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1127年6月12日—1279年3月19日)是宋朝第二個時期
胡銓(1102年—1180年)
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胡銓登進士第
、趙鼎
人物生平
胡銓自小潛心學問,強記博覽
紹興五年(1135年),張浚設都督府,辟舉胡銓任湖北倉屬,胡銓沒有赴任。有詔令到都堂審察
紹興八年(1138年),金國派遣張通古
、蕭哲二人作為“江南詔諭使”,攜帶國書,在王倫的陪同下,來到南宋都城臨安進行和談。金使態(tài)度極其傲慢,目中無入,對南宋當局百般侮辱。但高宗和秦檜一味茍且偷安,不惜卑躬屈膝與金使議和。此舉激起了朝中大多數(shù)大臣與全國軍民的義憤,紛紛起來反對。胡銓反對議和最為激烈,他上書高宗,對金國議和的陰謀進行揭露,而且要求高宗斬秦檜、王倫、孫近的頭。他還表示,如果不這樣做的話,他寧愿投東海而死,也決不在小朝廷里求活。胡銓這篇奏疏一經(jīng)傳出
,立即產(chǎn)生強烈反響。宜興進士吳師古迅速將此書刻版付印散發(fā),吏民爭相傳誦。金人聽說此事后,急忙用千金求購此書,讀后,君臣大驚失色,連連稱“南朝有人”、“中國不可輕”。奏疏上報之后,秦檜認為胡銓狂妄兇悖
,鼓眾劫持,詔令除名,貶送昭州(今廣西省平樂縣)管制紹興九年(1039年),改為簽書威武軍判官
紹興十二年(1142年)
紹興十八年(1148年),新州守臣張棣攻訐胡銓與賓客唱酬對答
,誹謗怨恨朝廷,胡銓再被貶至吉陽軍(今海南省崖縣崖城鎮(zhèn))。紹興二十六年(1156年)
,秦檜死,胡銓量移至衡州。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
,胡銓獲準隨意居住。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趙昚即位
,胡銓復職奉議郎、知饒州。孝宗召他入對,胡銓上奏修德、結民、練兵、觀釁四事。孝宗說:“朕很早就聽說你耿直誠實。”任命他為吏部郎官。隆興元年(1163年)
當時發(fā)生旱災
胡銓又說:“過去周世宗被劉旻擊敗,周世宗處斬敗將何徽等七十人
金朝請求和議
十一月
早先
隆興二年(1164年)
,胡銓兼任國子監(jiān)祭酒,不久任權兵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八月,孝宗因災異避住偏殿減少膳食,詔令廷臣議論政事缺失和當前急務當時,金兵向商
乾道初年,胡銓以集英殿修撰的身份知漳州
,改任泉州。上朝奏事,留任工部侍郎。入朝對策,說:“少康以一旅之師恢復夏禹基業(yè),今陛下富有四海,不只一旅,而即位已經(jīng)九年,恢復過去基業(yè)的效果還未顯著?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乾道七年(1171年),任寶文閣待制
,留經(jīng)筵。請求離職。以敷文閣直學士出外任宮觀官。辭行時,還以歸還陵寢、恢復故疆上言,孝宗說:“這是朕的志向。”并問他回到哪里,胡銓說:“回到廬陵,臣以前在嶺海曾經(jīng)訓解經(jīng)書,想寫成此書?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胡銓歸去后
,獻上所著《易》、《春秋》、《周禮》、《禮記解》,孝宗詔令收藏于秘書省。不久復任原官,升龍圖閣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轉提舉玉隆萬壽宮,進為端明殿學士。淳熙六年(1179年)
,召胡銓歸經(jīng)筵,胡銓以疾病極力推辭。淳熙七年(1180年)
,胡銓已屆78歲高齡,疾病纏身,不能再上朝,孝宗準許他以資政殿學士的身份退休。5月,胡銓病危,彌留之際,仍口授遺表,悖悖期望孝宗“舍己為人,安民和眾”,牢記家仇國恨,收復失地。他自己則愿學習唐代安史之亂時忠貞殺敵淳熙十三年(1186年),追謚“忠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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