威嚴(yán),不知忌諱
      ,不避怨仇」
      。他將唐朝魏征給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寫出來,呈給宋仁宗為座右銘
      ,時刻警惕
      ,以國家大事為重。請求仁宗虛心納諫
      ,分辨是非
      ,不要搞「先入為主」,偏聽偏信
      ,而要愛惜人才
      ,除去苛刻,嚴(yán)正刑禁
      ,禁止妖言邪說
      ,不隨意大興土木,如此等等
      ,朝廷多采納施行

      反對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澇之后天氣放晴
      ,仁宗皇帝認(rèn)定這是吉兆
      ,除了在京城舉行祭祀天地的盛大慶祝外,還下詔大赦天下罪犯
      ,給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晉升一級
      。這就是所謂「覃恩」。包拯對此提出異議
      ,對仁宗說
      ,罪犯服刑,那是對他們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給予的懲罰
      ,怎么可以因為洪水退去而減輕對他們的懲罰呢
      ?至于官員晉升,更是要考核他們的政績
      。假如這樣馬馬虎虎地隨便升遷
      ,對那些確有政績的官員不是太不公平了嗎
      ?這樣的話,以后誰還會勤勉地為朝廷出力呢

      三彈張堯佐
      張堯佐是宋仁宗寵妃張美人的伯父
      ,沒有什么才干,卻憑借張美人的關(guān)系
      ,官運(yùn)亨通
      。最初,張堯佐被委任為「三司使」
      。包拯極力反對
      ,向皇帝諫議說,像張堯佐這樣的人
      ,就連小官也沒有資格做
      ,更不用說「三司使」這樣顯赫的大官了。但是
      ,仁宗不但不理會他的諫議
      ,反而又加封張堯佐為節(jié)度使。包拯非常痛心
      ,繼續(xù)上諫
      ,堅持怒責(zé)張堯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聞
      ,到了第二年
      ,更加封張堯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進(jìn)諫
      ,痛加陳詞
      ,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當(dāng)面辯論起來,終于迫使皇帝罷了張堯佐的官

      參倒張方平
      「三司使」張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權(quán)力
      ,假公濟(jì)私。有一次
      ,東京城一個名叫劉保衡的商人
      ,開了一間酒坊,經(jīng)營不善
      ,欠下官府的小麥,折合現(xiàn)錢一百多萬貫
      ,他一時拿不出
      ,張方平下令劉保衡變賣家產(chǎn)抵償欠債,同時
      ,又趁人之危
      ,用極低的價格買下了劉保衡的家產(chǎn)
      。包拯獲悉之后,大為震怒
      ,認(rèn)為張方平作為朝廷命官
      ,卻利用職權(quán),巧取豪奪
      ,罪不容恕
      ,于是上書皇帝,參了張方平一本
      。張方平因此被罷了官

      抨擊宋祁
      宋祁是名詩人,但是文人無行
      。他在四川當(dāng)官時
      ,生活奢糜。每頓飯
      ,必須不少于三十六味菜
      ,其中有十二味葷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葷半素的菜
      。他還養(yǎng)著三十二名侍女
      ,分別為他搖扇、捶背
      、敲腳
      。在他下榻的床邊,每夜都有一名丫環(huán)通宵守候
      ,照顧他的隨時需要
      。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
      ,他必定千方百計地將她納為小妾
      。他道德敗壞,丑聞很多
      ,卻屢屢受到朝廷的重用
      。包拯對此包拯畫像
      非常不滿,多次向皇帝上書
      ,對宋祁的丑行大加抨擊
      ,終于罷了宋祁的官。
      嚴(yán)懲張可久
      淮南轉(zhuǎn)運(yùn)使張可久
      ,利用職權(quán)
      ,販賣私鹽一萬多斤,在宋代是一項很嚴(yán)重的罪行
      。案情揭發(fā)后
      ,張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審理
      。按法例,販賣私鹽的罪行輕重
      ,是依照查獲私鹽的數(shù)量來定刑的
      。數(shù)量越多定罪越重。張可久非常狡猾
      ,每次販賣私鹽
      ,數(shù)量雖多,但是轉(zhuǎn)手迅速
      ,從來不留倉儲
      ,被查獲的數(shù)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時
      ,也無計可施
      。包拯主張不能過分拘泥成法,要嚴(yán)判張可久
      。他說
      ,張可久身為轉(zhuǎn)運(yùn)使,竟然目無法紀(jì)
      ,公然販賣私鹽
      ,這種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須重判
      。在他的建議下
      ,張可久受到嚴(yán)厲懲罰,被流放到邊遠(yuǎn)的荒蠻之地去了

      力參任弁
      任弁在擔(dān)任汾州知州時
      ,利用職權(quán),公器私用
      ,役使一百多名兵士為他做私家工作
      。有的,為他織造駝毛緞匹
      ;有的
      ,為他做各種私人雜務(wù)。他的罪行被揭發(fā)時
      ,占用的工役達(dá)二萬三千六百多個
      ,折合細(xì)絹一千六百余匹。根據(jù)宋朝的法律
      ,這是一種非常嚴(yán)重的罪行
      ,不僅要做出賠償,罰銅十斤,還要充軍到三千里外的邊疆去
      。 宋仁宗體恤任弁對朝廷有功,御筆一揮
      ,免去了他發(fā)配充軍三千里外的刑罰
      。包拯上書據(jù)理力爭,他說
      ,作為知州這樣的大官
      ,知法犯法,不能隨便減輕對他的懲罰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实鄄坏貌皇栈亓顺擅?br>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繪吏
      。他在出任地方官時
      ,橫行不法,隨意增派各種名目的苛捐雜稅
      ,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萬貫
      。他把搜刮來的錢財,大量賄賂京官
      ,謀取私利
      。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殘忍,并且隨意殺害百姓
      。在他任湖南路轉(zhuǎn)運(yùn)使時
      ,百姓聞風(fēng)逃散,紛紛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
      ,逃避迫害
      。老百姓對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寵信
      ,官運(yùn)亨通
      ,甚至升到淮南轉(zhuǎn)運(yùn)使的高職。包拯為民請命
      ,七次上書朝廷罷免王逵
      ,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陳利害
      ,甚至無意之間把唾沫噴到了皇帝的臉上
      。在包拯的不斷彈劾下,王逵終于被罷免了

      編輯本段執(zhí)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
      ,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開封的知府。開封知府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職務(wù)
      ,以往一般都是由親王
      、大臣兼任。歷來京官難當(dāng)
      ,一是皇權(quán)可以隨便干預(yù)地方事務(wù)
      ,二是皇親國戚都聚集在這里,仗勢欺人
      ,無理可講
      。 在北宋政權(quán)存在的一百多年間,出任開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
      ,平均每個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
      。包拯在開封知府的任期內(nèi),秉公理政
      ,鐵面無私
      ,雖然得罪了不少皇親國戚,但是因為他行得正
      、坐得直
      ,誰也拿他沒有辦法。
      編輯本段重懲賄賂
      沈括的《夢溪筆談》里
      ,記載了一個包公任開封知府時的判案故事:有個犯人過堂時
      ,應(yīng)受杖脊(用木棍打屁股)。他想逃避皮肉之苦
      ,花錢買通了一個府吏
      。那個府吏說:「我是在知府面前記錄供詞的。你見到知府時
      ,只管大聲喊叫
      。」到了那天
      ,犯人被帶到包拯面前
      ,果然大聲喊冤起來。那個受了賄賂的府吏說:「這個犯人不知好歹
      ,受過杖脊就可以出去了
      ,還大叫大喊什么?」包拯看了一眼
      ,立刻看出了破綻
      。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
      ,一審之下
      ,府吏供出真相
      。包公判他代替那個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罰。

      包拯巧取合同文
      一天
      ,包公受理侄子告伯母騙取合同文
      、不認(rèn)親侄一案。 原來
      ,在東京汴梁西關(guān)外定坊有戶人家
      ,哥哥劉天祥,娶妻楊氏
      。這楊氏乃是二婚,帶來一個女兒
      ,到劉家后再沒生養(yǎng)兒女
      。弟弟劉天瑞,娶妻張氏
      ,生得一個兒子
      ,取名安住。父親在安住兩歲時
      ,就給他與鄰居李社長家的小女兒定了娃娃親
      。大嫂楊氏打算待女兒長大后,招個女婿
      ,多分些家產(chǎn)
      。因此,把劉安住當(dāng)成眼中釘
      。 這一年
      ,東京地區(qū)大旱,顆粒無收
      。官府發(fā)下明文
      ,讓居民分戶減口,往他鄉(xiāng)逃荒
      。弟弟天瑞照顧哥哥上了年歲
      ,不宜遠(yuǎn)行,決定自己攜妻兒離鄉(xiāng)背井
      。天祥就請鄰居李社長寫下兩張合同文書
      ,把所有家產(chǎn)全部寫在上面,以做日后見證
      。兄弟倆各執(zhí)一份
      ,灑淚分別。 天瑞帶了妻兒
      ,來到了山西潞州高平縣下馬村
      。房東張員外夫妻,為人仗義疏財,雖有許多田產(chǎn)
      ,卻無兒無女
      ,見年方3 歲的劉安住眉清目秀,乖覺聰明
      ,就收為義子
      。對天瑞夫妻也像骨肉兄弟一樣看待。但是不久
      ,天瑞夫婦染上疫癥
      ,幾天后相繼去世。天瑞臨死前掏出一紙合同文
      ,將兒子托付給張員外
      。 一晃
      ,劉安住18 歲了
      ,為使父母尸骨歸鄉(xiāng)
      ,決定回老家安置
      。張員外就把合同文書交給他
      。 劉安住直奔東京汴梁
      ,一路問到劉家門前
      ,只見一位老婦人站在那里
      。那老婦人正是伯母楊氏
      ,她一心想獨占家財
      ,就騙取了劉安住的合同文書,卻翻臉不認(rèn)侄子
      ,反抄起一根木棒
      ,打得安住頭破血流。鄰居李社長聞聲趕出
      ,問劉安?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骸澳呛贤瑫缺凰_走,你可記得上面寫的什么嗎
      ?”安住一字不差的背了一遍
      。李社長說:“我是你的岳父李社長?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碑?dāng)下他寫了狀詞
      ,帶著安住來到開封府告狀。 包拯接了狀詞
      ,便傳令拘劉天祥夫婦到了公堂
      ,責(zé)問劉天祥:“你是一家之主,為何只聽老婆的話不認(rèn)親侄子
      ?” 劉天祥回答:“小人侄兒兩歲離家
      ,一別十幾年
      ,實不敢貿(mào)然相認(rèn),憑合同文書為證
      。而今他和我妻一個說有
      ,一個說無,我一時委決不下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包公又問楊氏,楊氏一口咬定從未見過合同書
      。包公假意憤然對安住說:“他們?nèi)绱藷o情無義
      ,打得你頭破血流。大堂上
      ,本官替你作主
      ,你盡管打他們,且消消你這口怨氣
      !” 劉安住流淚道:“豈有侄兒打伯父伯母之理?小人為認(rèn)親葬父行孝而來
      ,又不是爭奪家產(chǎn)
      ,決不能做為出氣而責(zé)打長輩的事?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包公自有幾分明白
      ,對劉天祥夫婦說:“本官明白這小子果然是個騙子,情理難容
      ,改日定將嚴(yán)刑審問
      。”今天祥夫婦先回去
      ,而將劉安住押至獄中
      。 第二天,包公一面讓衙役四處張揚(yáng):“劉安住得了破傷風(fēng)
      ,活不了幾天了
      。”一面派差役到山西潞州接來張員外
      ,于是真相大白
      。 幾天后,包公傳來一行人到公堂
      。張員外所言句句合情合理
      ,楊氏胡攪蠻纏死不認(rèn)親。于是
      ,包公傳令帶劉安住上堂
      。不料差人卻來賓報:“劉安住病重死在獄中
      。”眾人聽罷大驚
      ,只有楊氏喜形于色
      。包公看在眼里,吩咐差人即刻驗尸
      。一會兒
      ,差人回報:“劉安住因太陽穴被重物擊傷致死,傷口四周尚有紫痕跡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包公說:“這下成了人命案。楊氏
      ,這劉安住是你打死的
      ,如果他是你家親侄,論輩份你大他小
      ,縱然是打傷致死
      ,不過是教訓(xùn)子侄而誤傷,花些錢贖罪
      ,不致抵命
      。如果他不是你的親侄,你難道不知道‘殺人償命’嗎
      ?你身犯律條
      ,死罪當(dāng)斬!”即命左右將楊氏拿下
      ,送到死囚牢中
      。此時,楊氏嚇得面如土色
      ,急忙承認(rèn)劉安莊確是劉家的親侄
      。包公問:“既是你家親侄,有何證據(jù)
      ?”楊氏只好交出那張騙得的合同文書
      。包公看后,差人叫劉安住上堂
      。劉安住接過包公賺出的合同文書
      ,連稱“青天”。楊氏方知中計
      。 包公提筆判決此案:表彰劉安住的孝道和張員外的仁義
      ;楊氏本當(dāng)重罪,準(zhǔn)予罰錢贖罪
      ;劉氏家產(chǎn)
      ,判給劉安住繼承

      包拯陳州除貪官
      仁宗年間,陳州大旱
      ,發(fā)生饑荒
      ,戶部尚書范仲淹上殿奏本,保舉龍圖閣大學(xué)士兼開封府尹包拯到陳州糶米濟(jì)賑
      。 原先朝廷已派了兩個官員去陳州辦理濟(jì)賑事宜
      ,這兩個人都是當(dāng)朝權(quán)貴劉衙內(nèi)的親屬,一個是他的兒子
      ,一個是他的女婿
      ,他倆在陳州貪贓在法,魚肉饑民
      ,還打死了饑民李大膽
      ,搞得陳州怨聲載道,民不聊生
      。所以范仲淹要保奏包拯前往陳州查處
      。 劉衙內(nèi)素知包拯清正,鐵面無私
      ,所以于半夜來訪
      ,假惺惺地說道:“陳州饑民多亡命之徒,包大人此番出賑
      ,可要當(dāng)心?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彼谋疽馐窍雵樛税?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不去陳州。 包拯嚴(yán)正答道:“為國效勞
      ,為民解難
      ,乃我輩本分,何懼之有
      ?” 劉衙內(nèi)見勸阻無效
      ,便改口說情:“包大人此去陳州,望對我兒
      、婿照應(yīng)則個
      。” 包拯答道:“這個我心中有數(shù)
      ,感謝你今天來向我傳遞消息
      ,將來有甚事情,我也會派人向你傳遞消息
      ,以作回報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碑?dāng)場送客。劉衙內(nèi)雖然沒得到包拯什么確切保證
      ,但總算能隨時得知陳州消息
      ,倘有不測,還有回旋余地
      ,便稱謝告辭
      。 包拯帶了差役王朝趕往陳州,將近陳州地面時
      ,包拯易服先行
      ,吩咐王朝隨后趕來。包拯一副鄉(xiāng)民打扮
      ,混入饑民之中
      ,來到衙門購買賑米。只見劉衙內(nèi)子婿兩人高踞公案之后
      ,督促差役糶米
      。名為糶米、實為盤剝
      ,在米中摻入大量泥沙
      ,提高價格,克扣斤兩
      ,使饑民不堪其苦
      ,稍有微詞,便棍棒相加
      。包拯實在看不下去
      ,高聲喊道:“身為朝廷命官,竟敢如此荼毒百姓
      ,天理何存
      ?” 劉衙內(nèi)的子婿見一個黑臉饑民敢當(dāng)眾揭短,不由氣怒萬分
      ,喝道:“住口
      ,先前有個李大膽,今天又來了黑大頭
      ,我讓你們一樣下場
      。”吩咐差役將包拯吊在樹上
      。 正在這時
      ,手持金牌、背插寶劍的王朝趕到
      ,兩個貪官忙迎接欽差
      。王朝說道:“包大人先我而來
      ,不知現(xiàn)在何處?”兩貪官面面相覷
      ,答道:“下官不曾見包大人來過
      。” 王朝眼快
      ,看見大樹下正吊著包拯
      ,忙跪步上前,親手松綁
      ,兩個貪官這才知道“黑大頭”原來就是鐵面無私的包大人
      ,忙上前恭請包拯坐上公案。 包拯一拍驚堂木喝道
      ,“爾等貪贓枉法
      ,荼毒饑民,我不但親眼看見
      ,而且親身經(jīng)歷
      ,還有何話可說!” 兩貪官連連謝罪認(rèn)錯
      。 “既然知罪
      ,即寫下伏罪狀來!” 兩貪官當(dāng)即寫了伏罪狀
      ,并簽字畫押
      。 在場饑民見包拯如此清正,聲聲齊喊:“包青天
      !”內(nèi)有被兩貪官屈打致死的饑民李大膽的兒子
      ,此時氣憤交加,率眾饑民將兩個貪官當(dāng)場打死
      ,以泄民憤。 包拯對饑民的舉動是深表同情的
      ,但咆哮公衙
      ,擊斃官吏畢竟是有罪的,他就暫且將李大膽的兒子收押在監(jiān)
      ,等送報朝廷后再作處理
      。 包拯在發(fā)出奏折前,先叫王朝去向劉衙內(nèi)暗通消息
      ,讓他將陳州發(fā)生的事
      ,稍作改動說道:“兩官員貪贓枉法已經(jīng)查實,被下在獄中
      。饑民作亂
      ,為首者已被當(dāng)場處死
      。” 劉衙內(nèi)聽了又憂又喜
      ,又恨又急:憂的是
      ,子婿已獲罪;喜的是
      ,幸虧早得消息
      ,局面尚可挽回;恨的是
      ,饑民作亂
      ;急的是,時間倉促
      ,刻不容緩
      。他自恃皇上寵愛,便連夜進(jìn)宮見駕
      ,在皇帝面前花言巧語
      。皇帝果然聽信了他的讒言
      ,下了一道圣旨:“活的赦罪
      ,死的不赦?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边@樣可以完全達(dá)到劉衙內(nèi)的愿望
      ,既可救了他的子婿,又可鎮(zhèn)壓作亂的饑民
      。 劉衙內(nèi)奉了圣旨親赴陳州
      ,當(dāng)著包拯的面宣讀。 包拯當(dāng)場問道:“濟(jì)賑兩官員何在
      ?” 眾差役答道:“已經(jīng)死了
      。” 包拯又問:“饑民首領(lǐng)何在
      ?” 眾差役答道:“押在獄中
      。” 包拯宣判道:“奉圣旨
      ,兩貪官理該處死
      ,不準(zhǔn)赦其罪;李大膽之子
      ,為父報仇是為義舉
      ,應(yīng)予釋放。” 這一宣判
      ,使劉衙內(nèi)當(dāng)場昏厥在地
      。從此一病不起。 處理這案件后
      ,包拯在陳州按法糶米
      ,解救饑民于水深火熱之中;整頓吏治
      ,使社會復(fù)趨于安定平穩(wěn)

      包拯套破釘殺案
      開封府尹包拯斷案如神,但有一案件頗費(fèi)他躊躇
      。 街民毛勤猝然死亡
      ,族人因其死得蹊蹺,便狀告開封府
      。 包公將毛妻冬花傳訊
      、冬花雖言詞哀切,但面露妖冶
      ,外著喪服
      ,內(nèi)套紅襖,分明具有殺夫嫌疑
      ,但她聲稱丈大系“氣鼓癥”死亡
      。 包公問道:“既患?xì)夤陌Y,可曾請醫(yī)治療
      ?” 冬花對答:“丈夫命薄
      ,未及請醫(yī),已氣絕身亡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包公便命仵作廖杰開棺驗尸。廖杰經(jīng)驗豐富
      ,但驗尸結(jié)果
      ,雖見毛勤死狀異樣,但并無查出謀害痕跡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剞D(zhuǎn)家中,夜不成寐
      ,不知如何向府尹匯報。 其妻阿英見他心事重重便問道:“你可曾驗看那尸體的鼻子
      ?” 廖杰反問:“驗?zāi)潜亲雍斡?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阿英說道:“那鼻子內(nèi)大可作文章,倘從中釘上利釘,直通腦門
      ,豈非能不留痕跡而致人死亡
      !” 廖杰將信將疑地連夜再去復(fù)驗尸體,果見毛勤的鼻孔內(nèi)有兩根鐵釘
      ,于是真相大白
      ,遂將冬花緝拿問罪。冬花抵賴不過
      ,承認(rèn)串通姘夫謀害親夫
      。 事后,包公詢問廖杰:“冬花作案手段奇特
      ,你是如何想到驗看尸體鼻孔的
      ?” 廖杰回答:“此是小的妻子提醒的?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包公說:“請你妻子來府
      ,我要當(dāng)面酬謝?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第二天
      ,廖杰高興地帶著妻子到府里領(lǐng)賞。包公像是熟人似的對阿英端詳了一會
      ,開口問道:“你嫁給廖杰幾年了
      ?”阿英答道:“我們系半路夫妻,只因我前夫暴病死亡
      ,才改嫁廖杰為妻
      。” “你前夫名字可叫路才
      ?” 阿英面露驚異之色:“大人如何得知
      ?” “路才暴死一案由縣衙呈送本府,我昨晚查閱卷宗
      ,得知縣衙已對此案作了正常病故的結(jié)語
      。但我覺得此種結(jié)語頗存疑問?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阿英更是呈恐慌之色:“大人以為..” “本府認(rèn)為
      ,路才系被人從鼻孔中釘釘謀害?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廖杰奉命前往路才墓地
      ,掘墓開棺,雖尸體已腐爛
      。但在鼻孔部位露出兩根已銹的長釘
      。 包公繼續(xù)審理路才案件
      。他對阿英說:“想你一個平常女子,如何懂得鼻孔釘釘?shù)钠嫣胤椒?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除非有過親身經(jīng)歷
      ,才能一語點破,” 阿英只得如實招供事實:原來她也是個水性楊花的女子
      ,在與路才結(jié)婚之后
      ,經(jīng)常與人姘居,姘夫是個慣犯
      ,與她合謀用鐵釘釘鼻之法害死路才
      ,后來那姘夫在斗毆中被人殺死,阿英才改嫁廖杰
      。 廖杰聽了如夢初醒:“想不到此女這般蛇蝎心腸
      ,若非大人明察秋毫,我也幾乎作了她砧上之肉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阿英懊喪不已:“若不是我多言多語,此案也斷不能破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包公正色道:“非也,作案之人
      ,僥幸取巧
      ,只能蒙蔽一時,不能長久隱藏
      ,終有一天會暴露出來自食惡果
      。此乃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
      包拯叫啞巴打兄
      傳說
      ,有個啞子,每逢新知府上任
      ,都獻(xiàn)上一根木棒
      ,任官責(zé)打。包公上任后
      ,他又來獻(xiàn)棒
      。包公想:如果他沒有冤枉,怎肯屢屢無罪吃棒
      ?無奈啞子口不能言
      ,手不能寫。包公心生一計
      ,用豬血涂在啞子臂上
      ,又以長枷枷到街上示眾
      。暗差幾個心腹跟隨其后,見有人替他鳴冤叫屈
      ,就傳他上堂。 一會兒
      ,果見圍觀者中有個老頭為啞子叫屈
      ,于是將他引到包公面前。 老人說:“這人是我村的石啞子
      ,自小不能說話
      ,只是耳朵還好使,他被哥哥石全趕出
      ,萬貫家財
      ,并無分文給他。每年告官不能伸冤
      ,今日又被杖責(zé)
      ,小者因此感嘆?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包公傳石全到衙
      ,但石全不承認(rèn)啞子是他親骨肉。 石全走后
      ,包公教啞子:“你以后撞見你哥哥
      ,就去扭打他?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啞子眨巴著眼睛
      ,看上去有些害怕。 包公說:“你就照我的話去做好了
      ,本官可為你作主
      。” 一日
      ,被打得頭破血流的哥哥來告啞子
      ,說他不尊禮法,毆打親兄
      。 包公問石全:“啞子如果真是你親弟
      ,他的罪過不小,斷不輕饒
      。如果是外人
      ,只作斗毆論處?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石全說:“他果是我同胞兄弟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包公喝道:“既是你親兄弟,為何不將家財分給他
      ?分明是居心獨占
      !” 石全無話可說。包公即差人押他們回家
      ,將所有家財各分一半

      包拯審石擒兇手
      包拯在定遠(yuǎn)縣任縣令時,常常微服私訪
      。一次
      ,包拯帶著衙吏經(jīng)過某山崗時,見前面草叢上方蒼蠅亂飛
      ,并有一股血腥味撲來
      ,便令衙吏察看。草叢里躺著一具男尸
      ,身體已經(jīng)腐爛
      ,面目難辨,背上壓著塊大青石板
      ,肩上還搭著只馬褡褳子
      ,內(nèi)有木制“宋記”印戳——原來是個收賣粗大布的,查問地保
      ,知本地沒有姓宋的販布商人
      。包拯斷定這是謀財害命的案子。那么殺人犯是誰呢
      ? 第二天
      ,包拯貼出布告,說要在大堂上審石板
      。大家覺得好奇
      ,都到堂上看稀奇事。那塊青石板正放在堂中央
      ,鐵面無私的包拯喝道:“大膽石板
      ,竟敢謀財害命,目無國法
      ,給我狠打四十大板
      !”差役揚(yáng)起板子,狠狠向石板打去
      ,“噼噼啪啪”震得差役虎口疼痛
      。大家見狀,都忍不住笑出聲來
      。包拯斥責(zé)道:“本縣斷案
      ,大堂上理應(yīng)肅靜
      ,你們竟敢喧嘩公堂,該當(dāng)何罪
      ?” 眾人見包拯發(fā)怒
      ,一齊跪下,口稱“知罪”
      。 包拯說:“那好
      ,你們講,愿打還是愿罰
      ?愿打,每人打四十大板
      ;愿罰
      ,每人舉保畫押,限定三日
      ,交上三尺大布
      。違者嚴(yán)懲!” 大家愿罰
      。心想:“包大人真有意思
      ,找不到兇犯,讓眾人來獻(xiàn)一條孝布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三天之內(nèi),近街遠(yuǎn)集的粗大布一購而空
      。包拯的手下一邊收布
      ,一邊核對布頭上的印記,竟發(fā)現(xiàn)不少人交上的粗大布上有“宋記”印戳
      ,與死者的印戳絲毫不差
      。經(jīng)查問知是某布莊的。當(dāng)下把某布莊老板抓來
      。老板一見死者的印戳
      ,面如土灰,只得供認(rèn):死者宋某從外地收購粗大布
      ,蓋上印戳后寄存在他那里
      。他謀財害命,但匆忙之中忘了毀掉馬褡褳子

      包拯兩次斷牛案
      北宋名臣包拯(公元999—1062 年)在天長縣剛?cè)慰h令時曾審過兩樁牛案
      。 那是春耕時節(jié),東村農(nóng)民王某和張某一天在田里同耕
      ,休息時坐在田岸邊閑聊
      ,讓兩頭牛在坡上吃草
      。一會兒,兩頭牛抵起角來
      ,王某和張某沒當(dāng)一回事
      ,竟在一邊看熱鬧,誰知道王某的牛把張某的牛抵死了
      。這下兩個好朋友翻了臉
      ,張某告到縣衙門,要王某賠牛
      。那時包公還沒上任
      ,前任白縣令審案時想:判賠,王某吃虧
      ;判不賠
      ,張某吃虧。左思右想
      ,沒法把案子判得公平合理
      ,只得把兩人收在監(jiān)里。 第二天
      ,包公上任
      ,聽說有兩個農(nóng)民在監(jiān)里罵人,提出來一審
      ,知道事情的原因
      ,就笑哈哈地對他們說:“你們本是一對好朋友,只是漫不經(jīng)心使牛抵角死亡
      ,以致朋友反目成仇人
      ,這實在是不應(yīng)該的。今天本官勸你們言歸于好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闭f罷,提筆寫了四行字: 二牛抵角
      , 不死即活
      ; 活牛同耕, 死牛同剝
      。 兩個農(nóng)民聽完判決
      ,都說這樣公平合理,謝過包公
      ,攜手走出公堂
      。誰知那兩人剛走,又來一人報案。 那是西村農(nóng)民
      ,名叫劉全
      。今天早晨他正要牽牛下地干活,來到牛圈時大吃一驚:原來他的大黃牛滿口血淋淋
      ,牛舌頭不知給誰割掉了
      。他心疼得哭了一場,急來縣衙門要求破案
      。 包公看了狀子
      ,心想:這很可能是劉全的仇人干的。就對劉全說:“看來
      ,這頭牛是活不長了
      ,你干脆把牛宰了,肉可以賣
      ,我再資助你一些錢
      ,這樣你又可以買一頭牛了?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眲⑷屑さ?fù)]淚告別。 劉全剛走
      ,包公當(dāng)即出了一張禁殺耕牛的布告: 本縣曉諭黎民百姓:為確保春耕春種
      ,保養(yǎng)好耕牛,嚴(yán)禁私自宰殺
      。如有病牛
      ,須請牛醫(yī)診治;診治無效的
      ,先報呈縣衙
      ,經(jīng)查驗后,方可宰殺
      。未經(jīng)查驗
      ,擅自殺牛的,一律嚴(yán)懲不貸
      。有人捕捉到殺牛者
      ,官府賞銀三百貫。此布
      。 第二天
      ,劉全的鄰居李安前來報告說,劉全擅自宰殺耕牛
      。 包公想:村中的人一定都知道
      ,劉全宰殺的是殘廢牛,而這個自稱劉全鄰居的人明知殺殘廢牛而來告他
      ,不就是誣諂好人嗎
      ?這人肯定和劉全有仇
      。包公出布告本來就是要引劉全的仇人出來。現(xiàn)在問過姓名
      ,知他叫李安
      。劉全曾告訴包公,李安曾和他有仇
      ,看來此人必定是偷割牛舌的人
      。 一審問,李安只得供認(rèn)了自己割牛舌而又來誣告的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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