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名 : 常山酒、恒山酒
處方 : 恒山3分
,烏梅肉7枚(微炒),豉心半兩,桃枝1握,鱉甲3分(涂醋炙令黃,去裙襕),虎頭骨3分(涂酥炙令黃)制法 : 上銼細(xì)
。功能主治 : 勞瘧,四肢羸瘦
,不思飲食。用法用量 : 常山酒(《圣濟(jì)總錄》卷三十五)
、恒山酒(《普濟(jì)方》卷一九七)。摘錄 : 《圣惠》卷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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