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懲治女人偷情用的騎木驢是怎么回事
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后,懲治貪官和淫婦特別兇狠:婦女如果因奸情而謀殺親夫,不但要受剮,而且要騎木驢游街。
同樣,在水滸傳里關(guān)于武松怒殺潘金蓮西門慶之后,還有這么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后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剮。
那么,王婆騎木驢究竟是一種什么刑罰呢?
宋代的刑罰,分極刑、徒刑和流刑三大類。
極刑分絞、殺、剮三個等級。絞刑一般適用于婦女,讓她們得一個全尸,算是當年對婦女的優(yōu)待。像王婆、西門慶之類通奸殺人犯,罪大惡極,都應(yīng)該判處極刑。所以王婆得到了當年的最高獎賞:不但被判剮刑,還享受了騎木驢游街上刑場的殊榮。書中描寫:
大牢里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后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剮。
這一段描寫,當然不一定是宋代刑罰的實錄,而很可能是明代人加上去的。朱元璋登基做皇帝以后,懲治貪官和淫婦特別兇狠:貪官只要貪污五十兩銀子以上者,就處活剝皮極刑,各地都設(shè)有剝皮亭,剝皮之后,還要揎草,放在剝皮亭內(nèi)示眾。婦女只要因奸情而謀殺親夫,不但要受剮,而且要騎木驢游街。
剮刑俗稱千刀萬剮,江南通稱殺千刀,按律法規(guī)定,必須剮一千刀,一說三千六百刀。如果低于這個數(shù)字,劊子手有受賄的嫌疑,就要連坐。因此明代的劊子手技術(shù)最高明,剮刑的最高歷史紀錄是魏忠賢的對食客氏,剮了一萬多刀。--魯迅先生說:中國的婦科大夫因為沒有學(xué)過解剖學(xué),根本不知道婦女的肚子里面有些什么器官內(nèi)臟,而劊子手卻門兒清。以前老師解釋五刑中的宮刑:男子去勢,女子幽閉,都說是男子割去生殖器,女子則關(guān)起來。魯迅先生經(jīng)過多方考證,方才明白所謂的幽閉,原來是給女犯動婦科手術(shù),讓她永遠不可能再偷漢子!--中國古代的科學(xué)技術(shù),都用在這上面了!
《水滸傳》中的這一段描寫,估計明清時代的讀者,大概是人人都明白的。時至今日,刑罰改變,剮刑大概還都聽說過,至于什么叫騎木驢,不要說今天的青年人不知道,恐怕許多大人,也不一定聽說過,所以這里必須解釋一番。
騎木驢其實不是判處刑罰,而是附加刑罰,一般都是當?shù)匕傩粘鲇诹x憤,買通劊子手法外施恩的。這種刑罰,一般只施用于謀殺親夫的女犯。潘金蓮如果沒被武松所殺,大概也逃不脫這一關(guān)。
所謂木驢,據(jù)歷史記載,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shù)氐闹圃旃に囁礁叩?,分為繁簡兩種。
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征驢毬--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你不是貪淫么,驢毬最大,讓你臨死之前充分享受!女犯被判剮以后,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guān)鍵的一筆,是一定要把那驢毬插進女犯的陰道里。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后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游街。游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的原因,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qū)別。在游街的過程中,還要用帶刺的荊條--也就是《水滸傳》中所寫的混棍--抽打女犯的后背,要她高喊:我是謀殺親夫的淫婦,大家來看我的下場!--這是中國傳統(tǒng)酷刑中,專門用來對付紅杏出墻又加謀殺親夫的婦女的。充分體現(xiàn)了男權(quán)社會、夫權(quán)社會對不守婦道女性的殘酷摧殘。
所謂繁式,估計可能是科學(xué)技術(shù)發(fā)達、木制機械制作技術(shù)精良以后對傳統(tǒng)手抬木驢的技術(shù)改進:繁式木驢,肚子里是空的,四條驢腿,各安木輪,女犯游街的時候,不是被抬著走,而是有人在后面推著走。關(guān)鍵的一筆,是木輪連著一條制動桿,制動桿連著木驢肚子里的一個偏心輪,偏心輪又連著象征驢毬的木棍兒,所以木驢往前推,驢毬就能上下伸縮。往往女犯還沒有押到刑場,由于木棍兒搗爛了內(nèi)臟,早已經(jīng)半死不活,氣息奄奄了。
徒刑則適用于罪不致死的惡人,刑期一般都在三年以上,最多十五年至二十年。當年沒有無期徒刑和終身監(jiān)禁,罪行超過十五年、二十年的,大概就活不成了。--事實上,由于古代沒有勞動改造制度,為了監(jiān)獄里盡量少關(guān)只吃飯不干活兒的犯人,連五年以上的刑期都很少,更不用說十五年、二十年了。
流刑只適用于輕刑犯,本來是流放的意思,就是把犯人押送到邊疆荒涼的地方去定居,不許他回來。這有三種意義:一是往邊疆輸送人口,開拓邊疆;二是讓他們在邊疆過艱苦的日子,算是贖罪;三是邊疆地方荒涼,可以避免他們繼續(xù)犯罪?!端疂G傳》開篇寫高俅被遞解出境,實際上就是判處流刑,只是由于高俅的罪行不重(引誘良家子弟學(xué)壞),沒往邊疆送而已。宋代實行的是募兵制,士兵來源不足,所以后來把流刑犯發(fā)配到軍營中去服役(當兵或充當雜役),稱為配軍,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充軍。流刑分三等三級:從年限分,分一年、兩年、三年三等;從距離分,分一千里、兩千里、三千里三級。結(jié)合起來,共九個等級。武松被判流兩千里,發(fā)配孟州,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洛陽東面一百多里的孟縣(不是山西的孟縣),算起來,從恩州到孟州,還不到一千里,實際上府尹在暗地里已經(jīng)給他減輕了。至于多少時間,書中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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