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廷翰·省事箴》原文注釋與譯文
天下之事有當為
、有不當為者,有得已不得已者。為所不當為與已其所不得已,事雖欲省不可得也。為其所當為與不已其所不得已,事雖欲勿省,不可得也。省之云對多之云,若其省之非本多而務(wù)省之也,事本省而務(wù)多之,非也。本多而務(wù)省之,亦非也。循物所自有之理而不闕①,共吾所當共之職而不敢廢②,真若饑渴之于飲食,雖日事事焉,而不自覺其多,人亦不見其為多,此省事之謂也。若曰不當為者不為,遂并不為其所當為,得已者已,而并已其所不得已,渭之省事,誣矣③。【注釋】
①循:遵循。闕(que):空缺
②共:通“供”
③誣:欺騙。
【譯文】
天下的事有應(yīng)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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