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
。刑部尚書
。包恢生于書香門第
,其父包揚
、伯父包約
、叔父包遜一起先求學于陸九淵
,后又從朱熹游學
。包恢從小聰明好學,博覽群書
,通經(jīng)熟史
。曾在父輩學堂為那些門下學子講釋《大學》,其雄才宏辯
,將孟子學說的要旨闡發(fā)得恰到好處
,使百余名學子無不驚羨
,父輩也贊嘆不已。宋嘉定十三年(1220)中進士
。初任金溪
、光澤主簿,建寧府學教授
,監(jiān)府翼軍
,招募地方豪紳成立武裝,討平唐石之亂有功
,改任沿海制置司干官
、宗正寺主簿、臺州(今浙江臨海)
、臨安府(今杭州)通判
、臺州知府。在臺州任上
,有一妖僧盤居山中
,自稱“活佛”,裝神弄鬼
,愚弄鄉(xiāng)民
,擾亂民風。包恢得知后
,將其捉拿法辦
,為當?shù)爻艘缓Α:笤诮▽幐畷r
,又多次破除迷信,懲治妖僧
,處置借饑荒之機大肆敲詐士民
、受取不義之財?shù)募槔簦曪@著
。由廣東轉(zhuǎn)運使升大理寺卿
,提點浙西刑獄,不久任隆興府知府兼江西轉(zhuǎn)運使
。景定初(1260年左右)
,任禮部侍郎、中書舍人
。因其“守法奉公
,其心如水”,改任刑部侍郎
、華文閣直學士
,知平江(今蘇州)府兼發(fā)運。此時有劣紳強奪民田,反誣士民抗租
。包恢上疏陳明始末
,使豪強得到懲治,田歸原主
。咸淳二年(1266)五月
,升為刑部尚書、端明殿學士
、簽書樞密院事
,封南城縣侯。四年
,為資政殿學士
。時年87歲,臨終時告誡親人要節(jié)儉辦喪
。度宗聞其遺表
,甚為嘆息,將他比作程顥
、程頤
,贈少保、謚“文肅”
,并送銀絹五百資辦喪事
。有《敝帚集》,已佚
。清四庫館臣據(jù)《永樂大典》輯為《敝帚稿略》八卷
。事見《桐江集》卷三《讀包宏齋敝帚集跋》,《宋史》卷四二一有傳
。包恢詩
,以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為底本。
包氏家族的來歷
包姓詳情
[包氏屬地]
丹陽郡
,今安徽宣城
。《百家姓》注居上黨郡
,今山西長治縣
。
[包氏來歷]
《通志·氏族略》記載,包氏源出于羋姓
,是楚國大夫申包胥之后
。據(jù)《元和姓纂》一書的考證,申包胥是春秋后期楚國的大夫
,是楚君蚡冒的后裔
。此人品行高尚
,重信義,他和伍子胥是好朋友
,當年伍子胥因父遭讒被害而出逃至吳國
,并于楚昭王十五年(公元前506年)用計助吳攻破楚國。申包胥赴秦國求救
,但秦哀公拿不定主意是出兵還是不出
,申包胥就“哭秦庭七日,救昭王返楚”
,秦哀公終被其誠意感動而出兵求楚
。楚復國后,要重獎申包胥
,但他卻拒不受賞
,躲到山里隱居起來了。后來他的子孫就以其名字中的“包”為姓
,稱為包氏
。
[包氏名望]
包氏名人中,最值得稱頌的當首推宋代名臣“包青天”包拯
。包拯
,字希仁,官至樞密副使
,為官堂堂正正
,大公無私,以廉潔清正著稱于世
,是官吏的典范
。除了包拯之外,歷史上的包姓名人還有東漢大鴻臚包咸
,唐代詩人包融
、包何、包佶
,宋人理學家包恢
,清代書法家包世臣等
。
宋史列傳第一百八十的翻譯
列傳第一百八十
○楊棟姚希得包恢常挺陳宗禮常家鉉翁李庭芝
楊棟
,字元極,眉州青城人
。紹定二年進士第二
。授簽書劍南西川節(jié)度判官廳公事。未上
,丁母憂
。服除
,遷荊南制置司,改辟西川
,入為太學正
。丁父憂,服除
,召試授秘書省正字兼吳益王府教授
,遷校書郎、樞密院編修官
。入對
,言:“飛蝗蔽天,愿陛下始終一德
,庶幾感格天心
,消弭災(zāi)咎?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庇盅裕骸斑儊碇型庵?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如主兵理財,聽其言無非可用
,跡其實類皆欺誣
,上下相蒙,無一可信
。陛下先之以至誠
,而后天下之事可為也?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庇盅裕骸白孀诹?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不恃兵財法,惟恃民心固結(jié)而已
。愿陛下常存忠厚之意
,勿用峻急之人?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崩碜趷?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以臣僚言奉祠。
起知興化軍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鬃又嵊芯鱼哓筋^鎮(zhèn)者,棟為建廟辟田
,訓其子弟
。遷福建提點刑獄,尋加直秘閣兼權(quán)知福州
,兼本路安撫使
,遷都官郎官
,又遷左司郎官,尋為右司郎官兼玉牒所檢討官
,除宗正少卿
。進對,帝曰:“止是正心修身之說乎
?”棟對曰:“臣所學三十年
,止此一說。用之事親取友
,用之治凋郡
、察冤獄,至為簡易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睍r有女冠出入宮禁,頗通請謁
,外廷多有以為言者
。棟上疏曰:“陛下何惜一女冠,天下所側(cè)目而不亟去之乎
?”帝不謂然
。棟曰:“此人密交小人,甚可慮也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庇盅裕骸熬⑾?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兩淮
、四川殘破郡縣之吏,多是兵將權(quán)攝
,科取無藝
,其民可矜,非陛下哀之
,誰實哀之
。”帝從之
。
遷太常少卿
、起居郎,差知滁州
,以殿中侍御史周坦論罷
。起直龍圖閣
、知建寧府
,不拜
。提舉千秋鴻禧觀,遷起居郎兼權(quán)侍左侍郎
、崇政殿說書
,繼遷吏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侍讀
,以集英殿修撰兼中書舍人兼侍講
,出知太平州,以右補闕蕭泰來論罷
,依舊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起知婺州。召奏事
,以舊職奉祠
。度宗立為太子,帝親擢棟太子詹事
。遷工部侍郎
,仍為詹事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中書舍人
,兼直學士院
,權(quán)刑部尚書兼國子祭灑,遷禮部尚書
,加端明殿學士
、同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進同知樞密院事兼權(quán)參知政事
,拜參知政事
。
臺州守王華甫建上蔡書院,言于朝
,乞棟為山主
,詔從之。因卜居于臺
。尋授資政殿學士
、知建寧府,不拜
。以舊職提舉洞霄宮
,復依舊職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
。以監(jiān)察御史胡用虎言罷
,仍奉祠。加觀文殿學士知慶元府
、沿海制置使
,又不拜
,仍奉祠。乃以資政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
。卒
,遺表上,帝輟朝
,特贈少保
。
棟之學本諸周、程氏
,負海內(nèi)重望
。方賈似道入相,登用故老
,列之從官
,棟亦預焉。及彗星見
,棟乃言蚩尤旗
,非彗也,故為世所少云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蛑^棟姑為是言,陰告于帝
,謀逐似道
,似道覺之,遂蒙疑而去
。所著有《崇道集》
、《平舟文集》。
姚希得
,字逢原
,一字叔剛,潼川人
,嘉定十六年進士
。授小溪主簿,待次三年
,朝夕討論《六經(jīng)》
、諸子百家之言。調(diào)盤石令
。會蜀有兵難
,軍需調(diào)度不擾而集,更調(diào)嘉定府司理參軍。改知蒲江縣
。巨室挾勢
,邑號難治。希得綏強扶弱
,聲聞著聞。同知樞密院事游似以希得名聞
,召審察
,遷行在都進奏院,通判太平州
,改福州
,徒步至候官,吏不知為通判也
。
召為國子監(jiān)丞
,遷太府寺丞,時暫書擬金部文字兼沂靖王府教授
。時帝斥逐權(quán)奸
,收召名德,舉朝相慶
。希得以為外觀形狀
,似若清明之朝;內(nèi)察脈息
,有類危亡之證
。乃上疏言:“堯、舜
、三代之時
,無危亡之事,而常喜危亡之言
;秦
、漢以來,多危亡之事
,而常諱危亡之言
。夫危亡之事不可有,而危亡之言不可亡
。后世人主乃履危如履坦
,諱言如諱病?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庇盅裕骸熬臃遣皇照?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而意向猶未調(diào)一;小人非不斥逐,而根株猶未痛斷
。大權(quán)若操握
,而不能無旁蹊曲逕之疑;大勢若更張
,而未見有長治久安之道
。廷臣之所諷諫,封囊之所奏陳
,非不激切
,而陛下固不之罪,亦不之行
。自古甘蹈危亡之機
,非獨暗主,而明君亦有焉
,此臣之所甚懼
。朝廷者,萬化之所自出也
,實根于人君之一心
。夫何大明當天,猶有可議者
?內(nèi)小學之建
,人皆知陛下有意建儲也。然歲月逾邁
,未睹施行
,人心危疑,無所系屬
。秦
、漢而下,嗣不蚤定
,事出倉卒
,或?qū)m闈出令,或宦寺主謀
,或奸臣首議
,此皆足以危人之國也。陛下何憚而不蚤定大計
?邸第之盛
,人皆知篤于親愛也。然依馮者眾
,輕視王法
,請托之行
,捷于影響。楊干
,晉侯弟也
,亂行于曲梁,而魏絳戮其仆
,晉侯始怒而終悔
,晉卒以霸。平原君
,趙王弟也
,不出租稅,而趙奢刑其用事者
,趙王賢而用之
,趙卒以強
。皆足以興人之國也
。陛下何為而不少伸國法?今女冠者流
,眾所指目
;近珰小臣,時竊威福
。此皆陛下之心乍明乍晦之所致
,豈不謂之危乎?國有善類
,猶人有元氣
,善類一敗一消,元氣一病一衰
。善類能幾
,豈堪數(shù)消,沙極則國隨之矣
。陛下明于知人
,公于用人,固無權(quán)奸再用之意
。然道路之人往往竊議
,此元佑、紹圣將分之機也
。禍根猶伏而未去
,不幾于安其危乎?”帝改容曰:“朕決不用史嵩之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
遷知大宗正丞兼權(quán)金部郎官
。李韶以病告,十上疏欲去
。希得言:“韶有德望
,雖以病告,曷若留奉內(nèi)祠
,侍經(jīng)幄
,亦足為朝廷重?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庇盅裕骸柏斢美Ы?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民生憔悴,移此不急之費
,以實軍儲
,以厚民生,敬天莫大于此
,豈在崇大宮宇
,莊嚴設(shè)像哉!”又條救錢楮三策
,請置惠民局
,帝皆以為可行。
進秘書丞
,尋遷著作郎
,授江西提舉常平。役法久壞
,臨川富室有賂吏求免者
,希得竟罪之。遂提點刑獄
,加直秘閣
。未幾,加度支員外郎
,尋直寶章閣
,移治贛州。盜有偽號“崔太尉”者
,據(jù)石壁
,連結(jié)數(shù)郡;劉老龍等聚眾焚掠
,一方繹騷
。希得指授方略,不五旬平之
。以直寶謨閣
、廣西轉(zhuǎn)運判官兼權(quán)靜江府
。尋授直徽猷閣、知靜江府
、主管廣西經(jīng)略安撫司公事兼轉(zhuǎn)運判官
。母喪,免
。召為秘書少監(jiān)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
。入對,言君子小人邪正之辯
,且曰:“君子犯顏敢諫
,拂陛下之意,退甘家食
,此乃為國計
,非為身計也。小人自植朋黨
,擠排正人
,甘言佞語,一切順陛下之意
,遂取陛下官爵
,此乃為身計
,非為國計也
。”遷宗正少卿兼國史編修
、實錄檢討兼權(quán)給事中
,兼權(quán)刑部侍郎、同修國史
、實錄院同修撰
。時西方用兵,有為嵩之復出計者
,謂非此人不能辦
。帝有意再用,知希得必執(zhí)之
,出旨諭意
,希得毅然具疏密奏,不報
。又繳鄧泳予祠之命
。右正言邵澤、監(jiān)察御史吳衍
、殿中侍御史朱熠相繼論罷
。
久之
,以集英殿修撰提點千秋鴻禧觀。未幾
,依舊職兩淮宣撫使司判官
,俄加寶謨閣待制,移京西
、湖南北
、四川。詔敘復元官
。護江陵有功
,召為戶部侍郎。帝曰:“姚希得才望可為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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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诉M煥章閣待制、知慶元府
、沿海制置使
,繼升敷文閣待制。詔增沿海舟師
,希得為之廣募水軍
,造戰(zhàn)艦,蓄糧食
,蠲米一萬二千石
、舊逋一百萬。去官
,庫余羨悉以代民輸
。召為工部尚書兼侍讀。入侍經(jīng)筵
,帝問慶元之政甚悉
。以華文閣直學士、沿江制置使知建康府
、江東安撫使
、行宮留守。希得按行江上
,慰勞士卒
,眾皆歡說。溧陽饑
,發(fā)稟勸分
,全活者眾。創(chuàng)寧江軍
,自建康
、太平至池州列砦置屋二萬余間
,屯戍七千余人。帝聞之
,一再降詔獎諭
。加寶章閣學士,尋加刑部尚書
,依舊任兼淮西總領(lǐng)
。
景定五年,召為兵部尚書兼侍讀
。乃言用人才
、修政事、治兵甲
、惜財用四事
。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太子賓客
。公星變
,上疏引咎,乞解機務(wù)
。兼權(quán)參知政事
。度宗即位,授同知樞密院事兼權(quán)參知政事
,尋授參知政事
。以言罷,授資政殿學士
、提舉洞霄宮
。起知潭州
、湖南安撫使
,以疾甚,辭
,乃仍舊職奉祠
。請致仕,詔不許
,力請
,以資政殿大學士、金紫光祿大夫
、依舊潼川郡公致仕
。咸淳五年,卒
。遺表聞
,帝輟朝
,贈少保。
希得忠亮平實
,清儉自將
,好引善類,不要虛譽
,蓋有誦薦于上而其人莫之知者
。廣西官署以錦為帟幕,希得曰:“吾起身書生安用此
!”命以繒纈易之
。蜀之親族姻舊相依者數(shù)十家,希得廩之終身
,昏喪悉損己力
,晚年計口授田,各有差
。所著有《續(xù)言行錄》
、《奏稿》、《橘州文集》
。
包恢
,字宏父,建昌人
。自其父揚
、世父約、叔父遜從朱熹
、陸九淵學
。恢少為諸父門人講《大學》
,其言高明
,諸父驚焉。嘉定十三年
,舉進士
。調(diào)金溪主簿。邵武守王遂辟光澤主簿
,平寇亂
。建寧守袁甫薦為府學教授,監(jiān)虎翼軍
,募土豪討唐石之寇
。授掌故,改沿海制置司干官。會歲饑
,盜起金壇
、溧陽之間,恢部諸將為十誅夷之
。沿江制置使陳韡辟為機宜
,復有平寇功,改知吉州永豐縣
,未行
,差發(fā)運干官。福建安撫使陳塏檄平寇
,遷武學諭
、宗正寺主簿,添差通判臺州
。徐鹿卿討溫寇
,辟兼提點刑獄司主管文字,議收捕
。改通判臨安府
,遷宗正寺主簿、知臺州
。有妖僧居山中
,號“活佛”,男女爭事之
,因為奸利
,豪貴風靡,恢誅其僧
。
進左司郎官
,未行,改湖北提點刑獄
,未行
,移福建兼知建寧。閩俗以九月祠“五王”生日
,靡金帛
,傾市奉之?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衷唬骸氨朔侨梗驳靡蝗斩遄油?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非不祥者乎
?而尊畏之若是。”眾感悟
,為之衰止
。兼轉(zhuǎn)運判官,以侍御史周坦論罷
。光州布衣陳景夏上書云:“包恢剛正不屈之臣
,言者污蔑之耳?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庇炙哪?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起為廣東轉(zhuǎn)運判官,權(quán)經(jīng)略使
,遷侍右郎官
,尋為大理少卿,即日除直顯文閣
、浙西提點刑獄
。是時海寇為亂
,恢單車就道
、調(diào)許、澉浦分屯建砦
,一旦集諸軍討平之
。嘉興吏因和糴受賕百萬,恢被旨慮囚
,曰:“吾用此消沴氣
。”乃減死
,斷其手
。
進直龍圖閣、權(quán)發(fā)運
,升秘閣修撰
,知隆興府兼江西轉(zhuǎn)運。沈妖妓于水
,化為狐
,人皆神之。有母訴子者
,年月后狀作“疏”字
,恢疑之,呼其子至
,泣不言
。及得其情,母孀居,與僧通
,惡其子諫
,以不孝坐之,狀則僧為之也
。因責子侍養(yǎng)跬步不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