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場[Tax-collecting place in mountain area]
宋代設置于產(chǎn)茶地區(qū)的官營買賣茶場
山場擔負著發(fā)放本錢,收購茶葉
,送往榷貨務發(fā)售等功能。除淮南路十三山場外,東南各路還存在一些其他山場,分布各地嘉祐四年(1059)通商后
,官場撤銷。崇寧元年至四年(1102~1105),蔡京復榷東南茶時,在淮西路復置山場十一處,兩浙路置二十九場。川陜榷茶、買馬體制下,四川四十一場,京西路金州六場,均為山場。山場同禁榷茶制同存共亡。參見“六榷務十三山場”。(本文來源:中國茶葉大辭典)本文地址:http://m.mcys1996.com/cha/25046.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wǎng)絡,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
上一篇: 建盞——茶人身份的象征
下一篇: 古代普洱茶是什么樣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