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韓琦支持慶歷新政,為什么又反對王安石變法?主要是韓琦覺得王安石的做法有些不可行性,下面對百科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為參知政事,開始進行變法。九月,頒行“青苗法”。次年(1070年)二月,韓琦上疏反對青苗法,認為青苗法不論貧富,一律按戶等配借青苗錢,上三等戶及坊郭大戶本是兼并之家,也可貸給青苗錢,這種做法根本不能“抑兼并、濟困乏”。神宗看了韓琦的奏疏,一度動搖了變法決心。
王安石將韓琦的奏疏拿到“制置三司條例司”,逐條批駁,公布于天下。后來韓琦又上疏,申辨愈切。此后,韓琦還對“免役法”“市易法”等提出了反對意見。同年,韓琦解除了河北四路安撫使之官,仍判大名府。
在對外關系上,韓琦被認為“一改從前的強硬立場而日趨軟弱妥協”。當時宋和契丹在“劃界”河東問題上爭得不可開交,韓琦上疏神宗,認為宋在邊防策略上主動進攻,積極防御,有七事致“契丹之疑”,吁請神宗去掉各項新法,并將契丹所疑之事,“如將官(法)之類,因而罷去”,以換取邊境安寧。
那么韓琦為什么要反對王安石的變法呢?王安石變法的核心便是財政,他向神宗諫言設立了“三司條例司”,在這樣的改變之下,原本的三司系統成為了虛設,其權力也被削弱,其導致的后果只會是“冗官冗費”。
宋朝為了限制武官的權利,大肆設置文官,這本來就已經讓宋朝的財政出現了一定的空洞,朝政之上更是愈發(fā)腐敗,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再設置一個單獨的機構,只會將這潭渾水攪得更混。尤其是這個機構的權利范圍還極大,破壞了原有的政治體系,政治體系被重新打破重新洗牌,沒有人知道結局是好是壞,韓琦也只能權衡利益,選擇反對。
韓琦批判更加嚴重的還是王安石所說的青苗法,在王安石的原本意圖之中,青苗法是“散惠興利,以為耕斂補助,裒多補寡而抑民豪奪之意也”的,這是好事,但是真正執(zhí)行下來,卻并沒有想象之中的那么好。
韓琦認為,青苗法規(guī)定了鄉(xiāng)村五等戶所借的青苗錢數,戶等越高,借錢則越多,但是那些商戶真的會借錢嗎?他們本身是以放貸者的身份存在的,會成為借貸者嗎?而且如果人戶不愿意申請青苗錢時,要結罪申報,如果說提舉司派人勸說,人戶愿意申請之后,地方官員還會受到處分,這樣算來,很容易出現強制發(fā)放青苗錢的行為。
可是青苗錢本身是有利息在的,這損害的就是老百姓的權益。而且讓有一定資產的人為沒有經濟實力的人擔保,貧民還不起錢的時候,這些有經濟實力的人要代為償還,這確實沒有損害國家利益,但是,這些有資產的人難道就是活該為別人買單?
當然,除了這兩點外,韓琦還反對了王安石變法的不少條例,但是僅僅從上文的兩點就可以看出,韓琦并不是隨意反對的,而是有憑據的反對,是真正的為國為民。在很多改革派的眼中,韓琦是落后是保守的,但是對于當時的國家,韓琦保證了他們的利益,總的來說是有利于社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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