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jīng)證釋小過卦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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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8:43:41
《易經(jīng)證釋》小過卦
孔子《宣圣講義》
小過震在艮上
。山上有雷之象
。與頤同
。而易上下。艮止而震動
。動于外。止于中
。以艮言
,為知止有守。最良于行
。以震言
。為因勢而動。易罹于過
。故頤以艮在震上
。能止其動。為養(yǎng)正
。而小過則反是
。動止相違。陽剛志外
。遂成其過
。此小過之名。由震動乖方耳
。然以歸妹卦之例言
。兌在內(nèi)能主震之動。震不得拗其志
。而勉從之
。故稱歸妹。猶兄之曲從弱妹之情也
。則小過之震
。胡不內(nèi)從于艮。以求其止
。而乃徇已之動
。以干于過哉
。此蓋艮與兌之不類。而卦爻剛?cè)嶂谜c否
。為其別也
。兌少女而九二得中。能牽掣震之六三為應
。陽乃俯順于下
。男乃降志于女也。若小過之艮
。乃少男
。二男相合。如兄與弟
。弟當敬兄
。兄不順弟。且以六二六五皆柔爻
。重柔失中
。不得其正。男志在外
。剛德易躁
。中三四兩爻。復成重剛之勢
。而狎其始末四柔。則肆恣無所憚
。而爭競以相逐也
。故小過之艮。不足以阻震之行
。而在中之陽
。反足以率下之陰。首末皆柔
。固同大過
。而中互又恰為大過。大過之漸
。實由小過
。細行不矜。終累大德
,以柔勢方盛
,剛無以抗之。相習成過
。乃時位所迫
。故曰小過
。言其所失者小。傳曰小過過也
。大過顛也
。過者失中之謂。顛則反覆之稱
。過猶錯誤之行
。情有可原。顛則悖逆之擧
。罪無可逭
。此過之略別。大過彖辭曰
,大者過也
。是明言過之大。而責在有位
。咎屬當權(quán)
。則以二五皆剛。不能率眾以正
。此過在陽
。不得諉之于陰。小過則兩剛在四柔層疊束縛之中
。下無其輔
。外無其應內(nèi)外失正。時勢陵夷
。此過在陰
。而非陽之罪也。陽大陰小
。大過責陽
。小過責陰。大過之責在剛
。小過之失在柔
。柔順之過。亦猶剛愎之情
。陰昧之行
。適成蔽塞之害。故小過亦不可法
。雖為善之過勝于惡
。而不中之咎同其罪。雖順退之勢異于逆。而非正之謀終難師
。此周易以小過與中孚往來
。明其相反也。反于中孚
。則成小過
。反于頤。則成大過
。而小過又與頤易位
。大過又與中孚同體。此四卦交錯
。一得一失
。一利一害。相勘自明
。
《宗主疏述》
小過與中孚往來
。而頤易其上下。頤大過中孚小過四卦
。皆相連系
。或?qū)蚍?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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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蛲驈汀O天地變化之情
。著人物行藏之用
。大小過皆以過稱。而大小異
。大過者
。四陽在內(nèi)。不勝其陰
。故曰大者過也。指過在陽
。小過者
。四陰二陽。陽在中爻
。而失正位
。陰乃代之。故曰小過
。為陰之過
。陽重于外。陰志于下
。而過反之
。故為過
。過失也。又太過也
。如人之行
。不及于中者,為不及
。過于中者
,為過。而大過為過中之過
。小過則過中之不及
。以事言。則大過者過于惡
。小過者過于善
。皆失中也。過于惡者其害大
。過于善者其害小
。凡善惡皆以至中為準。而事物以至平為則
。中平者
,如剖物而各半。其分量勻
。如分財而為兩
。其數(shù)目等。無多無小
。不偏不倚
。方免于過。而所謂過惡與過善者
。如與人分利
。與人過少。是惡之過
。與人過多
。則善之過。雖不失于善
。而不免于過
。以其乖中平之道。戾公正之行也
。過于善之害
。雖交過于惡者輕。而積久亦以敗德。流弊且將禍人
。是以不中不平者
。不足為德。非公非正者
。不足免害
。君子持于至中。行于至正
。用之以公
。劑之以平。則無過不及
。如人為善也
。不務于名。不希于利
。此善也
。而不知其節(jié)。不守其位則過矣
。小過之過
。多關于此。失于中孚
。乃成其過
。若尾生抱橋而死。信固信矣
。而過焉
。如墨子舍已利人。愛固愛矣
。而過焉
。非信愛之咎。過信過愛之害耳
。明乎此
。則明小過之過由于柔。柔過以失于剛
。則不知其節(jié)
。莫擇所守。而偏于所自信
。蔽于所自是。其初若無可議
。其終將胡底矣
。卦以雷在山上。內(nèi)欲止而外思動。動以掣止
。遂罹于過
。不知止將安行。行而忘止
。適成其過
。此中爻兩剛。不能勝四柔也
。中互澤風大過
。可見其機甚微
。其至必大
。小過不改。終成大過
。善過不止
。終成惡過。此坤初六有履霜堅水之戒
。而乾九三有朝乾夕惕之辭
。大小過實皆備之。設悖此義
。其過可勝言哉
。故大小過皆過也。皆由失于中正來
。大過失頤之養(yǎng)正
。小過違中孚之用中。而后過象以明
。過行以著
。習易者先將四卦往來之旨。熟思而慎辨之可也
。
傳曰有其信者
。必行之。故中孚之后
。受之以小過
。則過之義。重在行
。謂猶走過也
。凡訪人者,或前往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蚣s來
。果遇于中道。非過也
。若過訪則稱過
。以屈己尊人。若過恭也
。推之一切行動由于過者
。離其位。失其分
。則小過之類也
。故爻辭以過與遇并稱。過則非圖遇
。遇則非為過
。過門不入。則不求遇者
。遇諸途
。則原有過訪之意。二字形相似
。其行亦略同
。惟其意義有別耳。有過則所行有戾于中
。以其非必如是而后可
。而竟違其本心。出諸勉強者
。豈非過乎
。至若義當親往。情難自傲
。如卑之就尊
。下之趨上。禮所宜然
。不得為過
。則凡行動亦如之。宜恭謙
,則恭謙非過
。宜倨傲則倨傲非過。以其中節(jié)也
。尊其位
。守其分也。設過于節(jié)
。失于位
。乖于分
。即過矣。故過者非中之辭
。不中則不平。不公則不正
。此過之所成
。而以動戾乎。止為義
。陽好動
。反艮之止。以成震之動
。其升進之情勝
。則忘于自降下也。四柔包于始末
。據(jù)于中正
。此為過之由來。以剛無所守
。無其位
。則不明其分也。事之過者
。與不及同咎
。而不及,必關乎柔
。不及者
,退避之心勝。過者進取之志多
。其失中一也
。故有可過者。有不可過者
。有宜不及者
。有不宜不及者。皆應揆之以中
。不問為善為惡也
。中者天下之大本。過與不及
。亂其本矣
。故周易以小過次中孚。實示人用中之可貴矣
。觀象辭所擧君子之道
。則可見過亦有取
。以其過于善。雖非至善
。而未及惡
。猶可順時之宜。因勢之便
。以成其用
。此論語所謂觀過知仁。雖過不害于仁
。則過又何過乎
。然過終為過。過而不改
。以過為中
。則必害其行。敗其德
。此善之必以至
。且必有止。止于至善
。斯無過矣
。觀過云者。觀卦由過變
。即小過宜下之義
。以震顛倒則與艮同。上下皆艮為正
。合之于一
,則為觀卦。兩陽在四陰上也
。是合兩艮之象
。重艮為止。合艮為觀
。此fo家止觀相應之訣
。時止時觀。觀止不二
。則靜功始終工夫
。因觀知過。防過以觀
。則易教修習途徑
。震艮一體。惟顛倒之異
。故由上而下
。則震返于艮
。由下而上。則艮反成震
。此陽陰升降之別
。而為小過吉兇利貞之樞。讀易者不可不知
。小過為善之過
。故彖稱小事不可大事。謂善之失猶小
。若欲大之。反為大過
。則善且惡矣
。此義至關重要。后人勿以小過之占大吉亨利貞
。而謂可以恣行其過也
。
小過亨。利貞
?div id="jfovm50" class="index-wrap">?尚∈虏豢纱笫隆ow鳥遺之音
。不宜上宜下大吉
。
孔子《宣圣講義》
此小過彖辭也。乾坤四德
。小過有三
。是小過之用。亦可取
。以其與頤表里
。與中孚往來。如主與賓
。若往與復
。去返相聯(lián)。而行相涉
。用之者得其時則吉
。順其變則亨。此小過之義
。重在因時達變
。以過成其行也。故亨利貞皆備
。惟少元焉
。以非先天之道
。永恒之行。故不及元
。而重在尋常日用也
。亨也者。通于一切
。禮止于情
。利也者。功及于物
。利見于用
。貞也者。返求諸已
。安貞有守
。此小過之以柔勝。而中存剛健之德
。外昭靜順之情也
。而小過雖過。系發(fā)于人情
。順乎天性
。性情之著。行有所踰
。此人之恒情
。如臨喪而過哀。見危而過懼
。有失而過惜
。有患而過憂。此不能已者
。圣人不禁
。為其發(fā)于中心。緣于物事
。非中庸之士
。輙不免于過情。以柔之偏多
。其弊在徇夫情而不知止近物之害
。更事之繁。觸景之思
。非常之遇
。則呈于外。見于色。施于四體
。盎于百骸
。寖失于中和。反于正義
。此小過之用
。可小事而不可大事也
。小事者
,害及于細末。損涉于有限
。則有過失
,猶免于咎。若施諸大事
。用于有眾
。利害所關者大。禍福所逮者遠
。偶有末慎。足以敗國亡家
?div id="jpandex" class="focus-wrap mb20 cf">;蛴形此肌t堪隳宗滅姓
。此小過之宜懲
。而大用之當審矣。小事大事
。以其影響大小
。關系鉅細。時有暫久
。地有遠近
。人有眾寡。物有廣狹
。即輕重之別
。微顯之殊。而上下位之所為
。善惡德之所辨
。出與處異趣。卑與尊異宜生與殺異名
。禍與福異數(shù)
。故小事之宜者。大事反不宜。小事之適者
。大事反不適
。是為小過之用。以小事之過猶可免
。大事之過則不堪矣
。故亨本于利。利本于貞
。貞固干事
。必守其正。反過為正
。則達于亨利
。知過能悔。則成其德行
。此所謂觀過知仁
。有過貴改。圣者無過
。賢者不二過
。過而不憚改。則仍反于中孚
。故中孚小過為往來
。為正反。茍明其過
。即可自返于中
。中和之功。性情之正
。此卦重利貞
。言必本乎性情也。卦象兩陽立于中
。四陰夾于外
。如鳥之展其翼而飛騰。故曰飛鳥遺之音
。飛鳥者
,亦如中孚之鶴與翰音。陽志飛升
。而在中下者慕高擧
。翱翔上下鳥之性也。飛鳴來去
。鳥之情也
。詩云鳥之鳴也。為求友聲。小過之飛鳥遺音
。亦孚此義
。為陽被陰包遏。則求其類
。而不覺遺其鳴聲也
。遺音者,亦過之義
。飛過而鳴
。音遺于空中。聞于地面
。故過者兼行過之義
。過去也。已往為過
。鳥已他往
。而音猶遺是過之有跡。循其音而得鳥
。則包過之有害于己
。而利于人。鳥雖非為獵者鳴
。非為弋取者飛
。而循至其所為害將及焉。是以行止不可不慎也
。飛鳥之過。亦本于情
。情之為災
。恒類于此。徇情致害
。有甚于此者矣
。使鳥不動于情。而不飛不鳴
。則善獵者
,不可得之。巧于弋取者
。不可物色也
。是為求高崇之蔽。慕超擧之災
。樂得其友而鳴
。因貪于歡而遭人之敵視。此亦過也。然以小過
。重在自悔
。貴在知改。則于前之求高崇者
,而速改焉
。初之慕歡樂者,而速悔焉
。則可由高而卑
。由飛而息。由鳴而自噤其聲
。由往而速返其所
。故鳥飛者宜下。去者宜返
。下而后得安
。止而后免害。此詩稱綿蠻黃鳥
。止于丘隅
。是其智也。小過以艮在下
。求止者必自下
。故曰不宜上宜下。宜下則戒于高遠之情
。知止則懲其歡樂之欲
。此反小過而中孚。既由震動而就于艮止
。止得其所
。行孚于時。故占大吉
。以其不違于位
。自安其分。柔而就剛
。上而俯下
。卑以自牧。謙之道也
。謙卦之行
。即基于知止。柔順以止
。故無不吉
。無不吉
。斯為大吉矣
,故小過彖辭重在可小事不可大事
。及不宜上宜下,二句以大就小
。則減其害
。以上返下
。則安其居。此仍本坤之德
。安貞迪吉之義
。易垂訓戒人免過之道。即在于是矣
。
彖曰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