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之書:德與占的統(tǒng)一
賈誼對《書》《詩》《易》《春秋》《禮》《樂》六部經(jīng)典分別下過定義,于此我們可以看出賈誼對《周易》一書性質(zhì)的理解
?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書》者,著德之理于竹帛而陳之令人觀焉
,以著所從事,故曰《書》者,此之著者也”?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賈誼說“《易》者
子贛日: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日:吾百占而七十當,唯周梁山之占也
,亦必從其多者而已矣。子日:《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耳也。幽贊而達乎數(shù),明數(shù)而達乎德,有仁[守]者而義行之耳。贊而不達于數(shù),則其為之巫。數(shù)而不達于德,則其為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
可見
易學解釋方法,以此出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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