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guī)砹酥煸暗囊恍┕适拢瑲g迎閱讀評論
。明太祖朱元璋時期發(fā)生的轟動全國的三大案件
三大案件的發(fā)生都帶有極強的目的性
但根本上而言
下面簡單介紹一下這幾個案件的始末
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發(fā)生于洪武十三年
明朝建立后
洪武六年
胡惟庸在擊敗浙東集團以后
有一個詞語對這種情況做出了恰當?shù)慕忉?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這個詞叫“捧殺”。朱元璋針對的不僅僅是胡惟庸
丞相制度自設立以來
但是朱元璋是一個權力欲相當重的人
1380年正月
緊接著宣布了胡惟庸的幾大罪狀,除去“謀不軌”以外
胡惟庸最后被判誅九族,受牽連者多達上萬人
空印案
空印案嚴格上來說是一個冤案
明代規(guī)定
,地方上每年都要到戶部報告地方上的財政收入,而且賬目必須要跟戶部審核后相符。如果有任何一項不符,哪怕只是一個數(shù)字也要回去重新造冊,更要命的是,還要加蓋衙門的公章才算有效。這個事放在現(xiàn)在根本不叫事,哪怕你在海南
還是以海南為例,從海南趕到北京
正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簡單來說
于是
很不幸的是
對此,朱元璋的處罰是全國所有的掌印官員殺掉
,副手充軍。甚至是各地的按察使司的言官也有很多被處罰,理由是監(jiān)管不力。空印案僅僅是下面的官員想要提高效率,減少麻煩
,但觸怒了朱元璋,實在是一大冤案。郭桓案
朱元璋可以說是歷代皇帝中隊貪腐零容忍的人
,他的原則是寧殺錯,不放過。而郭桓案也可以看作是他這一原則的具體體現(xiàn)。洪武十八年
,御史余敏、丁廷實名舉報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污,并列舉了方式和數(shù)量。郭桓等人私分了浙西等地的秋糧
,并且在收賦稅的時候還巧立名目,收了多種賦稅,得來的錢糧大都進了郭桓和其同黨的口袋。說起郭桓的同黨
,那更是不得了,因為六部的大多數(shù)官員都是他的同黨。六部連尚書加侍郎在內(nèi),十八個高級官員還剩下四個“(郭桓案)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
郭桓案一共殺了超過三萬人,六部幾乎陷入癱瘓狀態(tài)(辦事的都殺了)
。但是此案有效的遏制了貪腐之風,也有一些積極意義。藍玉案
藍玉案發(fā)生在太子朱標病逝之后
,朱元璋為了給孫子朱允炆掃除繼位的障礙,對功臣舉起的第二次屠刀,屬于胡惟庸案的繼續(xù)。藍玉是洪武中期最能打的將領了
,在徐達、常遇春那一批將領無法再屢疆場之后,藍玉的出現(xiàn)可謂是夏日里的一縷微風。洪武二十一年,藍玉率大軍北伐
,一舉擊潰北元的殘余勢力,俘獲北元貴族無數(shù)。因功被朱元璋封為涼國公。此時的藍玉逐漸膨脹
,越來越囂張跋扈,甚至對朱元璋本人不滿。朱元璋曾經(jīng)按照功勞封他為太子太傅(從一品)
,但藍玉竟然說“我不堪太師耶?”,正大光明的向朱元璋要官就不能忍了。洪武二十六年
,錦衣衛(wèi)指揮蔣瓛告發(fā)藍玉謀反,朱元璋再一次舉起了屠刀。這一次把開國功臣幾乎一網(wǎng)打盡,包括在胡惟庸一案逃過一劫的李善長,牽連被殺者一萬五千余人。結(jié)語
至此
,洪武年間的主要大案落下帷幕。胡惟庸案與藍玉案主要目的是清除開國功臣,為子孫的繼位鋪平道路。而空印案與郭桓案主要是整頓吏治
,雖然前者是冤案,但本質(zhì)上是朱元璋對吏治的整頓。而歸根結(jié)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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